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于9日下午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的罪名有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等。同时明确网络反腐不属于诽谤。不能非法删帖。届时,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将出席此次发布会。9月8日,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公安机关日前依法查处个别不法分子私自建立、专门用来实施敲诈勒索的“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环球视[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