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互联网经济对话编辑本段回目录
美国国务院
发言人办公室
2011年6月11日
2011/942
新闻公告
美日互联网经济政策合作对话联合新闻声明
以下是美国与日本政府就美日互联网经济政策合作对话第二次局长级会议发表的声明:
全文开始:
美日互联网经济政策合作对话(U.S.-Japan Policy Cooperation Dialogue on the Internet Economy)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6月9日和10日在华盛顿举行。日方参加对话的有总务省情报通信国际战略局长利根川一(Hajime Tonegawa)及代表总务省、外务省、经济产业省和国家信息和通信技术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的官员。美方参加对话的有菲利普∙弗维尔(Philip Verveer)大使及代表国务院、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商务部下属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和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和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官员。此外,来自美日两国公司的产业界代表也参加了部分讨论。
认识到互联网的各种应用有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双方与会者强调,确保在全球和日益带宽化的网络中的信息自由流通促进创新,进而刺激经济活动,并就进一步发展互联网经济在以下方面展开了讨论和交换了看法:
1.信息和通信技术在应对灾害中的使用
针对东日本发生的大地震,与会者就信息和通信技术在应对灾害中的使用和重要性交换了看法,并认识到双方建立强有力伙伴关系的必要性,包括在相互间及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论坛中交流最佳实践。
2.关于互联网经济的政策问题
对话与会者认识到,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如低费用高速宽带服务的传播和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技术的出现,给解决互联网经济的政策问题增添了新的范畴,如增加全球信息流通。
与会者认识到互联网加速和促进全球信息流通,并认识到互联网经济面临的各种问题正在浮现,如商业网络安全;保护个人和商业数据;保护网上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保护知识产权免遭侵犯;及对儿童的网上保护。与会者认可最近通过的八国集团(G8)多维尔(Deauville)峰会公报,在公报中与会领导人确认了在这些看法上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与会者对在解决这些政策问题上双方之间强有力的伙伴关系的必要性交换了意见。此外,他们确认了与这些问题相关的下列5条原则的重要性:
(1)维护全球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因为这是数字全球自由流动的基础;
(2)保护互联网自由,特别是网上言论、结社和集会的自由;
(3)就如何改善商业网络安全交换看法,以便使所有人能够安全保险地使用互联网;
(4)促进以平衡的手段解决问题,如既保护隐私又保护知识产权,从而不妨碍信息的跨境流动;
(5)基于对互联网具有各种能动者的认识,就一个由多方利益相关者集思广益建立的国际共识交换意见。
3. 具体合作
根据上述第二款(1)至(5)节的原则,与会者就以下方面的伙伴关系的重要性交换了意见,旨在促进共同努力,解决两国共同面临的政策问题。
(1)云计算技术
——在诸如教育、农业、医疗卫生、在线商务、公共管理和交通领域交流云服务的最佳使用方法;
——分享信息,以促进云服务的发展。
(2)加强商业网络的安全性
——在网络安全的研究和开发上进行国际协作;
——启动对话,在两国政府和研究人员之间交流技术信息,提高应对网络侵袭的能力;
——关键性的基础设施控制系统的安全性;
——扩大和改善美日机构组织之间现有的增强控制系统防御的合作,如日本计算机应急处理协调中心(JPCERT / CC)和国土安全部控制系统安全项目(CSSP)/ 工业控制系统电脑应急团队(ICS-CERT);
——新的互联网使用环境中的安全问题;
——就在迅速发展的互联网环境中新出现的安全问题交换信息,如与智能手机相关的安全风险。
(3)利用试验台网络,在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上进行合作
——利用试验台网络,进行联合研究和开发以及人才交流,以促进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如未来互联网(Future Internet)技术(新代网络[New Generation Network])。
(4)IPv6网络协议的应用
——交流IPv6网络协议在两国应用的最佳做法和进展。
(5)促进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促进在各种国际论坛上进一步展开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自由的讨论,包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和世贸组织(WTO),以及其他的双边论坛,如美日经济和谐倡议(US-Japan Economic Harmonization Initiative)。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 http://iipdigital.usembassy.gov/iipdigital-mgck/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