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国家所固有的一项主权。鸦片战争后﹐中国的沿海贸易权逐步为列强所攫取。 中英《南京条约》及《通商章程》并无允许外籍船舶参与沿海贸易的条款。中美《望厦条约》及中法《黄埔条约》规定﹐美﹑法船只装载洋货来华﹐可以进入根据条约对外开放的五个口岸的任何一口﹐如货物并未销售完毕﹐可以转运其它的开放口岸销售﹐亦未允许外国商人和船只享有经营中国土货沿海贸易的权利。但是﹐外国商人和外国船只并不遵守条约的规定[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