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舒立马云交锋编辑本段回目录
虽然支付宝已经拿到中国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围绕支付宝所有权转移是非的论争并未结束。近日,曾因刊发揭露基金黑幕报道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中国最危险的女人”的知名传媒人——财新总编辑胡舒立发表文章,指责“中国创业偶像”、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偷走”了支付宝,引起马云强烈反弹。
胡舒立:
马云有违契约原则
6月10日,财新总编辑胡舒立在最新一期财新《新世纪》周刊发表社评《马云为什么错了》。评论称,“马云,这个本世纪以来常操一口流利英文活跃于国际场合的中国企业风云人物,偷天换日,把明明属于中外合资企业阿里巴巴集团的核心资产支付宝,悄然转入自己控制的私人企业名下”。评论还称,“马云错了,错在违背了支撑市场经济的契约原则”。此评论一出,一直对支付宝纠纷很少置评的马云坐不住了。
交锋:
短信论战达两小时
面对胡舒立的指责,北京时间6月12日凌晨1时,正在美国出差的马云给胡舒立发去短信,称胡舒立作为媒体人在“基本事实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开始评论了”,并称“在尘埃未落地前就下定论,是评论者的不客观和不科学态度”。据了解,两人之间的短信论战进行了两个小时。
6月14日下午,刚从美国回国的马云紧急召开媒体沟通会,对胡舒立的指责进行了澄清,称支付宝事件只是商业谈判,不关乎任何所谓的契约原则,“我们做事情绝对100%合法,100%透明,阿里巴巴董事会授权处理支付宝牌照问题有董事会纪要为证,雅虎和软银不可能不知道”。据京华时报
两人论战短信摘录
马云:大姐,你在基本事实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开始评论了,很是遗憾。假如没有契约精神我们能走到今天?可悲的是我们已经不相信自己国人企业会比人家更懂法和契约精神了。
胡舒立:当然是很珍惜你,所以抱憾呀。我们愿意听更多的基本事实。
马云:评论者注重的是评论本身,而当事人必须关心正确的方向和用正确的方法把事做完了才考虑参与评论。我们做的任何事都会让世人分析和评论,这是我们这代人的职责。但在尘埃未落地前就下定论是评论者的不客观和不科学态度。
你相信我会愚蠢到把公司这么低价卖给自己?今天这个世界,这么幼稚的做法难道不怕被天下人耻笑?晕倒!
胡舒立:你有此远见让我高兴,来路很长,我们如果说错了会改。不过央行政策还是要批评。
马云:是的。央行我没有办法,那是他们的考虑,我努力过并尝试过。但企业家要做的是大法发布前努力,但发布后遵法是我们的职责。批评是你们评论者的工作,我们当事人很难作为。
但另一方面,我理解的支付数据的安全是任何国家不会轻易放弃的,是安全问题而不是民族问题。我的开放主义并不亚于任何人,但我理解未来时代是数据的竞争。我们拥有了国家的经济数据。在美国,我们会碰上同样的问题。
胡舒立:按央行政策,还是会放的,支付宝是否可在今后获批,重回阿里?等于是临时转出?
马云:呵呵,你是个好记者,你对获得信息的兴趣之大远远超过对事件正确与否的探讨,哈哈,不过你给我们的过早定论让阿里人失望。
胡舒立:我知道你做的一切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面对诸多批评,我真的希望你也仔细想想,兼听则明。
马云:我遗憾的是,国外企业和投资者这次认为我们做对了,而你们却不信。我从不怕被批评,我皮厚,但我怕你们会误导年轻人。
背景资料
两次股权转让作价3.3亿元
支付宝“变身”内资控股
工商资料显示,通过2009年6月、2010年8月两次股权转让,支付宝控股股东由阿里巴巴集团全资子公司Alipay变成了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至此,支付宝由外资控股变成内资控股。两次交易对价总额约3.3亿元人民币。
接盘支付宝的浙江阿里巴巴是一家内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注册资本7.1亿元人民币,由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和集团18位创始人之一的谢世煌控制。马云和谢世煌分别投资5.688亿元和1.422亿元,各占80%和20%的股份。
在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前,外资股东雅虎和软银持有阿里巴巴集团超过70%的股权,阿里巴巴集团通过Alipay间接拥有支付宝100%的股权。
同步播报
马云公开炮轰孙正义
对于支付宝所有权转移的问题,马云在6月14日召开的媒体沟通会上进行了解释。同时,他对代表软银的孙正义进行了公开炮轰。
自称做的决定唯一正确
对于支付宝所有权转移一事,马云称他穷尽一切办法只能取得目前的结果——先将支付宝所有权转移出去,摆脱外资控制,这样才能符合中国央行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规定,拿到支付牌照,然后再和雅虎、软银谈补偿问题。
“现在看来,支付宝的事情不完美,但我们做了一个艰难、不完美但必须要做的决定,也是唯一正确的决定。”马云强调,拿到牌照对于支付宝、淘宝乃至整个阿里巴巴都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否则雅虎、软银的利益也无法保证,“这点雅虎的杨致远是认同的,只是想获得更多的补偿。”
回答提问时玩文字游戏
在媒体沟通会上,马云一如既往地玩起文字游戏。当媒体问及支付宝所有权转让协议是否得到了董事会的“批准”时,马云的回答是雅虎董事和软银董事都“知道”。
在阿里巴巴董事会会议上,马云与董事孙正义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马云借本次媒体沟通会的机会炮轰了孙正义。马云对孙正义的指责是:“他眼中只有6个字:软银,软银,软银。他不会考虑客户和员工。”
马云表示,孙正义对支付宝问题多次回避,一谈及支付宝便说“我还有事,呆一分钟就要走”。
纠纷大事记
5月11日 雅虎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披露,其持股43%的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到了马云控股的一家新公司中。
5月13日 雅虎声明,公司曾于3月31日接到阿里巴巴集团关于“支付宝股权转移”的通知,但此举尚未知会阿里巴巴董事会或股东(包括软银),也没有得到批准。
5月14日 马云表示会继续与雅虎沟通,并表示不会伤害股东等各方包括雅虎和软银的利益。
5月16日 雅虎和阿里巴巴发表联合声明,称双方正在努力化解争端。
5月27日 雅虎联合创始人、董事、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成员杨致远首次表示,正就事件与阿里巴巴协商谈判,雅虎将从支付宝重组中得到补偿。
6月1日 路透社报道称,雅虎与阿里巴巴已解决分歧,并达成协议。
6月8日 美国证券公司KendallLawGroup已代表股东对雅虎发起一项集体诉讼,指雅虎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有关虚假和误导性声明的规定。《成都晚报》
《人民日报》:支付宝“易主”,无奈还是贪婪编辑本段回目录
为确保以内资身份获取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集团在过去两年内将旗下子公司支付宝股权进行重组和变更,此举引发阿里巴巴集团主要股东雅虎、软银的不满。究竟是阿里巴巴为获取支付牌照的无奈之举,还是一些专家指责的违背契约精神的贪婪?
6月14日,在阿里巴巴集团举行的媒体沟通会上,其董事局主席马云回应道:“虽然不完美,但这是当时唯一正确的决定。” 这也是马云首次在媒体前详细解释支付宝股权转移的始末,并回答了有关质疑。
无奈:如果支付宝不是100%内资公司,将无法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作为第三方支付的龙头企业,支付宝的股权转移,有没有违背契约精神?
“2009年7月24日,阿里巴巴董事会纪要明确表示,授权管理层调整股权结构,以合法取得支付牌照。”在媒体沟通会上,马云反复强调了这一点。
据悉,阿里巴巴董事会由四个人组成,分别是雅虎的杨致远、软银的孙正义、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主席马云和集团CFO蔡崇信。而雅虎、软银合占近七成股份。
针对“为何没有董事会决议”的质疑,马云补充说,“自成立以来,董事会一直都是以纪要方式进行,没有过决议的形式。”专家表示,纪要有没有法律效力,关键看公司内部如何规定。
马云也强调,有关支付宝股权调整的一系列操作,阿里巴巴董事会都是知情的,并不存在管理层偷偷转移股权的问题。
支付宝CFO井贤栋介绍说,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从2008年开始就和董事会沟通支付宝问题,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资公司,当时为阿里巴巴集团协议控制)以1.67亿元向Alipay E-commerce Corp.(外资公司)收购支付宝的70%股权。去年8月又以1.65亿元收购剩下的30%股权;由于上述Alipay公司也属于阿里巴巴集团,这两次转移属于集团内资产划转。
观察支付宝的股权转移过程,是与央行的第三方支付政策的变化紧密相关的。按照央行要求,如果支付宝不是100%内资公司,将无法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由于这两次关于支付宝股权的转移,都是处于协议控制下的,因此董事会并没有反对意见,“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对这两次转移都是知道并同意的。”井贤栋说。
质疑:处于“灰色地带”的协议控制如何终止
那么,代表雅虎的杨致远、代表软银的孙正义,代表阿里巴巴的马云,三方的分歧在哪里?就在于是否坚持协议控制。
据了解,协议控制普遍用于“外资禁入”行业,以绕开国内法律。它可使支付宝名义上内资控股,实质上仍是外资控股。
马云回忆说,今年一季度央行向支付宝发来质询函,“询问支付宝是否存在外资,如果没有要公开声明。”井贤栋说,基于对形势的判断,作出了终止协议控制的决定,将支付宝公司的股权彻底变更为纯内资公司拥有。
据悉,收到质询函后,马云与杨、孙二人沟通终止协议控制,但直至最后一刻,两人也未明确表态。据马云介绍,杨、孙二人认为不终止也能“过关”获照。马云解释自己的决定,协议控制,这并不符合央行关于100%内资控制的要求。马云认为,支付宝必须要确保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第一批获得牌照,在马云看来,对于有6亿用户、80%淘宝用户使用的支付宝而言,如果没有拿到牌照,就等于非法经营。
不过,有专家也表示,阿里巴巴管理层在董事会没有明确赞同的情况下,终止了协议控制,这在法律上是有瑕疵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从支付业务相关性来讲,比银行更为核心,因为它做银行间的支付,连接各家银行机构,特别是这里面掌握着银行的交易数据及银行的客户情况,数据量非常大。“所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外资的开放,甚至比银行金融机构还要更加谨慎。”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认为,此次事件也给目前互联网领域盛行的“协议控制”模式提了个醒,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这种“擦边球”模式的内在风险在提高。
谈到事件的后续进展,马云强调,和杨致远、孙正义的谈判还在继续。“我们三方都在很积极很乐观地推进,现在进入了细节谈判。”马云说。
链接
什么是协议控制
所谓“协议控制”,即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国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等服务,国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
“协议控制”模式源自新浪网纳斯达克上市时所创造,后被普遍运用于互联网、出版等“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由于其不涉及对境内权益的收购,逐渐被其他“非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所采用,以规避关联并购审批。
控辩马云:夹缝中的博弈编辑本段回目录
支付宝事件引发了外界关于企业家契约精神及诚信的讨论,而随着信息的逐渐披露,人们对马云做法的态度也越发泾渭分明。“挺马”的人认为,“支付宝涉及国家金融安全,法规不许外资持有,外资股东却迷信绕开中国法规,马云遵守契约精神提出依法转回国内获得牌照,给外资股东合理补偿。”(史玉柱),作为企业运营者而言,只有先解决了企业的生死问题,才谈得上股东利益;“反马”的人则认为,马云绕过正常的谈判程序,利用“协议控制”的模糊之处开打,很难不让人怀疑他的私心;6月15日的媒体沟通会过后,更多的人则对马云抱以同情的态度,毕竟,如果抛开政策和内外资等背景因素来看,这仅仅是一家公司内部的董事会纠纷而已,涉及的仅仅是若干股东的利益,而在企业界,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管理层绕过董事会同意而做出决策的案例并不少见。所以作为正常的商业谈判,不妨给阿里管理团队一些时间,等谈完调查清楚再做评论。简单地将此事上升到契约精神和诚信的层面,忽略企业所处的具体情境,不免草率。
在法律范畴上,“契约必须信守”是合同订立必须遵循的一条根本原则。但是,这一基本原则不是绝对的,其可因意外情事变动而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并形成了一种例外制度。各国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安排。所以,从法律的标准看马云是否违背了契约以及违背的程度,需要有专业的仲裁机构调查后才能做出判断。
然而,在这件事中,人们对“契约精神”的关注,更多地是从经济学和社会学意义的角度出发。契约精神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尊重规则和重视规则的意识。卢梭说过,“人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人一出生就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规则。社会需要规则,因为规则作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在为社会提供良好秩序的同时,还在总体上降低了治理社会的成本。市场经济中,“契约精神”的作用更是不言自明。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之魂,没有契约精神和商业诚信,就不会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契约精神》一书作者汪中求认为,契约精神是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中国企业习惯不按规则出牌,正是契约精神缺失的体现。
进一步地,如果援引经济学上企业的契约理论来看,马云所领导的公司管理层作为企业的代理人,未经股东和委托人的同意而做出一项关乎企业未来归属的重大决定,确实有严重践踏契约的嫌疑。当然,马云有很强的理由支持来做出这样的决策,但无论从何种角度看,这显然都不是一个最优的结果。
马云的代价
支付宝的事情才刚刚开始,但马云受到的质疑已是空前的。
2011年初,马云曾对《哈佛商业评论》说:“阿里巴巴集团首要工作是继续努力在年轻员工中提纯强大的价值观体系。我们有超过19000名员工,他们的平均年龄是27岁。在今日的中国,拥有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一个没有价值观的人可以赚很多的钱,但内心会痛苦,因为他们不是为了其他人和社会而工作。”然而,一向是年轻人心目中个人奋斗典范和价值观先锋的他,今天却因为自身的价值观问题而受到了挑战。
所有决策都会产生机会成本,人们所需要做的,是在各种方案中选择一种对于自身来说机会成本最小的。做为一个企业家,失去什么样的机会才会是他最不能忍受的,无疑,是企业继续生存下去,因为商人不是圣人。所以,马云也许是做了一个错误决定,但是这个错误决定是当时唯一能做的合理决定。否则,按照他自己说,第一批牌照拿不到,支付宝就是一家非法经营的公司,六亿的用户、淘宝80%以上的交易、中国几十万家小网站怎么办?淘宝会瘫痪掉,阿里巴巴和整个电子商务网站都跟着停摆,结果不堪设想。
然而,选择在关键时刻“承担了责任”的马云却因此要付出另外一些成本。不仅要面对不诚信和违背契约的诘责,损毁一直以来其个人在公众中的形象,更严重地,整件事所产生的“外部性”很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在未来的健康发展。在“在透明时代的领导力”一文中,Monitor Talent公司的Chris Meyer 和《哈佛商业评论》撰稿人Julia Kirby通过研究证明,社会意识和我们衡量企业行为社会影响能力的不断进步要求公司跟踪并降低“外部性”带来的损害,并把它做为企业日常经营的一部分。在一个信息“透明”的时代,企业的每项决定、每次行动,都必须从社会的角度去审视,而尽量降低决策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作为中国最大的拥有六亿用户的电子商务公司,虽然支付宝事件影响的最终显现还有待时日,但企业的决策者在一些关乎根本原则的事情处理上,一定要慎之又慎。
希望诚如马云自己所言“对我们来说,企业受人尊重远比利益重要”,因为正如娃哈哈达能事件,支付宝事件必然而且已经对中国的商业生态产生了影响。
19世纪一位英国总督说过,每个人在理论上都高谈公道温和以及高尚品质,可是如果有人要实行这些原则以至影响到任何人的利益的时候就变卦了。著名作家吴晓波认为这是英国人对契约精神的一种理解,即身处契约精神发源地的西方国家的人们在道德和法律之间也处于一种游离状态,更何况步入现代社会刚刚不久的中国。在他看来,对比当年娃哈哈和达能之间的股权纠纷,支付宝事件显然已有很多进步,“我们反对娃哈哈事件的原因,是宗庆后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号、煽动民族情绪来帮助他博取利益,而马云并没有利用外部力量来解决支付宝问题。”
进一步地,吴晓波认为,是公众赋予了马云一个很高的道德地位,马云也因此付出了代价。可见,明星企业家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看一个人,要看他过去的表现,还要看他现在和未来的表现。从我认识的马云或者从他原来的表现来看,他是一个崇尚自由经济和自由思想的人。最近马云和阿里巴巴经历的一些风波,无非是捅破了先前已存在的一些泡沫,这对他和阿里巴巴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吴晓波说。
夹缝里面的博弈
由于信息不对称,我们对支付宝事件中契约精神的讨论还无法做到完全客观。但另一个趋势是已确凿显现并更加值得我们深入讨论的。那就是在电子商务领域内国家力量、民营企业和国际资本三方博弈的问题。而在此次事件中,央行的角色也和政策因素也确实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直研究中国企业史的吴晓波认为,支付宝事件最糟糕的地方在于,它很可能标志着中国互联网自由时代的结束。他用2004年左右中国几家大的国有石油公司争夺加油站市场来对比今天的第三方支付行业所面临的境况。“互联网经济从1995年开始到今天,一直被称作是阳光下的产业,民营资本对外资实现了全行业的战胜,从门户到搜索到游戏等。中国的市场上,总是有三种力量在打仗: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为什么在互联网这个行业中会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就是因为国有资本一直没有找到进入的方式,但是,2009年以后电子商务这一波浪潮,让它们看到了‘加油站’,那就是金融结算系统。马云可以说是代表民间资本,左边是一批国有的商业银行,对支付宝已经不止一次上‘万言书’质疑其合法性,而另一边就是雅虎、软银等国际资本,是一种很典型的夹缝里面的博弈。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在国有资本面前几乎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井喷式发展,第三方支付也已经随之成为一块巨大的蛋糕。而在未来,伴随着中国内需的扩大和信息以及制造产业的发展,电子商务很有可能成为改变内需结构的启动点,它就像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或汽车加油站,谁垄断了它,实际上就会成为实力阶层。
由此看来,支付宝事件其实仅仅是一个序幕,马云和阿里巴巴所面对的问题不仅仅是能否获得牌照这么简单,“支付宝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商业银行的介入等等都还刚刚开始,还没有人从中占到便宜,如果它变成一块真实的蛋糕,从国有资本力量介入互联网行业不可逆转的趋势来看,两年之内,利益一定会再一次重新调整,到那个时候,这个行业中的民间资本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将是一个很大的悬疑。”吴晓波说。
制度之责与马云之错编辑本段回目录
图为易凯资本CEO王冉(资料图片)
6月20日消息,易凯资本CEO王冉发表题为《制度之责与马云之错》的博客文章,针对目前支付宝股权转让纠纷发表看法。
以下为博客全文:
和很多人一样,我一直十分钦佩马云。我曾亲眼看到淘宝给身边那么多的朋友带来了那么多的便利与快乐。坦率地说,我觉得中国所有的电子商务公司和电子商务从业者都应该感谢马云—正是淘宝和支付宝润物细无声地帮助中国数以亿计的网民培养起了网上购物的习惯。虽然偶尔经过机场书报亭看到他在屏幕上神采飞扬会让我觉得他的公关团队做事情还不够精细,但当我在企业家年会现场听到他发自内心地同与会者讨论中国水资源的问题时,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位有社会责任感、有眼界、有魅力的企业家。
于私而言,我和马云虽不能说有多深的私交,但也算是朋友。在朋友面对危机、需要帮助的时候对朋友提出批评—哪怕是就事论事的批评,会显得非常不合时宜,也不符合我心中对“朋友”这两个字的定义。但正因为这件事的主角是马云而不是别人,正因为他在青年学生和创业者中间有那么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也正因为有那么多采用了协议控制(VIE)结构的中国企业家们(其中很多同样是我的朋友)此时此刻正面临着来自海外的巨大压力和质疑,我又觉得有责任写点什么。这是让我最为纠结的地方。
于公而言,我的身后毕竟还有易凯。作为一家投行,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我们需要广交朋友,而不是四处树敌。本来我也完全可以像我们的某些竞争对手那样,在大谈海外投资人如何对VIE心存疑虑之后转身声明自己“只是个做买卖的”其实没有任何观点。虽然我的确同样也仅仅是个做买卖的,但我还是希望在做好自己买卖的同时能够看到马云所说的“新商业文明”在中国的孕育和萌生。也因此,即便我今天的做法在很多人看来可能是不理性的,甚至是愚蠢的,我在纠结了几天之后仍然觉得把自己的观点写出来是我唯一的选择。
在5月11日雅虎发布关于支付宝股权重组的声明后,我最早仅仅是觉得蹊跷,认为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是马云把支付宝从外资控股变成了外资通过协议控制。这种事情在有准入限制的领域已经司空见惯,所以也没太在意,当时还以为雅虎的声明仅仅是一种谈判策略。6月3日,我在机场看到一篇《21世纪经济报道》的比较深入的报道,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再后来,是舒立的文章以及双方的短信交流。最终,6月14日,马云出山,直面记者。
在实时微博阅读了他的记者会报道并从他自己口中确认了一些基本事实之后,我才确信:在这件事上,我无法继续支持和赞同马云。
先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为了让支付宝获得支付牌照,2009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口头同意了支付宝股权转移一事,同年7月24日的董事会纪要也明确说明了这一点。2009年6月,由马云和另外一个自然人发起设立的浙江阿里巴巴以1.67亿元的对价从Alipay E-commerce Corp.受让支付宝70%的股权。2010年6月央行相关规定出台,于是在2010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亿元的对价收购了支付宝剩余30%的股权。
根据马云的说法,这两次关于支付宝的股权转移都处于协议控制下。但在2011年一季度,央行发函要求支付宝做出关于“协议控制”的书面声明。基于对牌照审批形势的判断,马云在递交申请的前一天在未经雅虎和软银的董事代表许可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了协议控制,并于第二天把这件事事通知了雅虎和软银等股东,随即启动了相关的补偿谈判。
要想讨论清楚这件事,最重要的是要把一些看似关联的问题彻底分开进行讨论,否则讨论来讨论去还会是一团浆糊。这些问题包括--
1. 支付宝是否真的关乎国家的金融安全?
这是一个最本质的问题,也是很多其它相关问题的源头。
作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领军企业,支付宝拥有大量的客户数据,这一点毋庸置疑。这些数据加起来可以勾勒出中国消费市场的很大一部分轮廓,这样说应该也不为过。但即便如此,说这些数据关乎国家的金融安全,似有夸大之嫌。
所谓国家金融安全,涵盖银行安全、货币安全、保险市场安全、股市安全等众多方面,指的是系统性的安全与风险。虽然企业个体构成了整体市场的一部分,但维护金融安全的实质是通过立法、监管、宏观政策调节和市场引导来帮助一个国家的经济体规避整体性、而非个体性的市场风险。金融安全最重要的保证来自于国家的经济实力、货币和外汇制度以及金融体系和预警机制的完善。
作为消费者,你买了两包鸭脖一件T恤,她买了两支口红一瓶隔离霜,这些数据汇总起来或许对境内外的食品、服装和化妆品厂商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但与国家的金融安全相距甚远。
我当然理解,支付宝不仅仅在淘宝平台上被使用,在很多其它电子商务的平台上、甚至在一些行业应用市场同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几乎所有这些电子商务平台和行业应用市场都是高度市场化的。支付宝由于淘宝的强大,在电子商务支付领域奠定了自己领先的地位,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它并不具备天然面向整个支付行业的垄断优势。在一些细分市场,它甚至连领先优势也谈不上。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支付宝拥有再多的客户信息和数据,这些数据加在一起,无非也仅仅是构成了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的各行业统计数字的一个子集而已。它们或许可以作为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候的一个参考依据,但本身难以构成金融安全的核心要素。
还有人说,支付宝之所以关乎国家的金融安全是因为它接入了银行系统的网关。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中国最重要的四大商业银行都有外资股份,各大银行也都有与外国信用卡机构联名发行的信用卡。如果我们的银行系统真的是那么脆弱、神秘、不可触碰,那么作为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为什么还会允许外资进入?
退一万步说,就算支付宝真的掌握了关乎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的核心数据,那么这样的数据似乎应该交与政府掌管,而不应让一个由两个自然人发起设立的公司成为它们的实际拥有者。
2. 支付宝是否可以被外资持股、控股或协议控制?
这是一个行业准入政策的问题,显然不应该只针对这个行业里的某一家公司。因此我们应该关心的问题是:所有从事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公司,是否都可以被外资持股、控股或协议控制?
只要有准入问题,牌照就是一道硬门槛。从ICP到视频,从游戏到影视,从医院到零售,从担保到支付,中国几乎各行各业的企业都会面临牌照的困扰。过往的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政府部门在准入审批和拍照发放方面价值取向通常都是稳字当头,宁可趋于保守也不会趋于激进,宁可过度拦截也不能轻易放行,宁可模棱两可也不愿明确许可。但实际上这种有意留白、过度监管、审批为安、一切唯牌照论的价值取向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和行业变革的要求。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协议控制”—也就是业内人常说的“VIE结构”—应运而生。所谓VIE结构,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境内持有相关业务牌照、在某些情况下也实际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前者通过一系列的服务协议事实上享有后者的全部或大部分收益并可在财务上实施并表的法律和商业上的制度安排。
VIE结构不是对监管的刻意规避和绕道而行,而是鉴于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管现实的一种商业利益的制度性安排。这种安排有利于过度监管环境中的中国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发展和壮大自己,也有助于提升中国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从某种意义上说,VIE结构是中国企业从自身及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于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外汇管理、IPO审批等领域的过度监管的一种市场化修正。
以互联网行业为例,每一家商业网站都需要ICP牌照。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ICP牌照只允许内资持有。与此同时,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在发展初期都需要经历投入大于产出的“烧钱”阶段,而国内的A股市场和人民币基金又不鼓励 “烧钱”项目。在这种情况下,获取境外风险投资几乎是互联网企业唯一的资本出路。为此,当年新浪的律师想出了专门用来规避牌照问题的协议控制结构,也称“新浪结构”,以应对互联网监管思路的滞后。在随后的十余年时间里,协议控制对中国互联网公司来说,几乎和时尚女孩手中的iPhone4一样成了标配。
可以说,如果没有VIE结构,中国就不会出现新浪、搜狐这样的主流互联网媒体平台,不会出现腾讯、百度这样拥有数百亿美元的互联网巨头,不会出现优酷、360、京东商城、凡客诚品等一大批后起之秀,甚至也不会出现阿里巴巴和马云。有人说VIE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至少从结果上看这种说法并不为过。
回到支付宝事件。按照马云自己的说法,整个支付宝事件的起因是拿牌需要。那么,这里面的前提假设一定是:不保持纯正的内资血统,不把外资彻底清除,就一定拿不到牌照。
据《中国企业家》杂志的一条微博:“一季度央行发函要求企业声明没有外资直接控制或者协议控制:若有,申报;若没有,声明,并盖公章。随后,口头通知,凡是外资控股、参股或协议控制,一概不受理”。
如果这条消息属实,那么我们只能得出一点结论:外资控股、参股或协议控制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暂时拿不到牌照。但央行并没有明文禁止外资进入这个行业,暂时拿不到牌照既不等于需要立即关门整改,更不等于以后也拿不到。(事实上,某一个领域中的主要企业分期分批获得牌照的情况在中国并不罕见,譬如视频行业就是如此。)
总的来说,在支付这个领域,我还是倾向于相信监管者的智慧。我相信他们会理解为什么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需要外资投资人,相信他们会分清财务投资人与战略投资人的区别,也相信他们有能力在投资人获得投资收益与获取运营情报之间垒起一道高低适中的墙。
我同样愿意相信监管部门会站在真正的国家利益的高度,不会让已经生根了十余年、涉及数万亿美元资产的VIE结构说打破就打破、说废止就废止,不会让那么多中国企业在国际上背上背信弃义、过河拆桥、不讲原则的骂名,更不会在刚刚发出27张牌照之后自己打自己一记响亮的嘴巴。
3. 马云是否有错?错在哪里?
我曾在微博里说:我不相信稍微对马云有一点了解的人会认为马云有可能想用3.3亿元把支付宝装进个人的口袋,他不是这样的人,这也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因此,对于任何关于马云为个人利益侵吞股东资产的指责我是坚决抵制的。
有人说,马云这次是老谋深算,希望以此来增加自己对雅虎和孙正义的谈判筹码。我认为这也不太靠谱,因为不值。对马云来说,自己的声誉远远重过一切商业利益。
还有人说,马云是导演了一出苦肉计,希望以此来逼央行对VIE结构做出明确的表态,之后再恢复VIE原状,从而帮助协议控制下的支付宝获得牌照。我认为这更不靠谱。马云完全没必要绕这么一个大圈子,走得这么辛苦,还付出声誉上的代价。(后面会解释为什么。)
因此,我愿意相信马云在做出剪断VIE结构的时候是真心认为自己在做一件“不完美、但正确”的事情。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坚定地认为:很不幸,马云错了。错了就是错了。
马云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在剪断VIE协议这件事上对董事会先斩后奏。关于这件事已有很多人进行了评论,这里就不多说了。我非常理解马云当时面对其他董事有意拖延表决的愤怒与无奈,但这并不能自动让程序缺失变得正确或者正义。
这好比一对闹离婚的夫妻,如果你是提出离婚的一方,谁都希望能够先离完再谈赔偿。但世界不是这样运转的--你必须先谈清财产问题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即便这个时候已经有新人在逼婚,你也不能情急之下伪造一个对方同意离婚的签名,更不能在没办完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火急火燎地步入下一个婚姻殿堂。
第二个错误是在记者见面会上为了说明自己的“正确”把中国数以百计的采用VIE结构的企业推到风口浪尖,让本来已经被报表造假等问题和大肆做空的对冲基金搞得风雨飘摇的中国概念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雪上加霜,这不是我们心目中一个行业领袖应有的风范与担当。如果马云不是马云,或许我们无需对他记者会上的言行有过多的指摘。但正因为他是马云,我们才有理由对他抱有更高的期望。
在某种意义上说,马云有点像那个第一个说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但是他遇到了一个稍微有点尴尬的问题,那就是自己穿着的小短裤上还绣着邻家小芳的名字。
4. 马云是否有更好的选择?
我们不妨设想这样一种情形:如果当时马云不剪断VIE结构,也不隐瞒VIE结构,而是如实以VIE结构按照法定程序向央行提出牌照申请会怎样?
根据前面提到的央行口头通知的精神,最大的可能性是央行拒绝受理,但拒绝受理并不意味着支付宝会自动失去继续运营的资格。谁都清楚,如果支付宝停运,淘宝就很有可能瘫痪,淘宝如果瘫痪对于中国数以亿计的网民意味着什么,监管者同样心知肚明。
事实上,我相信央行乃至更高决策机构在考虑支付宝问题的时候会非常谨慎,让淘宝和支付宝因为没有牌照而猝死或休眠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有了这样一个前提,如果央行暂时拒绝受理,马云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申请。
最后的结果无非两个:如果决策部门和监管部门最终明确要求支付宝由协议控制转为纯内资,这会为马云在同雅虎和孙正义的谈判中增添砝码。反过来如果政府最终同意支付宝在外资协议控制的情况下获得牌照,那么事实上等于默认这个行业里的所有支付企业可以在协议控制的结构下合法生存。
因此,抛开前面提到的两个错误不谈,马云这次留给我们最大的遗憾其实是这件事:作为行业的领军人物,他本来完全有机会选择通过捍卫公司治理的原则和底线从而推动监管部门对过度监管做出某种有利于中国产业和经济长期发展的局部修正,但实际上最后却选择了触碰这样的原则和底线同时还顺带把所有采用VIE结构的中国公司悬在了半空。
我始终认为,马云是一位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这个看法至今未变。但在支付宝这件事上,马云的社会责任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字面合规上,更不应该是捅破本已是无奈之举的VIE构架;他更深刻的社会责任是利用支付宝的行业地位和众多同行们一起推动监管变革,让趋于模糊和封闭的准入制度变得更加透明和开放,让牌照至上的审批经济逐步走向适度监管的市场经济。
马云错了,不等于制度对了。恰恰相反,正是我们对外资(其实很多时候也包括对民营资本)带有先天歧视的牌照制度和审批制度为马云今次的错误提供了发生的场景。
马云是人,不是神。是人就一定会犯错误。
在我眼里,这一次是一个影响了中国几亿网民的生活方式、至今仍然值得尊重和期待的企业家犯了一个也许诚实、但却触碰了底线并且需要他在今天勇敢面对的错误。
福布斯中文网:马云的行为是理性的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者:周健工
马云错了吗?央行错了吗?幸运的是,实践中许多事情是超越一时对错争论的,时间可以证明一切,而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应该采取理性的决断和行动。
在自由市场经济中,更基本的原则是经济人的理性以及市场的理性。经济人在当时的约束条件下做出合乎理性的判断和行动,而市场会按照其逻辑对这种行为做出短期或者长期的反应。
马云和支付宝事件,基本事实简单明了:马云在向监管部门申领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期限将至的最后关头,单方面决定暂时终止原先与两大股东雅虎和软银的约定,该约定要求由阿里巴巴集团对支付宝实行协议控制,或者VIE。
马云所从事的互联网行业,多年来发展在一个又被称为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制度基础之上。据美国金融会计标准委员会,VIE被定义为投资方在被投实体中占有控制地位,但其投票权并不必然占多数。在会计上,如果投资者是该VIE的主要受益方,则VIE要与投资方并表处理。
VIE可被视为特殊目的实体(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的一种,它被用于中国互联网行业时,即所谓协议控制,说白了就是为了在中国设立公司,进行投资,而公司的目的,完全是为了避开对外资进入市场的管制,实现境外上市、退出等目的。实际上这是早在2000年前后,中国互联网在当时制度环境下的作为,你可以称之为一个变通之举、无奈创举、或者创新之举,无论如何,它从一开始就体现了企业家的创新与冒险精神。诚如诸多如今成功的互联网企业家所言,没有VIE,就没有今天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崛起。据我们对中国富豪榜多年的观察,互联网行业迄今堪称中国所有造富行业中相对“最干净也最透明的行业”,但它就是这么奇怪地建立在一个灰色和模糊的制度基础之上。
回到支付宝和马云。马云对媒体说明:“阿里巴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调整股权结构,获取牌照。”在获取牌照这一点上,马云与董事会是一致的。在监管层明确提出协议控制是个问题的前提下,马云最后把VIE这个东西先放到了一边,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
设身处地,对这件事情的理解不必那么扑朔迷离,常识可能更重要。马云如果坚持VIE,则拿不到牌照,支付宝将悬在空中。许多人事后建议他再向国务院申请。但这一申请的过程将漫长、痛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从马云本人的价值观来说,他与政治表面上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不谙此道。对于企业家来说,首先想到的应该是遵守法律和监管,让公司的发展不受阻。
如果把支付宝所有的利益相关方放进去:马云代表的阿里巴巴管理团队、阿里巴巴员工、股东软银和雅虎、政府监官部门、客户和消费者、甚至中国的互联网产业……马云选择先合规,再谈判,未必在一时内符合部分相关方的利益,但在整体上和长远符合各方的最大利益。
马云处理的方式,实际上动用了其个人的信誉,及其与软银和雅虎之间的基本信任。我宁愿相信,谈判将会成功,成功则将证明马云的选择是理性的。
尽管马云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企业家之一,但他的本位是企业家,是创造利润和就业,而不是加在他身上的诸多衍生责任,阿里巴巴和支付宝的健康发展,应该是他坚守的底线。对于马云来说,VIE问题的解决,采取与监管层合作,让支付宝落地,把中国互联网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的系统性地责任推给监管层解决,比其采取对抗或者苟且,是一个更加理性,更加负责任的选择。
许多人指责马云的行为让中国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面临集体的诚信质疑。其实,这样的系统性风险,不应该由马云承担;应该关注的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大规模海外上市与协议控制这一过时操作之间的矛盾,往更深处说,应该是中国资本市场对于中国互联网创新企业的排斥,以及监管政策没有与时俱进所致。既然监管层已经明确地提出,VIE问题应该挑明,应该由业界和公众一起推动中国互联网产业生态的进化,采取苟且的鸵鸟战术,并不是解决问题的长久之道。
互联网面临着一轮新的大发展,它几乎将渗透中国所有的行业,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将加速朝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如果这么大的一个基础性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建立在VIE这样一个互联网1.0时期的灰色安排之上,建立在中国的资本市场持续地把最优秀的互联网企业IPO赶出国门的机制之上,中国的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将面临极大的制度瓶颈。
似乎马云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与公众及股东方的沟通出了很大的问题,但所有这些,要等更多的细节披露后,才能得出结论。让我们看看马云伸出的,是不是一只“上帝之手”。
最后,如果马云是非理性的,则让市场去惩罚他吧。
(本文的缩简版将发表于<福布斯>中文版2011年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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