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1996年建设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
各级考试科目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2.建筑设计(知识);
3.建筑结构;
4.建筑物理与设备;
5.建筑材料与构造;
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9.场地设计(作图)。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
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3.建筑结构与设备;
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考试条件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位或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5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0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1998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5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1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0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9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1996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1998年
1、不具备上述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定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 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中专
(不含职业中专)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02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00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1999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1999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7年
大专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3年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05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4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1.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报名考试;
2. 不具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参考资料
一级注册建筑师简介 http://www.shsunedu.com/jiangong/class/7.htm
二级建筑工程师简介 http://www.shsunedu.com/jiangong/class/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