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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6月6日上午消息,据英国《卫报》报道,美国国家安全局(以下简称“NSA”)正在按照今年4月发布的一项法院密令,收集美国最大电信运营商Verizon的数百万用户的通话记录。

  法院密令

  这份密令的副本已经被《卫报》获得,该密令要求Verizon每天不断向NSA提交系统内的所有通话记录,不仅包括美国境内的通话,甚至还包括国际长途。

  该文件显示,这是奥巴马政府首次不加选择地收集数以百万的美国民众通话记录。无论这些人是否涉嫌任何不法行为,都会被纳入监视范围。

NSA and Verizon

Since April 25, and running through July 19, Verizon has been giving the National Security 

  这份密令是由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以下简称Fisa)4月25日正式授权的,美国政府可以据此在7月19日之前的3个月内,不加限制地获取相应的数据。

  密令显示,NSA通过Verizon获取的数据包括通话双方的通话次数、通话时长、通话时间、设备识别码和地理位置数据。但通话的具体内容并不包含在内。

  此事披露后,有关政府在本国的监视权限,可能会在美国国内引发旷日持久的讨论。

  在小布什担任总统期间,美国安全机构的官员也曾披露NSA大范围收集通话数据,但在奥巴马的任期内,类似的事件却首次披露。

  而由于此次收集的数据不加限制,更是有违常理。Fisa的授权通常针对涉嫌与恐怖组织或外国政府有联系的具体个人。即使监视对象不是一个人,也会局限在较为明确的小范围人群内。

  《卫报》在报道此事前曾经联系过NSA、白宫和美国司法部,但对方均拒绝发表评论。

  这份法院密令还明确禁止Verizon披露此事。Verizon发言人则拒绝对此置评。

  监视范围

  这份由罗杰·文森(Roger Vinson)法官签署的密令责令Verizon向NSA提供“所有通话详细记录或‘电话元数据’”,不仅包括“美国与他国之间的国际长途”还包括美国境内的所有通话。

  这份密令要求Verizon“在命令有效期内每天提交数据”,而且还详细规定了数据的种类,包括“会话识别信息”(例如通话双方的号码)、每一次通话的时长、电话卡号、trunk识别码、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以及“全面的通讯路由信息”。

  这类信息属于“元数据”或事务信息,而非通讯信息,所以不需要个人用户的明确授权。该密令还表示,所谓的“元数据”并不限于上文提到的范围。根据2005年的一项判例,基站定位数据同样被视作事务数据,因此也有可能包含在此次密令的范围内。

  虽然该密令本身并未涉及通讯内容或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但NSA仍然可以根据所收集的信息轻而易举地了解调查对象的详细信息,例如此人的联系对象、联系方式以及联系时间,甚至是所处的位置。

  目前还不清楚Verizon是否是唯一一家收到这类密令的通信运营商,但此前有报道称,NSA已经收集了美国所有大型移动网络的通话数据。另外,从目前获得的文件来看,也无法判断这份有效期为3个月的密令是一次性授权,还是一系列授权中的最新一份。

  议员警告

  这份法院密令似乎可以解释美国参议员罗恩·威登(Ron Wyden)和马克·尤达尔(Mark Udall)近期公开发表的多份警告,他们用模糊的言语反复提醒公众注意奥巴马政府的监视范围。

  大约两年前,这两位民主党参议员曾经公开警告称,美国政府正在依靠“秘密的司法解释”获得广泛的监督权。倘若美国民众了解了这些间谍活动的范围,必定会感到“震惊”。

  由于这些活动都属于机密,所以身为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成员的威登和尤达尔无法明确公布此事。但他们的警告的确与4月25日授权的这份密令所引用的法律条款,以及此次数据收集行为的涵盖范围相契合。

  美国智库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监视专家朱利安·桑切斯(Julian Sanchez)解释说:“我们的确看到政府越来越多地滥用‘相关性’这一理由来搜集大量的数据。但不加选择地收集所有的元数据将彻底抛弃以往的做法,不再施加任何约束,也不再针对特定的嫌疑人。”今年4月发布的这项密令恰恰属于这种情况。

  该密令的法律依据是美国《爱国者法案》中有关“商业记录”的条款。而威登和尤达尔发出警告时,也曾反复引述这一条款。他们认为,奥巴马政府过度解读了这一条款,以便对公众展开过度的监视。

  他们在去年发给美国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的一封信中称:“多数美国人认为该法律为政府赋予的权限,与政府私下里声称其所拥有的权限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

  他们认为,倘若政府解读这些条款的方式被披露出来,公众必将感到震惊。

  早有先例

  隐私保护倡议者早就警告称,允许政府收集并存储无限的“元数据”,将是对公民通讯行为的一种极具侵略性的监视行为。通过这些记录,政府可以了解一个人在电子渠道中的所有联系对象、通话时长,甚至通话时所在的位置。

  美国政府早就希望通过这些数据来了解每个人的关系网络和通讯状态。而此次针对Verizon发出的密令,表明奥巴马政府正在延续小布什政府在9.11恐怖袭击案之后开展的数据挖掘项目。

  2001年10月4日,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曾经授权NSA对美国境内的电话、互联网和电子邮件展开大范围数据收集活动。当此事2006年被《今日美国报》披露后,公众一片哗然。《今日美国报》当时称,NSA“一直在通过AT&T、Verizon和BellSouth提供的数据,秘密收集数千万美国人的通话记录”,“并使用这些数据分析通话状态,以便探测恐怖活动。”在此之前,没有迹象显示奥巴马政府也实施了类似的项目。

  最近的一系列事件表明,NSA的使命已经从单纯收集境外情报,转向收集美国本土情报。1970年代中期,美国国会首次调查美国政府的监视活动,而NSA当时的监视权限仅限于美国国外。

  在当时调查结论中,担任该调查委员会主席的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弗兰克·切齐(Frank Curch)警告说:“NSA随时都可能把矛头指向美国民众,导致美国人没有任何隐私可言。例如,他们可以监控一切,无论是电话还是电报,都将包含在内。”(书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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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Verizon元数据收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