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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通过CISPA网络安全法案回目录

美国众议院无视于隐私权保护团体与欧巴马政府的反对,在周四(4/26)以248比168票通过了受争议的网络情报分享及保护法案(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CISPA),该法案随后将移往参议院进行表决。

CISPA为美国国家安全法案的修正版,允许政府将网络威胁的情报提供给企业以预防来自国外的网络攻击,反之企业亦可提交数据予政府以避免国内的重大建设遭到攻击。赞成者说,这是保护国家安全的最后堡垒,反对者则担心该法案会无限上纲到影响民众的隐私。 

美国互联网隐私战役:孤军奋战的反 CISPA 网民
美国共和党发言人John Boehner指出,众议院相信美国政府应该要能控制网络、应该要设立标准,也应该要处理网络安全的所有事。 

美国的法案程序包含三个主要程序,必须要同时经过众议院及参议院的通过,然后送交总统签署,若总统否决,则两院再经2/3的投票通过即成正式法令,因此即使众议院通过了该法案,并不代表该法案一定能上路。 

事实上,美国白宫已于日前发表声明,表示CISPA背离了美国长期以来以把网络与网络空间作为民用领域的努力,并威胁将否决该法案。(编译/ITHome台湾 陈晓莉)
美国众议院通过CISPA网络安详法案

奥巴马称将否决众议院网络安全法案回目录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美国国会众议院近日刚刚通过了一个新法案:《网络情报共享和保护法案》,旨在保护美国电脑网络免遭攻击。听这个法案的名字,又是“共享”又是“保护”,实际上,还是一张挂羊头卖狗肉的大旗。美国共和党控制的众议院上周四经过5小时的辩论,以248:168票通过了网络情报共享和保护法案。

法案鼓励美国公司和联邦政府共享从互联网收集来的信息,以防止网络犯罪集团、外国政府和恐怖分子的网络袭击。根据这项网络情报共享和保护法案,美国联邦政府可将有关网络威胁信息转告相关企业,以防来自别国的网络攻击,而这个“别国”说的就是俄罗斯和中国。对于这个法案,白宫方面发出警告说,由于对法案涉及的隐私问题的关注,奥巴马总统将会否决众议院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案。

  主针对奥巴马将否决这一法案的表态,美国众议院议长博纳表示,奥巴马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而对奥巴马来说,一个任期将满,“互联网开放”这五个字是贯穿他5年仕途的关键词之一。

  奥巴马:作为总统,我有意和大家一起写下美国知识的下一个篇章,这也正是我当时参加竞选的原因之一,为了不错过眼下的契机,我们必须保证信息的自由传递,而开放的互联网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头。在互联网的建设过程中我不会为任何人破例,因为一旦对某些应用或者某些网站网开一面,那些微弱的声音就会被淹没,我们最终都将成为失败者,互联网是历史上一个最为开放的网络,我们今后也要确保这一点。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郭宪纲分析说,对互联网监管方式产生的分歧,也是美国民主、共和两党历来的争议之一。

  郭宪纲:奥巴马讲过,他说这个法案,它很多涉及到美国公民的一些隐私,它不仅是对中国和俄罗斯,对这种网络法加强管理以后,它必然会要涉及到一些个人的权利。而民主党是特别强调要尊重个人的自有权益的,而共和党有的时候为了安全,它觉得可以在这方面不太讲究法规的制约。比如说9·11之后当时小布什政府,那是共和党政府,为了国家的安全,窃听一些私人的电话等等,这都是侵犯个人的自由的。但是到民主党执政的时候,对于这些都是要取消掉的,两党在个人隐私、自由方面还是理念上有所不同的。

  说到网络威胁必提中国。美国国会隔三差五针对中国的法案,在不少互联网安全专家看来,几乎没有回应的价值。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互联网周刊》主编姜奇平表示,单从技术上讲,美国的假设就无法成立。

  姜奇平:目前互联网上黑客攻击的问题是全球面对的挑战,不仅是美国面对的挑战,也是中国、俄罗斯以及各国的一个挑战,把黑客攻击片面归咎于中国和俄罗斯我认为是极不客观的。目前网络攻击采取的是很隐蔽的方式,很难确定攻击方向,黑客经常把IP地址随意设定在相关的地方,仅凭IP地址是很难确定攻击方向的,中国和美国和国际社会应该共同正视和面对这个挑战,而不要互相指责,我认为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看来,美国的互联网生态中,最大的害虫都是土生土长的。

  金灿荣:在实际生活里面,它真正的威胁肯定不止来自于外国,说中国在这个里面,就有一点冤枉。因为我们中国实际上在互联网方面也是受害国,我们也经常也被人家攻击。很多海外的网站,用中国的网站作为中介来攻击第三方,其实我们也是受害国。把全部海外的安全合在一块,我想对于美国老百姓来讲还不是意义很大的事,主要问题是他国内的,就是那种种族仇恨言论、色情,商家对个人隐私,个人金融利弊的侵犯这个问题,加强信息化管理肯定是一个客观的要求,只不过现在就是说,现在两党对怎么管现在是有矛盾的。

  目前来看,尽管这份《网络情报共享和保护法案》在美国众议院获得了通过,但要具备法律效力,还需经参院批准,而民主党人显然不会让共和党人如愿以偿。退一万步说,还有声明要形式否决权的奥巴马总统把守最后一关。那么,否决这项法案,奥巴马究竟是为了国际关系,还是为了讨好选民?金灿荣认为,目的显而易见。

  金灿荣:奥巴马肯定没有意愿讨好中国,因为我们中国不投票。现在美国的政治现实是骂中国得票而保护中国不得票,所以他肯定不是讨好中国。我想主要是为了民主党选民,因为这个法案把一部分监控权利交给政府了,对美国公民是有一点危险的,也许以后你避免了商家偷你的金融信息,可是政府把你的一举一动都掌握了,这是比较恐怖的一个事,这是奥巴马否决的主要理由,他不是因为中国,是因为他自己的选民。

美国互联网隐私战役回目录

去年出台的CISPA(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互联网情报分享与保护法案)被全球各地的网民热议为另一版本的 SOPA(Stop Online Privacy Act,反互联网盗版法案)并在互联网上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论。但是在这里我要指出两个法案根本上的几个区别。

昨天,作者写了一篇关于“互联网新的敌人 CISPA”的评论。这个粗糙的法案确实激怒了很大一部分网民。使用网络数据分析工具,我看到一波又一波的人阅读了这篇评论,来自北达科他的人,来自瑞典的人,墨西哥,纽约—所有人,包括一些批评家,都认为这项法案会侵犯广大互联网用户的个人隐私和言论自由。

昨日,一篇发表在 Avaaz.org 上,标题为《拯救美国互联网》的请愿书(http://www.avaaz.org/en/stop_cispa/ )征集到了超过300,000个签名,大家齐声要求美国政府停止执行 CISPA。到你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这个数字很有可能已经上升到500,000了。现在反 CISPA 运动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meme 上也有了这个活动的标签。

但是直到现在我都坚持认为,网民们会输掉这场战役——CISPA 会通过,而通过之后也不会出现大家想象的信息管制。

第一个问题就是 CISPA 所讨论的问题—它的核心内容是关于企业和政府之间分享信息。现在,对那些对自己的个人隐私感到担忧的人来说这可能是一大问题,因为法案中没有明确提出企业和政府分享的互联网信息是哪个级别的,涉及还是不涉及个人隐私,或者说到底是私营企业,还是大型垄断企业。总之,只要这涉及到了互联网威胁,对我来说就很可怕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分享个人信息已经算是狐狸啊我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了。我们在网上贴出自己的兴趣爱好,照片,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地理位置,甚至还有自己的食物喜好。那些企业早就知道了我们的信息,换言之,我们今天所说的隐私和往日的早已不同。Google,Twitter 以及其他一些网站天天都在将我们的信息分享给山姆大叔,我们生活在《勇敢新世界》当中,而不是《1984》。

第二个问题—这也是个真正严重的问题——CISPA 反对派中根本没有什么科技产业的企业。实际上,很多重量级的玩家早已将自己划分在了支持 CISPA 的阵营里了。脸书,微软,甲骨文,IBM,英特尔,AT&T,Verizon—提到的和没有提到的技术型企业都已经向国会致函表示支持 CISPA 的颁布和执行。这件事当然其实也毫无悬念,因为 CISPA 和 SOPA 有根本上的不同,SOPA 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一些互联网企业的利益,这也是为什么 SOPA 招致了如此多的骂名的原因。

美国互联网隐私战役:孤军奋战的反 CISPA 网民

总结起来很简单,就是,支持 CISPA 可以让这些企业获利,而SOPA 或者是 PIPA 则不是。

这就是说,网民们现在是在孤军奋战——没有一个互联网企业愿意在华尔街日报或者纽约时报上买下整版来谴责 CISPA——除非我们集体请愿,但是这也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企业将用户的利益放在企业利益之上。

不幸的是,这样的方案会给 CISPA 反对者制造一些政治问题。如果网民执意要扰乱企业的决心,让企业和网民站在一条线上,这可能会让情况更加严重,国会很有可能在不和企业协商,即在根本不考虑互联网用户的利益的情况下就制定更加严苛的条款。

# Andrew Couts(原文作者):我也希望自己是错的,并且我希望这篇文章的读者们到时候能一起证明我是错的。CISPA 是个很粗糙也很蠢的法案。政府完全可以以这个法案的理由关闭一些网站,禁止网民访问,比如可以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关闭维基泄密这样的网站。当然就我个人来说我扮演的是头像主义者的角色,这并不意味着民众就一定没有能力联合起来反对 CISPA。总之,我把注押在了政府和企业身上。[via digitaltr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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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众议院通过CI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