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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大淘宝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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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大淘宝编辑本段回目录

  10月11日,众多小卖家聚集在YY语音聊天34158频道,甚至拉来不甚相关的人士一起疯狂在淘宝商场大卖家网页“购物”。攻击,像铺天盖地的蝗虫,拍商品、给差评、拒付款,一个个大商家被攻陷,被击垮,随后组织者给频道冠以“中国网商维权协会”的名号,继续向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施压。

  这场攻击几乎持续一周。根据淘宝商城统计,商城交易额从1900万元升至4800万元,退货率从7%升至96%,付款率从50%降至0.8%。5天之内,112个商家受到攻击。

  一切攻击源于中小商家对于淘宝商城收费新规的不满。

  这场攻击发生的前一天,淘宝商城发布了2012年新招商办法和规则调整公告。公告中称,商户缴纳的技术服务费从6000元升至3万元和6万元;保证金从1万元提升至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不等。

  淘宝骤然提升费用,众多中小商家对增大的运营成本难以接受。这意味着,年底之前他们要拿出超过预算至少7万元的资金,多者甚至达20万元。

  事件虽然在相关部门的影响下以淘宝商城暂缓新规而结束,但此后,小卖家的抗议行动又一度回潮。10月21日晚,围攻淘宝商城的部分小卖家转而攻击支付宝,通过制造“支付宝将用户资金挪用,资金链断裂”等舆论,呼吁以提现的方式对淘宝商城施压。

  互联网给中国社会带来翻天覆地巨变、给新兴产业带来滚滚利润。中国诞生了一批本土的优秀网络企业,它们打败了一度兵临城下的跨国巨头,不到10年时间迅速崛起,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巨人。

  令千万网站马首是瞻的新浪、搜狐和网易三雄并列成为华文三大门户,腾讯QQ成为亿万民众沟通的最爱,阿里巴巴、淘宝的故事更是誉为中国互联网成长的经典神话,占据我国网购市场8成以上的份额。据统计,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49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其中近4000亿元发生在淘宝。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淘宝商城的“内讧”震惊了全国,舆论在谴责小卖家非理性抗争行为的同时,也开始质疑淘宝是否假借市场垄断地位行“霸王”之实。

  有人这样评价今天淘宝在中国网购市场的“份量”: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淘宝海量的卖家和买家资源均沉淀着巨量的虚拟资产(用户交易数据、关系网络、信用评价等)。从市场份额看,这个平台集中了中国电商的半壁江山;从控制力看,商家对这个平台有着极大的依赖,其他经营者要切入这个市场困难重重。而从历次淘宝能够成功修改交易规则表明,其对买卖双方都有着相当的控制力。

  舆论普遍认为,在这样的市场地位下,淘宝突然数倍提高服务价格标准,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即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博客网创始人、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10月19日在微博称,垄断导致淘宝高成本。

  方兴东写到:“垄断导致高成本,这是核心!淘宝垄断性地位已经确立,谋求高利润的做法短时期内难以撼动。除非政府拿出切实有效的反垄断举措和威慑力,除非市场能够快速崛起新的重量级竞争对手,或者出现重大的全新的模式创新,对淘宝的垄断构成直接威胁,淘宝高成本的趋势才能得到有效遏制。”10月24日,方兴东在微博上透露,由律师等人组成的代表团正计划提请政府对淘宝商城进行正式的反垄断调查。“政府对但凡涉嫌垄断的企业将应该尽早拆分,避免对其他企业构成不公平或对社会造成损害。”第一零售网创始人、龙乐浩柏集团总裁丁利国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呼吁。他说,在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中小企业力量弱,而作为电商平台的淘宝日益显示出一家独大的地位,政府监管部门应秉持公道,分拆这类对市场构成垄断威胁的强势企业。

  记者注意到,淘宝自己就正在不断分拆,力图向电商的各个细分市场强烈渗透,淘宝自身早已经一分为三:C2C的淘宝集市、B2C的淘宝商城以及购物搜索的一淘网。最近,又将团购网站“聚划算”独立,加上原先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等,“大淘宝王国”、“阿里帝国”呼之欲出。

  丁利国指出,在法制环境成熟的国家,淘宝肯定不能够成长起来。淘宝靠免收费、低门槛,“放水养鱼”积聚了大量人气;同时,利用中国法制的不健全,政府监管不完善,逐渐发迹、登堂入室攀上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巅峰。

  记者留意到,事件发生后,马云在给全体“淘宝亲们”的公开信中坦言:“淘宝是大家的淘宝”。丁利国认为,淘宝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企业,淘宝已经不是淘宝的淘宝了,其规则的制定不能单方面由其一家说了算。按照国外的反托拉斯法,政府早就应该将其分拆。数百万的淘宝中小商户用乳汁将淘宝哺育大,等淘宝长大后,他们自然有理由分享其成果。而淘宝依据其垄断地位,强行定价,以整顿网络秩序为由、拿政府的令箭来“清理”门户,有失公平,政府自然应该介入。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子商务专家告诉记者,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带着“原罪”的民企做大后就设法洗白自己,现在却以守法奉公形象面世。在发达国家,企业违法的法律风险相当大,但奇怪的是在中国,由于存在法制盲区,畸形环境下却能孕育出一批怪胎。一些大型网络企业利用政府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解决社会就业的良好意愿,专钻政策的空白,游走在法律的真空地带,获得爆发式成长机遇。如果是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政府如果动真格着手清理,一些“大的不能倒”的电商巨头昼夜间也得关闭。

  淘宝之“伤”何以疗?

  人民网一位署名严力的作者写到:面对日益壮大、新问题层出不穷的电子商务市场,单靠电子商务巨头不可能包打天下,更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健全、政府部门的科学管理、行业协会的有效规范、卖家和买家的理性参与,才能在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中,建立起互利共赢的电子商务新秩序。

  他说,淘宝之所以能够做大,得益于长期的免收费、低门槛政策“放水养鱼”,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草根卖家。然而,繁荣的背后难掩假货充斥、信用缺失等问题,这是淘宝等电子商务企业不得不面对的“成长烦恼”。

  中国电子商务不能靠巨头包打天下

  从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看,质量和诚信将是决定这一新兴产业未来的两大关键。就其初衷看,淘宝商城出台新规,大幅度提高准入门槛,其实意在通过经济杠杆建立市场新秩序,倒逼卖家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商家诚信,从而促使电子商务的转型升级,实现长远发展。这当然无可厚非,问题在于,这种秩序的构建到底谁说了算?其规则由谁来制定?其成本由谁来支付?其利益由谁来分享?

  如果从淘宝网发展壮大的历程和经验看,这些问题的答案应该是两个字:共同。即有关部门、电子商务平台、大小卖家乃至消费者一起参与、谋划和努力,共同建立电子商务新秩序,共享转型升级带来的商机和便利。淘宝之所以面临“十月围城”窘境,失策于没有充分尊重利益相关方,尤其没有充分考虑中小卖家的现实利益和承受能力,在规则制定上自说自话,在规则执行上搞“一刀切”,在进度上追求“一步到位”,并且让中小卖家承担转型成本。

  这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转型方式自然会引起不少中小卖家的反感。尽管风波暂告一段落,但从长远看来,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只有为小微企业推出适合的发展模式,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才能真正推动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光靠淘宝努力显然不够。

  弱化对强势电商第三方平台的倚赖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信息化专家、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频繁出现电子商务乱象,关键还是我国中小企业比较弱,导致了中小企业在面对强势平台网站时缺乏话语权。但是从长远看,像淘宝这样一家平台几近垄断网购市场流量的现象终将扭转。

  梅绍祖谈到:淘宝和卖家之间的矛盾其实由来已久。现在的规则是淘宝制定的,因为它在B2C(商家对个人)平台基本处于垄断、独大的地位。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这么多的争执,否则商家早就转投其他平台了。

  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化程度和国外中小企业信息化程度的差距还很大。国外中小企业对第三方平台的依赖程度远不如我国的中小企业那么高,好多都有自己的网站,在网上采购和交易的比例达到了50%~60%,甚至更高,并不存在大量中小企业集中在一个平台上的现象。但随着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我们的中小企业也逐渐会建立自己的网站。中国可能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依赖于平台,但第三方平台的作用将来终究是要弱化的。

  让小微商户也找到自身发展道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评价说,从目前看来,淘宝事件正在向着解决的方向发展。但是从长远看来,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只有为小微企业推出适合其发展的政策和模式才能真正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

  姜奇平认为,如果将来大小企业、商户能在电商平台各行其道,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商业模式,“那么这次‘小卖家’围攻‘大卖家’就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转型的‘阵痛’。”“小微企业、商户也应转变观念。”姜奇平说,拒绝转型,对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小而美”才是小微企业最合适的路。

  淘宝“伤城”似乎在一定程度上给其他竞争者提供了机会,各家纷纷开始了“抢商”行动,向中小卖家抛出橄榄枝。

  QQ商城就在首页上挂出了“QQ商城招商火热进行中”的标识,并将“具有其他电商平台运营经验的优秀商户”列为可以申请绿色通道快速流程的商家条件,并表示将提供过亿元的营销资源支持。

  14日,当当网在微博上承诺,短期内不会提高平台商家的收费标准。品聚网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国招商会,也打出了“救市电商平台,愿为中小电商投入一切”的旗号。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张云中采写)

  是什么点燃了“围城”事件的导火索?

  有专家指出,数万淘宝小商户攻击完大的“同仁”,转而酝酿攻击淘宝的“命根子”——支付宝,扬言让其资金链断裂。也有人分析,这是一种“以暴易暴”,淘宝以居高临下的“冷暴力”对待中小商家;而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后者只能以恶意攻击大商户的网络暴力方式宣泄仇恨,间接打击淘宝。

  网购领域法律存在缺失

  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律师看来,正常沟通渠道和救济措施的失位、迟缓以及对于当下法治环境的不信任是造成此次小卖家攻击事件的原因之一。当然,此次事件也暴露了网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目前,我国有关网购的规范多是双方约定,强制性的很少。

  魏士廪表示,淘宝商城新规的修改,从商业战略来讲有其合理性。但作为占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平台商,在出台规定时也应关注和平衡各方利益。

  对于小卖家的攻击行为,魏士廪表示,从法律上讲这是不妥的。对第三方的攻击及诋毁导致其受损需承担民事责任。此外,由于还带有一定的组织性,所以也不排除触犯刑法的可能性。

  另外,还有卖家表示,倡导推行广泛且真实有效的听证制度,建立由电商平台、网商与政府职能部门三方共同参与的行业定价机制。

  淘宝自定规则有“霸王”嫌疑

  此次淘宝“伤城”事件已不是中小商家第一次以“暴力”方式维权,而淘宝方面一直态度强硬。

  2006年,淘宝推出招财进宝竞价排名,很多卖家难以容忍这种广告形式;2010年,淘宝调整搜索结果排序规则打击刷信用,再次引发中小商家的反对。两次改变,均以淘宝的强硬得以推行。

  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表示,每次淘宝修改游戏规则都会引起震荡,而近年来利益的受害者一直都是中小卖家。这次规则变化应当看作是淘宝放弃中小卖家,集中优势资源哺育大卖家的开始。“淘宝可以制订规则,也可以随时更改规则,一般强势的企业都这样。淘宝在B2C的电子商务平台中基本上处于绝对优势、相对垄断的地位。”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表示。

  梅绍祖说,淘宝此次调价幅度过大,表态中并没有显示出充分的涨价理由。“这有点像霸王条款,没的商量。净化商业环境的手段很多,可以在管理机制、制度约束上更实用些,但提价不是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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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涨租事件凸显法制建设滞后

  针对阿里巴巴集团旗下B2C电子商务平台淘宝商城近日因提价引发中小卖家“网络围攻”事件,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杨坚争16日向记者表示,淘宝涨租事件反映出我国在网络虚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网络市场发展的问题。

  “在互联网经济领域,我们还没有形成完善且有效的反垄断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经济纠纷调解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杨坚争称。

  在他看来,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价格法(199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公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但这些规定对于网络环境下的垄断行为缺乏研究和调整,反映出对网络市场规范的严重滞后。“目前,网络生态仍然以草根秩序为主,相关法律法规零散、缺位。从根本上来说,此次淘宝涨租事件发展到如此惨烈的地步,与我国立法相对滞后密切相关。”杨坚争强调。

  他表示,面对没有国界的互联网经济的激烈竞争,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互联网经济立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迫切性,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规范不同经济主体的网络市场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互联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高少华)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来源:国际商报:http://www.chinanews.com/it/2011/10-27/34182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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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拆大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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