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人物 企业 技术 IT业 TMT
科普: 自然 科学 科幻 宇宙 科学家
通信: 历史 技术 手机 词典 3G馆
索引: 分类 推荐 专题 热点 排行榜
互联网: 广告 营销 政务 游戏 google
新媒体: 社交 博客 学者 人物 传播学
新思想: 网站 新书 新知 新词 思想家
图书馆: 文化 商业 管理 经济 期刊
网络文化: 社会 红人 黑客 治理 亚文化
创业百科: VC 词典 指南 案例 创业史
前沿科技: 清洁 绿色 纳米 生物 环保
知识产权: 盗版 共享 学人 法规 著作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创建新词条
科技百科
  • 人气指数: 2104 次
  • 编辑次数: 2 次 历史版本
  • 更新时间: 2010-11-05
高兴
高兴
发短消息
高兴
高兴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
社会动员
社会动员
删帖利益链
删帖利益链
网络舆情分析师
网络舆情分析师
网络谣言司法解释
网络谣言司法解释
房姐事件
房姐事件
微博删帖机制分析
微博删帖机制分析
解码《江南Style》
解码《江南Style》
微博议政特征
微博议政特征
网络谣言分析
网络谣言分析
网络反腐风暴
网络反腐风暴
推荐词条
希拉里二度竞选
希拉里二度竞选
《互联网百科系列》
《互联网百科系列》
《黑客百科》
《黑客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硅谷百科》
《硅谷百科》
2017年特斯拉
2017年特斯拉
MIT黑客全纪录
MIT黑客全纪录
桑达尔·皮查伊
桑达尔·皮查伊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最新词条

热门标签

微博侠 数字营销2011年度总结 政务微博元年 2011微博十大事件 美国十大创业孵化器 盘点美国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盘点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TechStars 智能电视大战前夜 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 2011央视经济年度人物 Rhianna Pratchett 莱恩娜·普莱契 Zynga与Facebook关系 Zynga盈利危机 2010年手机社交游戏行业分析报告 游戏奖励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表现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对比数据 创建游戏原型 正反馈现象 易用性设计增强游戏体验 易用性设计 《The Sims Social》社交亮 心理生理学与游戏 Kixeye Storm8 Storm8公司 女性玩家营销策略 休闲游戏的创新性 游戏运营的数据分析 社交游戏分析学常见术语 游戏运营数据解析 iPad风行美国校园 iPad终结传统教科书 游戏平衡性 成长类型及情感元素 鸿蒙国际 云骗钱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方正产业图谱 方正改制考 通信企业属公益型国企 善用玩家作弊行为 手机游戏传播 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值 ARPU 游戏授权三面观 游戏设计所运用的化学原理 iOS应用人性化界面设计原则 硬核游戏 硬核社交游戏 生物测量法研究玩家 全球移动用户 用户研究三部曲 Tagged转型故事 Tagged Instagram火爆的3大原因 全球第四大社交网络Badoo Badoo 2011年最迅猛的20大创业公司 病毒式传播功能支持的游戏设计 病毒式传播功能 美国社交游戏虚拟商品收益 Flipboard改变阅读 盘点10大最难iPhone游戏 移动应用设计7大主流趋势 成功的设计文件十个要点 游戏设计文件 应用内置付费功能 内置付费功能 IAP功能 IAP IAP模式 游戏易用性测试 生理心理游戏评估 游戏化游戏 全美社交游戏规模 美国社交游戏市场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Facebook虚拟商品收益 Facebook全球广告营收 Facebook广告营收 失败游戏设计的数宗罪名 休闲游戏设计要点 玩游戏可提高认知能力 玩游戏与认知能力 全球游戏广告 独立开发者提高工作效率的100个要点 Facebook亚洲用户 免费游戏的10种创收模式 人类大脑可下载 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20位硅谷企业家 做空中概股的幕后黑手 做空中概股幕后黑手 苹果2013营收 Playfish社交游戏架构

网络公关绑架互联网舆论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网络公关绑架互联网舆论编辑本段回目录

    近日,伴随着蒙牛“诽谤门”及360与腾讯口水战引发的“公园门”,互联网公关公司走入社会聚焦的视野。

    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网络公关”,搜出的相关网页以百万计。记者采访发现,“诽谤门”、“公园门”并非个案,一些公关公司正是在互联网上以不正当手段帮人删除新闻、推销产品、打击异己而获利,试图绑架互联网舆论。

    淘宝网上叫卖删帖服务

11月1日,记者登录“瑰达网络”淘宝网店,看到这家开办于今年6月9日的网店销售的“宝贝”竟是删帖服务。

    “瑰达网络”在店铺介绍中这样推介自己的服务:“在当今媒体传播手段多样化、网络化的时代,要让一个企业的负面新闻事件,一夜传遍网上世界是很容易的。在网上对企业负面信息的传播要比正面消息的传播快得多,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企业维护自身的形象是多么的重要。”

    记者在“瑰达网络”网店同时还看到:诚心寻求与各大网络编辑、管理员、论坛版主、贴吧吧主合作,以“寻求共赢”。

    “瑰达网络”网店提供的删帖服务,收费从500元到3500元不等。该网店的成交记录显示,10月26日,该店以2000元的价格成功交易了一次。

    记者以希望删帖者的身份,加“瑰达网络”网店留下的QQ号码为好友后,对方马上给记者发来了信息:“瑰达专业删除负面、诽谤信息。代发广告、软文。网络管理权限,链接零售,支付宝安全交易。”对方在QQ中自称是“瑰达网络”老板刘桂。

    刘桂告诉记者,他们与全国很多大小网站都有良好的“合作关系”,“90%的帖子都能删”。

    刘桂对删帖颇有把握。“您把帖子的网址链接发过来,我先看一下,我们会根据帖子的性质和网站的不同,确定删帖的速度和删帖的价格。”他表示,“删除几大门户网站的新闻链接需要两天,论坛帖子一天之内就能删除。”

    记者了解到,网站往往对删帖有严格的规定。正常删帖,一般是当事方向网站客服提出申请,并递交证明: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申请书,并承诺愿为删帖行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个人则需提供帖子侵犯个人隐私等书面证明材料。

    刘桂却表示,一些网民发出的普通“负面”信息,给钱就能删;门户网站新闻也可以删除,但要视新闻的受关注度而定,至少要3000元一条。“‘黑’网站属于刑事犯罪,所以都是通过和网站编辑的私人关系进行删帖。”他告诉记者,一些不知名的网站,因为较难联系编辑,删除相对较难,所以价格也偏贵。

    记者故意说删帖费用太高,刘桂对此解释说:“删帖总是有成本的,网站编辑拿大头,我们只是拿小头。”

    当记者询问如何付款时,刘桂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双方网上交易万无一失,要到他们的淘宝网店,利用支付宝为删帖服务“埋单”。

    对网络推手论功行赏

    在“博客中国”网站开博的博主马庆云告诉记者,由于担心引起博主不满,关闭博客而流失点击量,对于博客的博文,网站一般不会轻易删除。为此,要使博主删除博文,公关公司就要直接“公关”博主。

    “一般公关公司会以邀请参加其公司活动或给钱两种方式要求撤稿。”在马庆云开博的几年时间里,已经屡次接到这样的电话。“在圈内,要让有一定影响力的博主撤掉一篇博文,公关公司一般会给千元左右。”

    “和专业的网络删帖公司一样,这样的‘公关’一般有专业的网络公关公司来做。”马庆云介绍说,这些公司除了删博文的服务外,通常还会联络有影响力的博主在博客中发“软文”,提供商业推广的业务,俗称“网络推手”。

    “所谓软文,就是博主在文章中比较自然地植入公关公司雇主的信息,潜移默化地对读者进行营销的文章。”马庆云告诉记者,发软文的费用由博主影响力、登载网站影响力以及发表的网页层次决定。

    “他们的计费方式‘成熟而科学’。”他笑着调侃。据他介绍,博客软文的稿费一般是200元至300元,“这只是基本稿费,在这个基础上还有额外奖金”。

    在一家公关公司传给他的“奖金”付费报价单上,记者看到,十几家国内主要博客网站按照影响力被分为3类,而每一类中,又根据博文被推荐至“一级页面”、“二级页面”、“三级页面”、“四级页面”的不同,将奖金分为四等,最多的200元,最少的10元。

    “像我这样的博主,写软文每月拿到两三千元很容易。”“博客中国”网站博主李东(化名)介绍说,虽然有固定职业,写博客只是业余爱好,但对他来说,这笔收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马庆云告诉记者,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甚至还会和一些知名博主签有长期写软文的合同。“由于游走在模糊地带,这类合同当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他补充说。

    网络打手:两三博主即可引发轰动效应

    美国一份相关调查显示,博客对消费者购物的影响已超过社交网站,一些博客读者的阅读会影响他们的购物决策。

    记者了解到,我国某些网络“意见领袖”在网民中的影响力如今已被商家通过公关公司所利用。今年年初,一家公关公司传给马庆云一份宣传材料,其中就不乏这样的“成功案例”。

    曾有一张“女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去卖醋”的照片,被博客贴出后,迅速登上了某博客网站首页,并被多家网站转载。

    “这张照片中,美女大学生手中醋的商标清晰可见。”马庆云告诉记者,“大学生”、“美女”、“找不到工作”都是热门话题,这样的博客文章不火才怪。而这份宣传资料显示,博主发这篇博文的真正目的就是帮助商家推广这种醋。

    记者注意到,相比这种利用网络“意见领袖”做广告的现象,另一种现象更值得关注和警惕。

    “为什么在电影上映之前,就已经有大量关于这部电影观影感受的博文?”马庆云告诉记者,网络公关公司通过知名博客推广电影,这在业内已颇为普遍。

    “在电影上映之前,公关公司就以电影观摩会的形式邀请知名博主前来观影,到场就可以得到1000元以上的红包。”马庆云介绍说,“至于博文是批是捧,只要能吸引眼球,引起轰动就行。”当然,之后根据博文产生的效果,公关公司还会“论功行赏”。

    至于这些博文的水准,马庆云认为,收了费根本写不出好东西。

    是否有人为了“红包”发一些不负责任的博文而误导公众?马庆云认为肯定有,“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烂片’在互联网上却有许多博客文章力挺,而观众看后却大呼上当。”

    马庆云介绍说,甚至有网络公关公司“收买”博主,让其对某人、某公司或者某商品“群起而攻之”,随后公关公司再联络被攻击者,获取某种利益。一旦得逞,他们就让这些被“收买”的博主及时收手,“新闻都有时效性,帖子没有人持续推,一两天就没人关注了。”可谓既做“推手”,也做“打手”。

    “制造一次网络关注其实很简单。”马庆云告诉记者,只要策划方案得当,两三个稍有影响力的博主就能引发大量网友“围观”、“跟帖”,从而形成轰动效应。

    网络传播新形式亟须规范

    对传统媒体而言,在报道的客观性以及广告的真实性等方面,都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约束,而对于博客等新媒体,如何规范其传播行为?网络公关公司与某些“意见领袖”之间的交易是否触犯有关法规?网络“意见领袖”为了获利而传播不实信息造成网友利益受到侵害,如何对其定性和制裁?有人对博客等新媒体的管理和规范提出了一系列疑问。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位迎苏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博客、微博等网络传播的新形式,还没有专门的规范标准。在她看来,应该以立法的形式,规范新媒体的传播行为,以便有效控制和管理不良的网络公关公司和“意见领袖”,使网络传播得以健康发展。

    “就这个话题而言,某些网络‘意见领袖’就是网络推手的一颗棋子,其连接纽带就是利益。网络推手控制利益源,‘意见领袖’为了获取利益而不断制造‘领袖意见’。”对此,位迎苏表示,商业时代追求利益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但‘领袖意见’要以事实为依据,如果他们的主导意见严重背离事实,随意夸大其词,粉饰假象,愚弄网民,则应该受到谴责和制裁。”

    对于因博主误导而利益受损的人或者公司,位迎苏建议他们运用法律武器讨个说法。“即使这方面的法律尚有空白,但积极的做法也能促进法律的完善。”

    冯小刚曾经将其微博称为“冯通社”。“有一微博特别好!”这位著名导演感叹说,“因为不会给你断章取义,有了微博,我终于有了一份自己的报纸。”

    但也有专家指出,如何规范这张“自己的报纸”,亟须出台相关的规范办法。 

“网络推手”造50%帖子 网络公关亟待规范编辑本段回目录

  网络公关的出现虽然只有几年,但占公关市场业务的比重已达6.3%。一批不良网络公关公司组织了庞大的“网络水军”队伍,造谣诽谤竞争对手、制造事端敲诈勒索、炒作恶俗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网络公关行为亟待规范。

  不良网络公关组织严密、势力庞大

  “目前知名商业网站和论坛50%以上的帖子,都来自‘网络推手’”

  前不久事发的蒙牛员工伙同公关公司损害伊利集团商业信誉案,以及目前正炒得沸沸扬扬的“360与腾讯之争”,将早已暗流涌动的不良网络公关从幕后推到了聚光灯下。

  “我们在调查一些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目前知名商业网站和论坛50%以上的帖子,都来自‘网络推手’,而并非网民自发的发帖。”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网络管理处副处长张俊认为,不良网络公关的关键环节是这些网站的编辑和论坛版主。

  有些商业网站或论坛自身就从事网络公关。张俊介绍,从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看,一些商业网站或论坛先是在“天涯”论坛上发帖,然后就以在“天涯”发现这篇帖子为名进行报道,接下来该报道就会被许多网站转载、炒作;还有一些网站或论坛,打着替消费者维权或代表“民意”的旗号,恶意发布虚假信息,甚至已经形成联盟,集体发帖、集体定价,删帖收钱,牟取暴利。

  北京市网络新闻监管中心的雷鸣在调研时发现,这些从事不良网络公关活动的企业已经相当“专业”:策划部门负责总体策划、指挥调度;文案部门负责文案设计和起草;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数以万计的“水军”密集发布;监测部门负责舆情监测、分析和反馈;外联部门负责联系客户谈方案、收定金、签合同;技术部门负责制作配套的图片、音频、视频,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与会专家纷纷表示,在不良网络公关的闹剧中,没有赢家。如果网络公关行为不规范,靠恶意炒作暂时击垮商业竞争对手,有一天也会成为受害者。不良商业竞争,可能会毁了这个产业,甚至影响相关产业。不知情的广大网民会因受误导而利益受损,误导了网民的网站、论坛本身,也会因丧失公信力而失去受众,影响企业利益。

  最根本的动力是商业利益

  不良网络公关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对非法公关行为的追惩力度较小

  实际上,一些网站同恶意炒作的斗争早已开始。例如,搜狐就早已发布公约,表示信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绝不参与不良网络公关;同时还提高了对恶意炒作的技术防范能力,加强了内部管理。

  “我们工作人员对帖子的每一项操作都会被记录在案,如果有未经授权就删帖的行为,这名员工是要被开除的。”搜狐网副总编辑国庆临说。

  那么,为什么这种没有赢家的闹剧却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最根本的动力还是商业利益。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秘书长陈永介绍,现代人每天会接触上百条广告,能记住的也就寥寥几条。普通广告的宣传效果已经越来越弱。企业需要新形式的广告,也愿意在这方面花钱。

  而网络公关作为传统广告的补充,恰恰能够满足这方面的市场需求。雷鸣介绍,首先,我国有4.2亿网民,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所以网络公关的覆盖面较大;其次,网络公关使生产商可以直接面对消费者;另外,网络公关实现了互动式传播,消费者可以更好地融入其中。

  市场需求巨大,而不管是删帖还是发帖,成本并不高,所以整个不良网络公关利益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

  不良网络公关敢挣这种钱,主要在于其违规成本相对较低。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成员、本报记者张意轩就认为,和丰厚的获利比起来,目前对非法公关行为的追惩力度还是相对较小。

  国庆临说:“有些行为在法律上界定很模糊。比如我们经常能看到大量以低俗标题和图片为诱导的帖子,点进去就是为企业增加流量的链接。但是经相关部门鉴定,这些图片还算不上淫秽,只能算低俗,并没有违反法律,我们就很难处理。”

  “对于不良网络公关,广告法不能处罚它,因为它不属于广告;帖子也不能算新闻,相关部门也很难管理。”陈永说。

  良好网络环境需全社会共同参与

  打击非法网络公关,需要行业自律、企业自觉

  “仅仅处罚当事人是不够的,应该对恶意炒作的企业进行重罚。”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博联社总裁兼总编辑马晓霖表示。

  张俊介绍,相关部门确实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我们近期已开始着手对网络公关公司采取一定措施,一是加强对网站的管理,要求网站、博客、搜索引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建议逐步实现实名制,防止同一用户注册不同身份恶意炒作;二是明确了一些重点监管对象,加强预警;三是开展网站人员备案工作。”

  “需要有几个有社会责任感、经营规范的网络公关公司引领行业发展。”北京市网管办网络新闻管理处处长陈华建议,加快培育网络公关龙头企业,树立行业标杆。

  国庆临介绍,应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网络公关行为方面多些探索。搜狐畅游公司通过技术手段,使其网络游戏公共区域里用低俗内容吸引客户的内容,从每个月8万条降低到现在不足1000条;对这类低俗内容的处置时间,也从原来的每条10分钟降低到了每条3分钟。

  参会评议员纷纷表示,依据法律对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进行坚决、严厉的打击,非常必要。

  “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陈华认为,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存在、发展这么多年,其中有新闻评议会、自律专员、妈妈评审团、举报热线、网络监督志愿者等的努力,这些民间组织都可以为防治不良网络公关行为贡献力量。

  另外,参加评议会的专家也指出,需要引导网民提高媒介认知力、加强信息鉴别能力,使不良网络公关失去生存空间。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11/05/content_3438591.htm
http://society.huanqiu.com/roll/2010-11/1228646_3.html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网络公关绑架互联网舆论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网络公关绑架舆论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对词条发表评论

评论长度最大为2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