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履行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义务。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10月24日,中国政府已批准135个CDM项目,项目类型涉及风力发电、小水电、工业节能、垃圾填埋气发电等。这个数字到今年年底可能达到200个,保守估计到明年可增加到500个。CDM项目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重视,许多省已经设[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