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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反垄断局中局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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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反垄断局中局编辑本段回目录

  “关于宽带反垄断的事情,最快下周会有一个初步结果出来。”11月24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而业界另有传言称,电信联通的一些做法可能惹怒了发改委,导致反垄断的调查不会和解,而是“从重处罚”。

  根据目前披露的消息,发改委从今年4月就启动了针对电信、联通的反垄断调查,调查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有人举报。种种迹象表明,所谓的举报材料或者关键材料之一就有来自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针对互联网接入领域的调研报告。

  据参与调研报告的高红冰告诉记者,在宽带反垄断的调研报告整理出来之后,其实往各个层面的政府机构都有递交,当然包括发改委、工信部等等,“因为研究成果上报相关部门是很正常的事情”。

  最终,发改委启动了调查。但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推进似乎并不顺利。让事情得到真正发酵的是央视以直接采访发改委的形式曝光了整个事件。随后,公众对反垄断的呼声群情激昂,各利益方也透过媒体展开了舆论战。

  “事情炒作成这样,绝不是某一单方面的力量能够促成的。”有知情人士称,“很大程度上也不是因为消费者的意见才进行的。”

  根据以往的经验,“为了消费者利益”往往最终会沦为各大利益集团斗争的借口。就如同当初电信自己查“流量穿透”也是打着“扫黄打非”的名头一样。

  不管是否有人“设局”,从而引发了宽带反垄断问题,随着事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利益方已经开始介入,大家都希望把事情引向最有利于自己的结局。也有既得利益者担心,这样的反垄断一旦开头,是不是会继续向其他行业延伸?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主任史炜指出,“从国家改革的层面考量,电信行业的宽带领域是存在垄断,但不是关键问题。未来改革的核心是能不能改变石油石化以及电力等央企的行政垄断问题。”

  多方博弈

  背后的利益竞争太多

  一些运营商的高管私底下十分羡慕其他行业“大家一齐涨价,回家乐呵呵数钱”的和谐画面。而在通信行业,价格战已经是最基本的竞争手段,另外还有每年开学针对新生“校园争夺战”。为了抢大客户甚至还有剪光缆、堵机房之类的事件。

  这样的背景也解释了为什么宽带的垄断能得到调查和曝光,因为背后的利益竞争太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电信、联通和中移动之间,整个通信行业与广电之间,其实都存在着复杂的竞争关系。

  以电信和联通之间为例。2008年电信重组之后,这两家运营商所面临的情况最为接近,都有不错的3G牌照,在固网方面有自己的资源,在移动网络方面都是挑战者。所以他们之间的竞争手段也最为接近。

  当然,这两家运营商在面对中移动的时候,则会不约而同地把矛头转向后者。

  中移动的优势在于它超过6亿的手机用户数。固网则是移动的弱项,由于非对称管制的存在,移动不能直接自己做宽带业务,而是必须通过铁通来进行。

  之前,中移动曾在多个城市推出过“充话费、送宽带”活动,客户只要到移动营业厅充值600元手机话费,并承诺月最低消费70元,就能免费使用铁通2M宽带一年,并可免去开户费。而当时中国电信2M宽带的包月价格一般都在100元以上。

  这对电信无疑是巨大冲击。“之前套餐捆绑本来就是电信、联通的特色,现在你移动也在做捆绑,而且是通过铁通从别人那买来的带宽,他们当然不干了。”有运营商内部人士向记者分析,这也是2010年电信清查“流量穿透”的原因,“表面是打铁通,其实是为了限制移动”。

  而在电信、移动、联通整个通信行业面对广电的时候,矛盾似乎又转化了。

  提出多年的“三网融合”问题一直推进艰难,核心就在于广电和电信行业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广电一直希望掌握主动权,比如IPTV业务电信就被广电卡着脖子。”前述运营商人士表示,另一方面广电则要求电信业务向广电开放。

  事实上,宽带资源正是目前广电系最想得到的,包括更多的带宽,以及互联网国际出口。

  英国经验

  类似的方案舒华英已经在几年前提出过,即所谓的“网业分离”

  回到宽带的问题本身,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认为,发改委调查的宽带垄断现象确实是存在的,“但是引起垄断的原因并不在企业,而是在于政府”。

  舒华英认为,这是以发改委为首的六部委在几次电信重组之后遗留下来的问题。在他看来,宽带战略其实应该提升到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战略层面,需要一个好的制度和机制来保障宽带的发展。

  英国电信集团首席执行官Ian Livingston在11月2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国的运营商都是英国电信的合作伙伴,所以他对于中国市场的问题不便评论。但在英国市场,英国电信已经通过Openreach把网络接入开放给其他合作方。

  据Ian介绍,Openreach成立于2005年,是由英国电信将接入业务拆分出来成立的子公司。它的角色是为任何相关的接入商以平等的条件提供接入服务。

  “目前有300多个服务提供商在接入我们的网络,而且他们的接入条件和我们内部的接入条件是一致的。”Ian表示,另外还有40个服务提供商通过Openreach网络推出了自己的光纤服务。

  另外,英国电信的宽带资费可能在所有西方国家中是最低的。“这对股东来说可能并不是好消息。”Ian说,在过去的十年,英国宽带的速度已经增长了100倍,但是宽带的价格在过去十年减了一半。

  事实上,类似的方案舒华英已经在几年前提出过,即所谓的“网业分离”。由于骨干网的天然垄断性,可以把基础网络独立出来,作为准公共服务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在这个基础网络之上,再由国有的、民营的等等各参与方来分别提供业务。

  不过舒华英同时认为,近期做到这样的程度有点困难,“但可以做的是开放准入,允许多种资本进入”。

  广电、移动入场悬疑

  按照这样的思路,反垄断调查最终的受益方可能是广电系和移动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接受央视采访时指出:如果电信、联通涉嫌垄断的事实成立,两家企业将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

  但在舒华英看来,“如果反垄断只是罚钱,那就纯粹是作秀。”因为如果背后的机制不改,即使把电信联通全部的收入罚光了也无益于宽带格局的改变。

  按照这样的思路,反垄断调查最终的受益方可能是广电系和移动。因为如果要引入竞争的话,这两者是最希望进入的。

  比如广电运营商就一直想在宽带领域有所突破,但由于没有自己的核心网络,广电发展宽带用户需要向电信、联通缴纳带宽费用以及出口流量费用,据估算这一成本占到了收入的40%。

  但是,网络铺设的成本其实耗资巨大,比如电信、联通除了当年的骨干网建设,每年还有巨大的投入放在宽带网络建设上。以2011年为例,中国电信的总体资本支出为500亿元,其中宽带和互联网投入占到71%,达350亿元。联通的资本支出为738亿元,其中宽带和数据预计投入187.5亿元,占比25%。

  如果让广电自己再建一套核心骨干网络,是否会涉及到重复投资浪费的问题?而移动也一直希望能直接运营固网宽带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被称为686号文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将在年底到期,而其中对中移动上市公司主体直接从事宽带业务的禁止约束也将失效。

  “铁通和其他运营商的宽带竞争只能算是小打小闹,如果中移动上市公司自己来做,那带来的竞争将是更加势均力敌的。”有运营商人士指出,但这对中移动来说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铁通和移动自身的固网业务将如何分工和协调。

电信反垄断调查应该回归法律本意编辑本段回目录

 ■法的精神之阮子文专栏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今年上半年就开始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11月9日央视《新闻30分》)。据新华社记者掌握的信息,6月份,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不过新华社记者随后发现,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最终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11月12日新华网)

  笔者关注的,既不是调查结论未定前发改委官员的提前“爆料”,也不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通过《人民邮电报》的联合“喊冤”,更不是“数十亿罚款”的计算是否谬误。而是“这场反垄断调查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引发的无限遐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电信与联通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他们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关键。而在“滥用”行为的认定上,发改委官员称:“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涉嫌存在价格歧视。”那么这里所指的竞争对手是谁?当然不是普通宽带用户消费者,因为这与他们无关,显然只能是指移动与广电运营商。据报道,随着三大通信运营商全业务的开展,以及三网融合和广电运营商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的建设,围绕固网宽带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传统电信运营商而言,“虎狼相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电信、联通在宽带接入上是骨干运营商,移动与广电运营商需要向其支付高额单向结算费用(11月12日《新京报》)。这就是所谓“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的由来。姑且不去考证电信与联通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单就发改委从“有人举报,到发出调查通知,再到通报初步调查结论,最后提前爆料”这一行为路径看,笔者不得不逆向思考:

  如果是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有关的垄断行为,有关部门还会不会这样兴致勃勃,义正言辞地启动反垄断调查?举目环视,与普通消费者息息相关的“被垄断”行为并不少见。我们的煤气、天然气、水、电、汽油、过路费,哪样不是“被垄断”着?根据《反垄断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这条规定实际上已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允许了国家垄断行业的存在,在涉及普通民众切身消费利益的时候,法条中的“监管与调控”又总是蜻蜓点水,流于形式。消费者利益被这些垄断行业损害也就习惯成麻木了。显然,立法者在如何规制垄断行业合法经营,以及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出现后,对这类国家垄断行业如何制裁与承担责任,是一块立法空白。也难怪该法实施四年以来,电信与联通成了第一例反垄断调查的企业。

  笔者的另一个思考是,我们国家最大的垄断其实不是企业的经营垄断,而是特权的垄断。有既得利益者的地方,就有特权存在。认真观察每一个垄断行业的背后,都离不开特权的影子。这只无形的特权之手,牢牢控制着各种垄断行业,在国进民退思路引导下,这种特权的影响力凸现得更加强烈。特权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或利益集团,当不同的利益或利益集团发生冲突的时候,强大的特权开始发挥作用,斡旋其中,左右博弈,最后的结果,或者是利益的相互让步与再分配,或者是大吃小与强压弱,又或者是不了了之。这次反垄断调查,不就是两大利益集团的利益之争吗?从一种垄断引向另一种垄断,或者说让一个垄断企业让渡部分利益给另外的垄断企业,确实与民众无关。对多数民众而言,这只不过是一笑而过,太阳升起的时候,该干吗,还得干吗去。

  什么时候,行政权力之使用,能站在民众切身利益角度考虑的时候,或许,类似的反垄断调查才具有法律赋予的本来意义。

  (作者系知名律师)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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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ch.sina.com.cn/t/2011-11-26/030263874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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