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人物 企业 技术 IT业 TMT
科普: 自然 科学 科幻 宇宙 科学家
通信: 历史 技术 手机 词典 3G馆
索引: 分类 推荐 专题 热点 排行榜
互联网: 广告 营销 政务 游戏 google
新媒体: 社交 博客 学者 人物 传播学
新思想: 网站 新书 新知 新词 思想家
图书馆: 文化 商业 管理 经济 期刊
网络文化: 社会 红人 黑客 治理 亚文化
创业百科: VC 词典 指南 案例 创业史
前沿科技: 清洁 绿色 纳米 生物 环保
知识产权: 盗版 共享 学人 法规 著作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创建新词条
科技百科
  • 人气指数: 24315 次
  • 编辑次数: 1 次 历史版本
  • 更新时间: 2010-06-14
高兴
高兴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
世界盗版电影大调查
世界盗版电影大调查
思路网被查封
思路网被查封
微软恐吓营销
微软恐吓营销
创新与盗版
创新与盗版
Hackulous关闭
Hackulous关闭
迅雷去盗版化
迅雷去盗版化
六振反盗版计划
六振反盗版计划
版权警告系统
版权警告系统
美国六振警告系统
美国六振警告系统
法国Hodopi法案
法国Hodopi法案
推荐词条
希拉里二度竞选
希拉里二度竞选
《互联网百科系列》
《互联网百科系列》
《黑客百科》
《黑客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硅谷百科》
《硅谷百科》
2017年特斯拉
2017年特斯拉
MIT黑客全纪录
MIT黑客全纪录
桑达尔·皮查伊
桑达尔·皮查伊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最新词条

热门标签

微博侠 数字营销2011年度总结 政务微博元年 2011微博十大事件 美国十大创业孵化器 盘点美国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盘点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TechStars 智能电视大战前夜 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 2011央视经济年度人物 Rhianna Pratchett 莱恩娜·普莱契 Zynga与Facebook关系 Zynga盈利危机 2010年手机社交游戏行业分析报告 游戏奖励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表现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对比数据 创建游戏原型 正反馈现象 易用性设计增强游戏体验 易用性设计 《The Sims Social》社交亮 心理生理学与游戏 Kixeye Storm8 Storm8公司 女性玩家营销策略 休闲游戏的创新性 游戏运营的数据分析 社交游戏分析学常见术语 游戏运营数据解析 iPad风行美国校园 iPad终结传统教科书 游戏平衡性 成长类型及情感元素 鸿蒙国际 云骗钱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方正产业图谱 方正改制考 通信企业属公益型国企 善用玩家作弊行为 手机游戏传播 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值 ARPU 游戏授权三面观 游戏设计所运用的化学原理 iOS应用人性化界面设计原则 硬核游戏 硬核社交游戏 生物测量法研究玩家 全球移动用户 用户研究三部曲 Tagged转型故事 Tagged Instagram火爆的3大原因 全球第四大社交网络Badoo Badoo 2011年最迅猛的20大创业公司 病毒式传播功能支持的游戏设计 病毒式传播功能 美国社交游戏虚拟商品收益 Flipboard改变阅读 盘点10大最难iPhone游戏 移动应用设计7大主流趋势 成功的设计文件十个要点 游戏设计文件 应用内置付费功能 内置付费功能 IAP功能 IAP IAP模式 游戏易用性测试 生理心理游戏评估 游戏化游戏 全美社交游戏规模 美国社交游戏市场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Facebook虚拟商品收益 Facebook全球广告营收 Facebook广告营收 失败游戏设计的数宗罪名 休闲游戏设计要点 玩游戏可提高认知能力 玩游戏与认知能力 全球游戏广告 独立开发者提高工作效率的100个要点 Facebook亚洲用户 免费游戏的10种创收模式 人类大脑可下载 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20位硅谷企业家 做空中概股的幕后黑手 做空中概股幕后黑手 苹果2013营收 Playfish社交游戏架构

剽窃,顾名思义,就是将他人的作品属上自己的名字发表。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如果被剽窃的作品尚未公之于众,则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剽窃可能是全部的照搬,将他人作品整篇文章(或者论著)原封不动署上自己姓名据为己有,也可能是部分抄袭,而抄袭的部分构成了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内容。

网络剽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剽窃使用他人未发表或者已经在网络上或其他媒体上发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作品用于非公益目的,即大段抄袭或者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和传播。
由于计算机技术的使用,有很多作品,尤其是设计图纸、动漫作品、电子配乐作品等,更多地是借助于器械完成的创作。由于使用了同样软件或程序使得不同作者创作的作品出现雷同和相似。所以,辨别两部作品是属于剽窃,还是属于模仿或者偶然的巧合,在司法实践中成为一个比较大的难题。

网络剽窃行为非常普遍,因为网络互动的特点,行为人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以完成对他人作品的盗用,而且比较隐秘。网络剽窃不仅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对更多的网络公众来说也是一种权利的侵犯。因为,网络作品经过了无数次的转载、转贴之后,公众已经很难看到作品的原始出处和作品原貌,更无从了解作者的真实身份。
网络剽窃行为也不仅限于公民个人,各种社会组织包括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大网站,相互之间利用他人资源为自己所用的现象也并非没有。但是,剽窃的目的大有不同。有些只是为了丰富自己的网站内容,完全没有盈利的目的,而有些则是商业性的使用,通过剽窃他人果实为自己争得点击率的上升,获取广告收入。所以,同样是网络剽窃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以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责任,往往有着不同的答案。
目录

[显示全部]

网络时代的剽窃术:“用一切混合一切”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网络时代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文学青年,正在实践一种新的剽窃方式,并拒绝承认这种方式的盗窃或抄袭性质。在他们看来,复制并粘贴他人文字为己所用,只是文学创作的手段之一,是为“重组”。
    柏林一位17岁的少女作家乃其中最新代表。上个月,海伦妮·黑格曼的小说处女作《路杀蝾螈》席卷了德国主要报刊的书评版面。该书讲述一位16岁富家少女在母亲死后,浪迹于欢场,借性与毒品寻找自我。小说出版后大获嘉许,被视为定义德国一代新人的不二之作,黑格曼小姐亦被誉为“天才少女”。然而没过几天,《明镜》周刊便刊文指出,黑小姐已经引爆了“2010年首起文坛大丑闻”。一位网志作者揭发,《路杀蝾螈》有多处抄袭自一位署名“艾伦”、少有人知的小说《Strobo》。
    律师安雅·马洛伊宣布:“我们想说明的是,《Strobo》是构成《路杀蝾螈》的多种因素之一。这一点必须得到承认和尊重。”出版商乌尔斯泰因也计划如此行事。新版《路杀蝾螈》将在书中加印素材引用清单,不仅包括艾伦的网络日志及其小说,还有美国作家凯茜·艾克和电影导演吉姆·贾姆许。
    黑小姐只承认有所疏失,却继续顽强地否认做错了任何事。更可悲可叹的是,虽然事涉2010年德国文坛首起大丑闻,但《路杀蝾螈》仍然受到读者追捧。该书在德国亚马逊书店仍然排在畅销书榜的前十位之内。这是视而不见的新一代吗?他们买剽窃者的书,是在向剽窃行为致敬吗?有人在德国亚马逊该书读者评论栏里留言:“这就是新版《皇帝的新衣》。”英国作家罗伯特·麦克鲁姆哀叹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对剽窃指控,就是不明白,要么就是不承认。”这一代人对网络日志和Facebook的复制粘贴方式习以为常,对黑小姐而言,她所做的不过如其书中人物所言:“混合”或“重组”。麦先生进一步放眼全球未来:当一切都可在网上免费得到,著作权还有什么意义?
    黑格曼剽窃事件不过是Google新版和解协议等待法院批准前的一个注解,麦先生写道,此时此刻,正如卡瓦菲所言:“野蛮人将至。”这些漂亮的、无知的野蛮人!

大学校园文章剽窃成风 网络是“罪魁祸首”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项在23个大学校园内进行的调查发现互联网剽窃的风气正在学生当中蔓延。

38%的被调查大学生说在过去一年中已经一次或多次从互联网上通过“剪切和粘贴”的方法整句或者整段地复制上面的文章而没有说明出处,将近一半的学生认为这样的行为无关大雅,甚至根本不属欺骗行为,而三年前的一个同类型但规模较小的调查中,只有10%的学生承认这样的行为属欺骗。

今年的研究共调查了美国全国范围内各大公立大学和私人学院超过18,000位学生,2,600位大学教员和650位大学助教,但不包括常春藤联合会的八大名校。

“许多学生在和互联网一同成长的同时被灌输了这样的观念,那就是网上的所有你可以找到的东西都属公共知识,不需要被注明属引用。”McCabe教授这样说。

调查中,部分学生写的评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问题所在。一位学生写道:“如果教授们自己不能发现一份论文来自互联网,那就是评分员或者教授的问题。”另一位则认为这样的问题不是学院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存在的问题。

面对这样的学生,教师方面的对策又是什么呢?大约百分之二十的大学教员表示他们会利用计算机在诸如turnitin.com这样的网站上搜索学生剽窃行为。

另外,22%的学生承认去年曾经犯过以下"严重的"欺骗行为:在考试中抄袭其他人的答案,使用不允许的笔记,或者帮助他人在考试中作弊。

大学生们说他们作弊是因为大学入学试的激烈竞争,为了获得一份好工作,等等。“这样的行为永无休止。”McCabe教授说。

参与调查的许多学校已经开始尝试通过加强对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忠诚教育及修改校规来打击这类作弊行为。


追踪网络剽窃编辑本段回目录

对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剽窃在互联网上十分猖獗。“剽窃网站”的蔓延即是一例:他们抄袭属于其他网站的内容,希望获取读者——并希望从谷歌的AdSense这样的自动网站获得广告收益。

在美国,如果在线服务提供商的用户上传了属于版权持有者的内容,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使得版权持有者可以通过向提供商发送“删除通知”来保护自己。删除侵权的内容后,服务提供商就不被起诉为盗版的同谋者。(在大多数的发达国家都存在类似的法律。)搜索引擎也可以被要求从搜索结果中删除此类内容的链接。

对版权持有者来说,问题在于发出这样的通知前,他们必须首先发现未经授权的内容。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红杉城的Attributor公司成立于2005年,他们将这个问题变成了金钱。“人们把他们的内容给我们。我们就在网上找出哪里以及怎样复用了他们的内容,”Attributor的联合创始人兼CEO吉姆•皮特克(Jim Pitkow)说。

尽管该系统能够检测出部分副本——最初的扫描只能发现网页中嵌入的两到三句客户内容中的句子——现在,Attributor关注的是复用125个单词以上的完全或几乎完全抄袭的副本。这就避免了艰难地判定什么是,或什么不是版权法中赦免的“合理使用”内容,指的是允许人们出于评注、教育或模仿的目的,将受版权保护作品的部分内容结合起来。一旦找到匹配的内容,Attributor能代表客户做出反应。

即使找到了完整的剽窃作品,发送删除通知也是最后的手段;这种做法往往被视为企业的恃强凌弱。相反,举个例子来说,内容出版商可能会要求博主重新转贴新闻,提供适当的消息来源,并且添加来源网站的链接。

最终,Attributor希望它的追踪数据能用在这样一个体系中,在线广告商同意给它的客户来自含有复制内容网页的广告收入的一部分,或者是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案,让这些网站面临删除通知。到目前为止,网站对这个想法的反应很冷淡。同时,媒体客户,包括CondéNet、路透社和美联社,发现了Attributor服务在追踪它们内容方面的价值:经常使用某个内容供应商内容的网站有责任考虑一下授权协议,从剽窃者变为客户。——斯蒂芬•卡斯

“复制粘贴”的剽窃时代 为网络著作权而战编辑本段回目录

 春节前,收藏家马未都因作品授权问题“叫板春晚”,曾引起极大关注。当时他发现自己几年前写的一篇作品《量力而行》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春晚剧组改编成了小品,为此马未都向春晚剧组索要15万元改编许可费,最终由于沟通不畅,小品在春晚开播前被紧急撤下。上周末,马未都在北京某文艺沙龙上首次公开回应此事时说,向春晚剧组要15万元的改编许可费,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无形的东西大于有形的”,希望能借此呼吁社会对于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以及尊重。马未都还提到,“1624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这部‘看似小气’的法律,奠定了英国成为世界强国的基础。当年西方人靠制度、靠对无形资产的尊重超越了我们。我们到今天如果还不能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赶超人家会非常难”。

  马未都的“维权”举动,在这个轻易便可“复制”、“粘贴”的网络时代更显得别有意味。即使在西方国家,如今也不乏视“剽窃”为理所当然的现象。今年2月,柏林17岁的少女作家海伦妮·黑格曼的小说处女作出版后仅短短数周,便跻身德国畅销书榜前列,但黑格曼“天才少女”的名号很快受到质疑,德国媒体随后揭发,该部小说有多处抄袭自一位署名“艾伦”的少有人知的小说,其中甚至有对艾伦小说几乎原封不动的复制。面对指责声浪,黑格曼并没有否认此事,却很不以为然,声称这不是抄袭而是”混搭”、“重组”,因为她是生长在各种媒体混搭的新一代人,她甚至通过其出版商发表声明称,“根本没有原创这种东西存在,只有真实与否”。与郭氏丑闻在中国如出一辙,即使在事件曝光后,黑格曼的小说依然受到读者追捧,在德国亚马逊书店仍高居畅销书榜前十位。英国作家罗伯特·麦克鲁姆2月15日在《卫报》网志上撰文,哀叹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对剽窃指控,就是不明白,要么就是不承认。”在他们看来,复制并粘贴他人文字为己所用,只是文学创作的手段之一。

  无论是剽窃,还是黑格曼所说的“重组”,都超越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但仅仅用道德来说事是远远不够了,这也是今年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提案如此引人关注的重要原因。张抗抗的提案特别关注了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她建议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代表、法律界人士组成的创意产业侵权行为认定委员会,强化对网络侵权的界定,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清晰、严格的网络侵权认定标准;同时修订著作权法中有关网络侵权的处罚条款,并建议司法机关降低网络侵权的立案门槛,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侵权人的盗版成本。

  小至不时爆出的文坛抄袭门,大至谷歌图书扫描在全球引起的著作权保卫战,在一切信息如此唾手可得、复制粘贴如此便捷的新媒介时代,保护原创显得越来越重要——一旦创造性劳动者的努力得不到回报,创新热情就会丧失,文化原创力将沦为空谈,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

网络环境下学术失范问题与对策编辑本段回目录

网络环境下学术失范指利用网络从事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网络环境下低水平重复,网络剽窃、抄袭、拼凑,网络伪造、篡改、数据作假,网络伪注,网络交易,以钱买学等。网络环境下的学术失范导致了原创性成果的沦落与丧失,贬损学术声誉,降低科学可信度,践踏科学公正性。败坏了学风,阻碍中国教育的繁荣发展。 

 

 一、网络环境下学术失范的表现
  
  对学术失范现象状况的概况,目前比较权威的表述是由杨玉圣先生总结出来的六个方面:其一,缺乏尊重他人成果的学术意识。其二,缺乏健全的学术评价机制。其三,缺乏学术积累和问题意识。其四,自说自话,难以与国际学术接轨。其五,低水平重复与学术“泡沫化”。其六,学术道德败坏,其中不断泛滥的抄袭剽窃浪潮最为令人头疼。此外,学术规范大讨论的主要发起人邓正来先生也做出过类似的分类,梁治平先生更是从“文化失范”的层面对此进行了有益的表述。而网络环境下的学术失范现象,则与网络的特点密切相关,其具体表现如下:
  
  1 网络环境下的低水平重复
  目前,最常用的学术论文写作办法就是先通过网络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其它相关数据库,查找到与自己科研课题相符的科研成果后,再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在这一过程中,部分人将其数据、图表等略作改动后直接写入自己的论文,更改作者信息,采用低级的复制加粘贴的手法,进行学术剽窃和抄袭,以达到完成学术论文或科研计划的目的。
  
  2 网络剽窃、抄袭、拼凑
  所谓抄袭,国内一些学者认为:“抄袭即将他人创作的作品的全部或者部分据为己有,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抄袭的对象,既包括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包括未经发表的作品。抄袭的方式,既包括“照搬”的抄袭,也包括自己未加以创作而对他人作品改头换面的抄袭。抄袭也可称剽窃,我国著作权法将抄袭、剽窃并列规定为同一性质的侵权行为。这类学术失落现象多见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中,部分人常常把通过网络检索来的类似成果采用“揉面团”的办法无创新地二次加工,改头换面,或换成自己的语言。有的抄袭者或掐头去尾,或移花接木,更有甚者是直接“越境”翻译国外学者的成果后直接签署上自己名字。
  
  3 网络环境下伪造、篡改他人成果或数据作假
  部分科技论文的抄袭多采用隐蔽抄袭,即进行伪造和数据造假。例如,有的业内人在计算机及控制类论文中,研究目的、原理、方法相同,只是在具体步骤上有微小的差异,采用4个步骤写一篇论文,再加1个步骤又是一篇论文,其实只是在编程时做了小的改动,得到的结论也是相近的。又如在化工类论文中,两类物质发生反应的原理是相同的,但是具体的反应物却不同。由A和B反应写一篇论文,由A和C反应也写一篇论文,其实B和c是同类物质,都与A反应,试验的目的相同、原理相同、条件相同、结论相近。更有甚者,化学反应的原理相同,反应物相同,环境器械相同,只是反应的条件或反应物的比例有微小的不同。这样产生的多篇论文必然大量篇幅雷同,只有结论有微小差异,它们完全可以合为一篇。这种科研成果毫无创新性,失去了学术研究的价值,只是一次文字游戏,制造出一份学术垃圾。
  
  4 网络环境下的伪注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针对“学术引文规范”,第七条规定:“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第八条规定:“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有的文章从表面上看似乎做了注释,并且很规范。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阐述作者最主要观点的部分,大段地引用了别人的著作,却没有注释。
  
  5 网络学术交易
  十年前,当某高校教师在网上发信“一万元出卖著作署名权”时,被痛斥为“遗害无穷”的学术败德现象。而现在通过网络进行论文买卖已经完全公开化了。通过搜索引擎输入“论文网”,会生成上千条目,可见其市场需求的广阔。只要注册为该网站会员,交取一定费用就可获得枪手所写文章。小至总结,大至论文,包罗万象。每当到了研究生撰写论文之际,这些网站的生意就会特别红火。2010年1月5日,英国广播公司就发表了题为《中国学术界捉刀现象普遍存在》的报道。报道称,据中国武汉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中国每年论文代写生意涉及金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中国学者和学生经常买卖论文,以增加论文发表的数量。而许多所谓的作者根本就没有动过笔写论文。过去3年来,中国的论文买卖市场竟然扩大了5倍。
  
  二、网络环境下治理学术失范现象对策
  1 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培养优良学风
  要根除学术失范现象,首先要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与学术规范教育,塑造健全的人格,提高科研工作者的整体素质。重申学术价值和学术道德,是防止学术失范的根本措施。“先做人,后做学问”,德、才、学、识兼备,是学术人的基本要求。要在教育界、学术界和全社会养成尊重学术、敬畏学术的良好风气,让学术回归学术,这是从文化土壤、学术氛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之计。高校是学术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他们的治学态度和作风对一所大学的学风形成有很大影响。教师如果治学认真、严谨,那么这所大学必定有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形成优良学风。
  
  2 加强网络环境管理,遏制学术失范现象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学术论文的数量也呈现几何型增长。据《工程索引》(EI)数据库统计,2007年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首次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按《科学引文索引》(SCI)数据库统计,2007年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科技论文排在世界第3位}2007年《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数据库收录我国科技人员的国际会议论文排在世界第2位,因而有了中国科技大幅度提高之说。但其引用率远远落后于数量的排名。斯坦福大学前校长唐纳德·肯尼迪指出:“在论文的效用和引用率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相关。从来或几乎从来不被引用的出版物,似乎不可能有很大的影响,考虑到这一点,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大多数论文被引用的次数非常少。最近的研究指出,在所有学科领域,75%以上的论文从来没有被别人引用过,在某些领域,这一比例甚至更高。”
  虽然,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与共享性加剧了学术失范问题,抄袭、剽窃成为家常便饭。同时,网络环境的特性也制约了学术失范现象,信息的公开与检索的便捷使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学术失范现象,使其无处藏身。由杨玉圣先生创办的学术批评网自创办之始,就以网络为工具,高举维护学术尊严,反对学术不端的旗帜,揭露了一系列学术失范现象,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得到了众多海内外专家、学者的支持和重视。
  在加强网络环境管理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则是2008年底,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同方知网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世界首个用全文文献作为比对资源的“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简称AMLC)问世。该系统目前已有1000多家期刊社使用,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扼制了学术失范现象的蔓延与泛滥。
  
  3 改革重量轻质的学术评价机制及教育管理、评估制度
  所谓学术的量化标准,是指用量化亦即数量统计的方法来衡量和评价某个对象的学术成就,进而影响甚至决定某个对象的学历、职称、科研项目、学术地位等诸多方面。如今,中国各级各类学术单位特别是高等院校中已普遍将其运用到广大科研工作者职称评审与科研考核等方面。如有些高校明文规定,文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果不能公开发表两篇论文、理科硕士生如果没有一篇SCI论文发表,就不允许学位论文开题。许多省市的职称评审条例明确规定评职称要发表文章多少篇、出版著作多少本,科研奖励也以数量来衡量,并外延到高校中的岗位津贴制度。不可否认,量化有利于管理,但量化的数字无法体现科研的真实水平。据《光明日报》2004年7月9日报道,在1993年到2003年这十年中,在国际科学引文检索排名中,各学科被引证最多的前20篇论文中,没有一篇是中国科学家的论文;在前100篇中,只有两篇;前1000篇中,只有四篇。所以,邹承鲁院士呼吁:“现在是从对量的重视转而对质的提高提出明确要求的时候了!……”我们应该大力刹住浮躁之风,彻底改变急功近利的观念。
  量化政策导向的负面效应使人们片面关心和追求论著的数字、数量和规模。在重量轻质的学术研究和评价体制之下,某些学者们的学术活动也发生了严重的异化。更多的精力不是投身于学术研究本身,而是设法获得更多的项目立项。客观上造成低水平重复出版、抄袭、剽窃及论文交易等现象。鉴于此,必须改变或弱化量化的方向和程度,探索建立起一套符合学术研究性质与特点的评价方式,宁肯数量少些,但要质量高些。
  
  4 健全学术法律法规建设,强化著作权法意识,加大惩处力度
  学术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现象的泛滥,与学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密切相关。一方面,我国目前对学术规范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制定的一些成果规范、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仍处于初级层面,缺少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著作权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较为突出,个别单位默认甚至庇护其学术失范行为。作者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这使得学术失范者有恃无恐。而西方国家对学术失范现象的惩罚是极为严厉的,常常让当事人失去工作或被剥夺职业资格。如韩国科学家黄禹锡因为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有关人体干细胞的研究论文存在部分抄袭,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2006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成立了以张岂之先生为主任的学风建设委员会,开始着手制订《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手册》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惩处意见》,进行了学术道德和学风个案的调查,指导、督促和推动高校建立了学术纠纷受理机构等,连续推出了9期学风委通报,有力地推进了学术规范建设。但遗憾的是,《关于惩治不端行为的意见》至今尚未出台。建议应当充分发挥和强化学风委的功能,尽早出台《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对各地的学术规范建设进行有效的督促和检查,严惩不怠,有力遏制学术失范现象。各高校也应建立学术惩戒机制,系统、完善、可操作性强,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加大惩处力度,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惩处一切学术失范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

严打”网络剽窃 英国大学开除27名造假学生编辑本段回目录

  英国考文垂大学通过计算机软件,发现237名学生涉嫌网络剽窃。学校已经开除了涉嫌剽窃的7名学生,另有一些人在等待处理。

  英国《观察家报》10日报道说,调查显示,至少有十分之一的学生曾通过网络查找范文,为了打击学术造假,考文垂大学采取了严厉措施。考文垂大学副校长唐纳德·彭宁顿说,尽管发现237人涉嫌剽窃不是件好事,但学校必须对学生舞弊高度重视,并试图根除这一问题。

  与多数英国大学一样,考文垂大学用一种名为“上交”的计算机软件检查学生作业。该软件能够检测出一份学生作业与其他学生作业和学术文章库所有数据的雷同之处。

  《观察家报》说,英国大学对造假学生的处罚相对较轻,诺丁汉大学曾开除一名并处罚53名涉嫌舞弊的学生。而牛津、爱丁堡等高校均未因舞弊开除学生。(据新华社电)

“反反剽窃攻略”网络大行其道编辑本段回目录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去年4月率先在全国推出其开发的反剽窃软件,经全国数十所高校和100多家期刊社使用,检测出数量惊人的论文抄袭案例。然而,昨日面对记者,34岁的沈阳—脸无奈,原因是对付反剽窃软件的攻略、秘笈在网络大行其道,反剽窃软件面临失效危险。

     经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报道的沈阳在国内反剽窃领域已是名人,每天收到的电话、邮件不断。

     “去年以来,不断有人告诉我,被检测者们正在研究反剽窃系统的运行规律,找出弱点,并把心得上传网络供人分享。”沈阳说,他们首先发现系统只能检测文本文件,数学公式等非文本格式可大胆抄袭。利用这—弱点,他们把文字拍成图片贴到论文电子版里,系统也拿它没办法。

     由于拥有容量更为强大的备查论文数据库,去年底以来,由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与清华同方知网共同研发的学术不端检测软件被国内更多高校和期刊采用。但他们的软件,同样也面临被检测者各种反反剽窃行为。

     目前软件检测出的全文或大段抄袭等简单抄袭少了,并不意味着抄袭行为减少了。

   “现在看来,反剽窃远不只是—个技术问题。今年暴露出来的多起学术不端事件,有关部门曾来函征求我的意见。”

     沈阳昨日介绍,他也做反剽窃方面的理论研究,包括民意分析和舆论分析研究;主管部门来函—般会向他了解反剽窃软件的检测效果,剽窃事件的性质状况、发展走势。

     武汉多所高校请他去做反剽窃专题报告。甚至,被揭发者找他咨询采取何种应对措施、会产生何种结果。

     沈阳说,今年,—名年轻官员的上任引起全国网友广泛关注,网友人肉搜索出他的毕业论文,并用反剽窃软件检测出抄袭部分。这名官员请人找到他,请他帮助分析事件可能的进展和结局、是否需要辞职等。

     广州—所大学的—名女教师举报学校负责人博士论文抄袭。沈阳说,女教师曾打电话给他,希望他以自己开发的反剽窃软件检测出的客观结果声援她。

   在沈阳工作的武汉大学,校研究生院用的是清华同方的反剽窃软件;该校计算机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和—个校办期刊社,仍在使用他的反剽窃软件。

     沈阳介绍,前者具有5000万份论文的文献量,他的软件有400万份论文;近几年,仅他的软件检测出抄袭名单就达10万人次之多。这些人的论文在网上数据库中搜集到,以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为主,那些高度相似、高复制率的才被确认为抄袭。

     在武汉大学查出的抄袭论文,通常的做法是让学生拿回去改。沈阳说,该校—学院在教师中宣布论文涉嫌抄袭的学生名单时,—名指导教师的脸—下子红了。所以,反剽窃工作—定得慎重稳健,不然就是—场运动,这不是他的初衷。

     沈阳的软件商业化实现起来很困难,目前他的研究方向已转移。但对于反剽窃,他仍在思考。他认为反剽窃要从根源上治理,这些根源包括给予学生用于科研的时间和经济补助,消减高校官本位对学术不端大环境的营造,论文发表机制的改革,包括论文网络发表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mittrchinese.com/article.jsp?id=972
http://www.chinanews.com.cn/cul/news/2010/03-08/2157247.shtml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网络剽窃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对词条发表评论

评论长度最大为2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