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遭遇集体诉讼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东方的麻烦似乎还没完。
虽然股价已经有所回升,7月24日,美国律师事务所GlancyBinkow&GoldbergLLP还是宣布,将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代表在2009年7月21日到2012年7月17日之间购入新东方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个人或实体对新东方发起集体诉讼。
好在,这起诉讼的杀伤力似乎不大,新东方目前股价平稳,成交量正常,7月24日股价上浮0.9%至12.3美元。

诉讼对新东方影响恐有限
根据上述律师事务所指控,新东方及该公司的特定高管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规定,在整个集团诉讼期中,新东方作出了虚假的或误导性的声明,以及没有披露与新东方业务、运营和前景相关的重要事实。
而这些“罪状”具体包括:缺乏足够理由将旗下可变利益实体北京新东方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并入新东方的财务报表;对外宣称不允许有特许连锁加盟经营,但与事实明显不符;利用预付的加盟费及其他费用抬高新东方的现金额等。
对于这起诉讼,国内某教育培训机构高管表现得非常平静,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新东方宣布遭遇SEC调查时,美国方面已经有律师事务所宣布要开始搜集证据,准备起诉新东方,所以,对新东方没有什么实质影响。
在i美股网内容总监钟日昕看来,这样的证券官司在美股交易市场相当常态,任何一个企业的股价在短时间内出现大幅度波动都可能引发这样的诉讼。
据了解,这样的诉讼官司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提起,如果诉讼成功,投资者在获得赔偿的同时,律师事务所可以得到赔偿金的一部分作为酬劳;如果诉讼失败,提起诉讼的律师事务所会承担全部风险垫付费用。对于投资者而言,没有任何损失,所以这样的证券官司可以说是相当普遍。
今年6月13日,Bronstein,Gewirtz&Grossman,LLC事务所宣布将代表2011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16日期间购买安博教育的股东发起对安博教育的集体诉讼。而此前的电子商务中国第一股麦考林,由于在IPO时对公司运营情况有所隐瞒在美国遭遇过6起集体诉讼。
不过,对于新东方这次的诉讼,钟日昕认为,此次对新东方应该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这样的证券诉讼数量虽然多,但胜诉几率一般很渺茫。
都是加盟惹的祸?
在这起诉讼中,新东方的加盟问题成为美国律师事务所GlancyBinkow& GoldbergLLP关注的焦点。
该律师事务所认为,与新东方的陈述相比,新东方拥有大量的特许加盟店,整个门店网络并非是由新东方自己拥有的;与此同时,预付的加盟费及其他费用已经抬高了新东方的现金余额。由此该律所得出新东方的财务业绩在集团诉讼期中被虚假陈述的结论。
事实上,从做空机构浑水一开始亮出新东方CFO否认存在加盟的录音,到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出面承认新东方旗下的子品牌泡泡少儿和满天星存在加盟,市场上对加盟的质疑在浑水和新东方的博弈中不断发酵。
7月18日,针对新东方旗下子品牌泡泡少儿存在“特许加盟”的质疑,俞敏洪表示,新东方旗下子品牌泡泡少儿教育在全国授权了19家加盟学校,满天星品牌授权了2家加盟学校。除加盟费用外,这些加盟学校自身的营业收入从未反映在新东方综合财务报表。
此后,俞敏洪还在公开场合表示浑水提供那段录音,是掐头去尾的。
但浑水方面似乎并不妥协,高调宣布:“我们将发布更多关于新东方超过21家加盟店的报告。”
不过,在和君咨询高级咨询师侯瑞琦看来,这一次,新东方在加盟问题上确实有过失。
根据长期研究新东方报表的钟日昕提供的信息,新东方之前的财报中的确没有明确提出其加盟学校的存在以及加盟费并入报表一事。
虽然事后俞敏洪给出的理由是,相比新东方每年的营收,加盟费的收入微乎其微,截至2010年财年和2011财年,这部分所谓的“加盟费收入”占新东方总营收的0.009%和0.045%左右。
但是浑水就是利用这个微乎其微的漏洞掀起了波澜,在两天的时间内,让新东方的股价蒸发了20亿美元。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加盟咨询者的名义致电新东方旗下子品牌泡泡少儿的加盟部门,根据该工作人员给出的数据,加盟泡泡少儿项目的合作费用3年在60万~100万之间,新东方方面仅授权泡泡少儿品牌的使用和对加盟学校的培训。
侯瑞琦认为,虽然加盟费收入对整体营收影响不大,但按照现在泡泡少儿19家门店和满天星2家门店的加盟数量,新东方通过加盟获得的收入也相当可观。不能因为对整体营收影响不大,就不予以公布,这涉及企业诚信的问题。
此外,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分析师指出,对于新东方,浑水绝对不止一波弹药,虽然不知道后续事态如何,但新东方这次在加盟上的疏漏着实是授人以柄。
美律师事务所起诉新东方 俞敏洪否认粉饰财务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记者苏铃)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继去年马云的支付宝事件后,中国企业通过借壳在海外上市已经成为一个相当困难的路径。本月中旬,新东方的董事长俞敏洪在这个话题下“中弹”,他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调查,新东方股价两天之内下跌69% ,市值损失20亿美元。
今天,美国律师事务所将在地区法院向新东方发起集团诉讼,而这一切的背后又出现了一个我们熟悉的身影——知名做空机构浑水公司。浑水公司这次为什么会盯上新东方?在民营企业中算得上草根英雄的俞敏洪又能否上演绝地反击?
被认为是中国概念股教育行业龙头的“新东方”这次腹背受敌,一个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通告,一个是专门针对中国概念股发起调查的浑水公司近百页的质疑报告。两天的时间,新东方股价蒸发了20亿美元。
经历过“支付宝风波”的知识普及,国内更多的人对 股市中VIE“协议控制”这个名词不再陌生——为了海外融资和规避监管,国内不少企业选择“借壳海外上市”。 据首次募股文件披露,新东方在美上市主体是在开曼注册的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而运营实体是北京新东方,这也是一家典型的通过VIE“协议控制”,借离岸公司海外上市的企业。
新东方原本有11个股东,但除俞敏洪外,其余10个股东都已离职,不涉及经营管理。新东方在7月11日宣布,将协议控制(VIE)股权100%转移到俞敏洪控制的实体下。而浑水公司质疑报告中最引人关注的正是新东方的股权结构变化,这也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的关键。俞敏洪这样解释股权调整的原因:
俞敏洪:我们希望做一个结构改造,把原来新东方的股东结构改造成我一个人的结构,我一个人直接向海外投资者负责,实际上它并不意味着你有问题,它调查为了告诉其他投资者你没有问题。
除了股权调整,浑水公司还提出,通过6个月的“卧底”调查他们发现,新东方将加盟机构的收入全部纳入自己的总收入从而粉饰财务报表,对此,俞敏洪坚决否认。
俞敏洪:他认为我们把合作机构的所有财务都算进来了,其实我们算进来的只是向他们收取的那部分费用。我对他们有一个比喻,就是他看到人脸上有一个粉刺的时候,他就把它当作癌症来处理。
被俞敏洪形容为“粉刺”的是21所学校带来的特许加盟费。新东方曾对外声明不允许有特许连锁加盟经营,但在2010、2011财年有两笔加盟费算进了新东方的总营收,不过总价不到30万,比例是0.009%和0.045%。但是浑水公司在报告中写到——新东方过去报告的毛利润率超过60%有造假嫌疑,占新东方35%收入的北京新东方2009-2011年度的财报也有造假成分,因此新东方股票被评级为“强烈卖出”。从0.009%到60%, 浑水将一个“粉刺”成功升级为“癌症”并引起市场的巨大波动。
1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出调查函件,18日,浑水公司随即抛出质疑报告,短短两天的时间。一个被俞敏洪认为是小粉刺的瑕疵让新东方的股价应时腰斩,另一边,毫不掩饰动机的做空公司再次满载而归。投资需要信心,中国概念股要重拾投资者的信心还需要哪些作为?
除了特许加盟店,新东方这次被调查的一个原因还是“借壳上市”背景下“协议控制”结构被质疑,而这已经成为做空公司挑战中国概念股“诚信”的必胜法宝。调查新东方的浑水公司就曾利用此种手段“攻击”过包括分众传媒在内的7家中国概念股,其中4家遭退市或暂停交易。
在特殊情况下被业界默认的上市模式使很多美国投资散户充满忐忑,本台特约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这需要多方出力,消除掉投资者的恐惧。
叶檀:它主要是要通过监管层,上市公司通过一些规则的具体处理来消除掉投资者内心的恐惧。那现在如果双方的沟通越来越差,VIE模式出现障碍的话,就会造成恐慌,新东方就是如此。国外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普遍不信任,既有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带来的后遗症,也有中国企业财务作假的前科。如果各方的沟通不足,恐慌就在所难免,而新东方就是在“中概股”被普遍调查质疑的背景下,尝到苦果的又一位。
叶檀认为,这个时候是双方监管者出面,为拓宽沟通渠道、谋划长远利益的时候了:
叶檀:这个时候双方监管者应该进行沟通,在监管方面包括财务监管,在合作方面加强沟通。以后中国会有国际板,国外的公司也会到中国来上市,中国的公司也会到海外上市,这是国际交流自然而然的出路。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拖延问题,然后让上市公司去承担这样的责任。
资本市场异常敏感,对冲基金很容易利用民众恐慌,打压公司股价,趁机赚钱,而中国概念股往往成为做空公司的靶子。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公司能做的,就是要遵守游戏规则,做好信息披露,否则吃亏的还将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