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名词解释 梵语sa^m!ghika,巴利语同。即属于僧尼团体之一切物资。又作僧祇物、僧伽物。除个人之私有物三衣一钵外,施予个人之衣物,乃至房屋、土地等皆为共有财产,均与僧团经济有关。以离欲修行为宗旨之释尊教团中,对个人之私蓄有严格之规定。关于僧团物之取用,虽因时因地而异,惟其精神仍传承至今。 一般而言,僧物可分为二种:(一)四方僧物,又称招提僧物、十方僧物、常住僧物,系僧伽所共用,而为教团之共有物,现前之僧不得私自处置。例如寺舍、田园、仆畜等皆属之。(二)现前僧物,指现前僧(住于一寺眼前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