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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历史版本 :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返回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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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回目录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于2011年12月16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微博客服务的发展管理,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和微博客用户的合法权益,满足公众对互联网信息的需求,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及其微博客用户,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促进微博客的建设、运用,发挥微博客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 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坚持诚信办网、文明办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五条 本市制定微博客服务发展规划,规定开展微博客服务网站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前,依法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第七条 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微博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根据微博客用户数量和信息量,确定负责信息安全的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三)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

  (四)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严禁泄露用户信息;

  (五)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揭露制度,及时公布真实信息;

  (六)不得向未经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网站提供信息接口;

  (七)不得制造虚假的微博客用户;

  (八)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予以制止、限制,发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第八条 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对微博客信息内容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进行监管。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进行注册。

  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保证前款规定的注册用户信息真实。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微博客发展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网络媒体协会、网络行业协会、通信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微博客行业自律制度,指导网站建立健全微博客服务规范,并对网站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网站和微博客用户,由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公布前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并对现有用户进行规范。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答记者问回目录

市互联网主管部门发言人就

  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北京市为什么要制定《规定》?《规定》公布施行是否会限制微博客服务的发展?

  答:近年来,以微博客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新业务发展迅速。微博客服务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信息传播、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微博客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买卖“粉丝”、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突出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引起网站、用户和公众的不满,社会各方强烈呼吁加强互联网程序建设,规范微博客服务管理,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

  北京是微博客发展的重点地区,为进一步规范微博客服务,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健康的互联网传播秩序,促进互联网新媒体健康发展,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提出,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微博客的建设、运用,发挥微博客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从实际情况看,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和微博客用户呼吁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障其合法权益;社会公众也普遍呼吁要建立网络诚信体系,网站和微博客用户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有害信息。

  从微博客服务发展来看,在注重服务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当重视社会效益,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保证信息服务质量。

  《规定》不但不会限制微博客服务的发展,还将有助于微博客网站树立企业品牌,提高服务质量。

  《规定》提出“通过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有何法规依据?是不是不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微博客账号就不能使用微博客服务?具体如何执行?

  答:《规定》第九条对组织或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包括三个意思:

  1.强调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应当遵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在内的,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实施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有关规定。也就是微博客用户要在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后,才能使用发言功能。

  2.对使用微博客浏览信息的用户,《规定》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3.微博客账号注册信息真实是指用户提交网站注册的信息,用户使用微博客服务的名称可自愿选择。通俗地讲,就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

  《规定》中提到“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前,依法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有何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答:依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对微博客用户注册信息的保护,《规定》有何要求?

  答: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有义务保护微博客用户注册信息安全。《规定》重点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按照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流程,微博客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是向国家有关机关指定的机构注册,获得认证标识后,再使用该标识在网站注册账号;

  2.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严禁泄露用户信息;

  3.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

  4.不得制造虚假的微博客用户,通俗地讲,就是不得买卖“粉丝”。

  对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以及已开设微博客账号的用户如何执行《规定》?

  答: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微博客用户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是其法定义务。

  针对当前有些网站和微博客用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义务的问题,《规定》第十五条进一步提出,在本规定公布前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并对现有用户进行规范。来源法制晚报)

北京详解微博实名制新规:不会限制微博发展回目录

漫画 谢瑶漫画 谢瑶

  微博实名会不会影响微博的发展?用户隐私将如何保密?昨天,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就《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答记者问,并明确表示,微博实名只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也就是用户在注册时信息必须真实,但在使用微博时的名称可自愿选择。

  新规可防止网络欺诈

  记者:北京市为什么要制定微博新规?

  发言人:近年来,以微博客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新业务发展迅速。微博客服务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信息传播、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微博客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买卖“粉丝”、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突出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引起网站、用户和公众的不满,社会各方强烈呼吁加强互联网诚信建设,规范微博客服务管理,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

  北京是微博客发展的重点地区,为进一步规范微博客服务,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健康的互联网传播秩序,促进互联网新媒体健康发展,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北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新规不限制博客发展

  记者:《规定》公布施行是否会限制微博服务的发展?

  发言人:从实际情况看,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和微博客用户呼吁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障其合法权益,社会公众也普遍呼吁要建立网络诚信体系,网站和微博客用户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有害信息。

  从微博客服务发展来看,在注重服务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当重视社会效益,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保证信息服务质量。因此,《规定》不但不会限制微博客服务的发展,还将有助于微博客网站树立企业品牌,提高服务质量。

  实名注册有法律依据

  记者:《规定》提出“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有何法规依据?

  发言人:《规定》第九条对组织或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首先强调个人在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时,应当遵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在内的,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实施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有关规定。

  信息有国家机关把关

  记者:微博实名制实施后,如何保护微博用户的注册信息?

  发言人: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有义务保护微博客用户注册信息安全,这次《规定》也对网站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按照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流程,微博客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是向国家有关机关指定的机构注册,获得认证标识后,再使用该标识在网站注册账号。网站还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严禁泄露用户信息,并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

  同时,网站不得制造虚假的微博客用户,通俗地讲,就是不得买卖“粉丝”。

  发现违法行为可举报

  记者:市民发现虚假信息如何举报?

  发言人:《规定》明确,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当及时依法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网站和微博客用户,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将规划微博网站总量

  记者:未来微博发展有何规划?

  发言人:本市微博的发展管理,将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促进微博的建设、运用,以发挥微博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规定》提出,本市还将制定微博客服务发展规划,规定开展微博客服务网站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今后,按照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站开展微博服务,都应当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前,依法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网站举措

  正在等待 具体细则

  加强建立 举报机制

  新浪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新浪微博用户目前已经超过2.5亿,其中,名人、机构等认证用户数已超过30万,草根网友则可申请认证成为“达人”用户,目前“达人”草根用户已超120万。

  同时,新浪在近期与电子诚信信息服务提供商合作,面向微博用户推出了名为“身份通”的认证服务,用户可自愿选择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取得“身份通勋章”,有效预防恶意假冒身份行为。目前,已有一半以上的新浪微博用户绑定手机。

  对于用户所担心的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新浪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新浪微博推出的名人认证也需要用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真实信息,但并未发生泄露情况。他表示,新规定所提出的微博实名制,肯定不会跟名人认证等方式一样,“我们会等待政府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按照具体要求来实施。”

  此外,对于“建立虚假信息揭露制度”等要求,新浪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针对微博中存在的恶意注册用户(虚假粉丝)、垃圾信息、欺诈信息等,新浪微博也已设立了专门应对团队,进行24小时动态监测。

  在2010年下半年,新浪微博还启动了微博辟谣工作,针对微博中恶意、有害的不实信息及时进行查证和辟谣,并首设官方辟谣账号“@微博辟谣”,以及虚假消息曝光区,对虚假消息进行公示,并对造谣者进行严厉处罚。

  据介绍,今后,新浪微博还将加强微博中的用户举报机制,建立和发展来自社会力量的微博自律专员机制,调动广大用户的力量一起抵制损害微博诚信的内容。用户可通过在页面上直接点击举报,或发信息给微博小秘书、微博辟谣等官方管理账号进行举报。


参考文献
http://roll.sohu.com/20111216/n3292827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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