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 |
基本介绍编辑本段回目录
它是由3、4个相互形成对比的乐章构成,用1件乐器独奏或1件乐器与钢琴合奏。通常第一乐章为快板,用奏鸣曲式;第二乐章为慢板,变奏曲式、复三段式或自由的奏鸣曲式;第三乐章为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复三段式;第四乐章为快板或急板,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16世纪初的奏鸣曲泛指与声乐演唱的康塔塔相对的各种器乐曲。17世纪中叶以后,D.斯卡拉蒂、C.P.E.巴赫、J.S.巴赫、W.A.莫扎特等都为古典奏鸣曲式的确立作出了贡献。而以的奏鸣曲作品使这种体裁的创作达到了辉煌的顶峰。从C.M.von韦伯、F.舒伯特开始的浪漫主义奏鸣曲,继承古典传统的某些因素,但在风格上有明显的改变。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L.亚纳切克、B.巴托克、S.S.普罗科菲耶夫等人糅合古典乐派和浪漫乐派传统,融汇民族乐派与近代的种种作曲手法,赋予此类作品以新的个性。
发展历程编辑本段回目录
奏鸣曲 |
起初奏鸣曲是泛指各种结构的器乐曲,到十七世纪后期在意大利作曲家柯列里的作品才开始用几个互相对比的乐章组成套曲型的奏鸣曲。
到十八世纪方定型为三个乐章。(海顿、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都是三个乐章的。)
后来"奏鸣--交响套曲"又增加了一个"小步舞曲"乐章,插在第二、三乐章之间,成为四个乐章的"奏鸣--交响套曲"。到贝多芬又用"谐谑曲"代替"小步舞曲",后来的作曲家还有用"圆舞曲"作为第三乐章的。
奏鸣曲在结构上类似组曲的一套乐曲,但它又和交响曲分不太开,它是一种大型套曲形式的体裁之一。
奏鸣曲简史
奏鸣曲简史编辑本段回目录
巴洛克时期
奏鸣曲 |
巴洛克初期的奏鸣曲可由单一乐章或是多乐章而组成,当时的乐章尚未有固定的排列顺序及形式,奏鸣曲的乐章可自由的跟舞曲混合。17世纪中开始,奏鸣曲可供不同场合使用之需而分为「教会奏鸣曲」 (sonata da chiesa) 以及「室内奏鸣曲」 (sonata da camera)。「教会奏鸣曲」的风格较严谨,大多是由注重对位法的乐章而组成;「室内奏鸣曲」则在前奏曲后接上舞曲,风格和曲式都自由许多。 「教会奏鸣曲」的风格较严谨,大多是由注重对位法的乐章而组成;「室内奏鸣曲」则在前奏曲后接上舞曲,风格和曲式都自由许多。从这个时候开始,「教会奏鸣曲」在乐章的排列顺序上渐渐有了规范----四个乐章,各乐章的速度为慢─快─慢─快。到了科莱里 (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时期,他数量丰富的小提琴奏鸣曲作品更是奠定了「教会奏鸣曲」的排列顺序。「室内奏鸣曲」虽然还是没有固定的乐章数目及顺序,但是也开始沿用转换乐章时变换速度这个规则。
小提琴在巴洛克初期是最被看重的一种旋律乐器,因此当时有大量的小提琴奏鸣曲出现,此外,还有无伴奏的小提琴奏鸣曲存在。在此种曲式中,又属巴赫所做的六首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组曲最考验演奏者的技巧。至于键盘乐器方面,早期的键盘乐器奏鸣曲数量并不多,一直到巴洛克盛期,由D.史卡拉第 (Dominico Scarlatti 1685-1757)写下数百首单乐章的键盘奏鸣曲之后,此类奏鸣曲才跃升为主流。
古典乐派
奏鸣曲 |
古典乐派时期的奏鸣曲大多是由三或四个乐章组成,除了少数例外,这个时期的多乐章作品中的第一乐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采用「 奏鸣曲式 」创作,其调性则是乐曲的主调。第二乐章通常是和第一乐章形成对照的慢板,曲式并无一定,可以是二段式(体)、三段式(体)、或者是变奏曲等。在由四个乐章组成的奏鸣曲里,第三乐章多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诙谐曲(Scherzo),这两种曲式都是三段式(体),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范围内;如果乐曲由三个乐章组成,第三乐章则会有终章的气势。第四乐章要具备终结全曲的气势,必须能和第一乐章互相呼应,作曲家偶尔会采用「奏鸣曲式」或是生动活泼的「轮旋奏鸣曲式」创作。上述的曲式结构在十八世纪后期成为固定模式, 海顿、 莫扎特以及贝多芬的多乐章作品,均采用此格式创作。
浪漫乐派
奏鸣曲 |
浪漫乐派的奏鸣曲大多数仍保留古典乐派所传承下来的四个乐章的形式,但是和古典乐派的奏鸣曲相比,此时期奏鸣曲的乐曲长度明显的增加了许多。在曲式方面,古典乐派的曲式结构仍被采用,但是大多数人仅约略遵循曲式的规范,有的作曲家将曲式的结构完全拓展开来,有的作曲家则省略部分结构。
浪漫乐派后
奏鸣曲 |
小奏鸣曲
系指形式短小、内容单纯、易于演奏的奏鸣曲。小奏鸣曲一般有2~3个乐章。第1乐章用奏鸣曲式,但没有展开部而仅有短小的过渡。例如M.克莱门蒂、J.库瑙等所作的小奏鸣曲。但20世纪以来,F.布索尼、M.拉韦尔、D.K.卡巴列夫斯基等作曲家所作的小奏鸣曲,则艺术性和技巧性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