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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删贴:互联网丛林时代的“恶之花”编辑本段回目录
天涯社区、半岛网等网站联合发起成立“网络媒体反公关联盟”,矛头直指网络删帖公司,即俗称的“网络打手公司”。起因是,近一两年内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依靠删除网上负面信息为生的网络公关公司,它们根据要删除的帖子的内容、数量、位置等,向客户收取不同的费用,一般的小网站大约为100元一个帖,而大型的论坛以及门户网站,收费甚至高达千元。网络媒体认为,这些行为不仅降低了它们的社会评价,而且也严重干扰了网站正常的经营秩序。
网络删帖公司的危害,真正引起国人重视,可能是从三鹿毒奶粉事件开始的。之前网上虽已形成类似现象,但大家并没有切肤之痛。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商业性的东西在网上的渗透有限,那个时候还没有“推手”、“打手”、网络公关的概念。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活动,企业忽然发现这里面蕴藏着极大的商业价值,因此网络公关公司应运而生。
拿钱“消灾”漫画:彭宗伟
然而,“网络删帖”作为一个重要话题进入公共视野,其背后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互联网在中国发展了十几年,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中国互联网的“纯真年代”已经彻底成为一个遥远的记忆,现在我们步入了“电子丛林”。人们原来对网络抱有一种田园化或者牧歌式的浪漫想法,以为现实世界的很多扭曲,在网络中会得到有力的纠正,大家通过互联网可以发现真相。而实际上,从这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现已变成各种有目的的群体进行操作和摆弄的舆论博弈场。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成为一个“江湖”,甚至江湖化的程度比现实还更为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遭遇一种危机,无法证实信息的真伪。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基本上很难找到当事人或公正的第三方予以证实,即使部分得到证实,证实的效果也要取决于多种因素,也不见得是一种能够获得真相的证实。
由于整个互联网在从“田园”蜕变为“丛林”,必然会出现现实当中的删帖公司,它们是如此土壤之上长出的“恶之花”。当互联网的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必争之地,这些利益就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推动网络舆论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删帖只不过是这些力量四处涌动的外在表现而已。一般来说,操纵舆论不是能够拿到台面上来说的事情,它是见不得阳光的。然而中国的互联网却有一个怪象,各种利益在对新闻和舆论进行操纵的时候,已经达到不仅不太遮掩、有时候甚至还会把此事拿出来很得意地宣扬的地步。另一方面,这些被操纵的信息的接受者,好像对这类事情也司空见惯了,觉得无可奈何。操纵者不以为耻,接受者不以为怪,中国互联网就形成了这样一种鱼龙混杂的荒诞局面。从根本上说,删贴现象的存在,既有行政原因,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为了某些特权利益去删帖,也有商业压力,比如网络删贴公司的运作逻辑是,给钱就能删除负面新闻和帖文、给钱就能操纵网络媒体。
中国互联网这种不健康的发展,意味着一种巨大的危机,即社会互不信任的危机。互联网可以带来一种平等、民主、自由的生态,并且天然具有分享性,然而当互联网信息的真假界限被有意混淆之后,网络的原生态就会遭到破坏,和现实当中的生态危机一样,最后会给生态圈中的所有人的生存造成威胁。一个最近的例子是,钟南山院士在11月表示,“现在全国报告的甲流死亡病例数,我根本不信!”而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公开反驳这位久享盛誉的专家:“说实话,钟南山所说的我也不相信。”那么,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究竟应该相信谁呢?
拯救此一危机的良方无他,还是在于努力推进一种健康的民意表达机制。如果民意表达能够比较通畅,不仅对政府的监督通畅,对于那些不良企业也能以有力的方式来制约,那么那些所谓的“网络公关公司”活动的空间就会大大缩小。我们承认互联网上有博弈,但必须是一个健康的利益博弈机制,必须通过合法的正常的渠道来博弈,而不是通过目前这样一种恶劣的手段。
网络公关服务规范发布 对删帖公司说“不”编辑本段回目录
谁出钱,删帖公司就为谁卖命,在网络上实施“暴力”,压制网友的声音,被称为“网上黑社会”。职业网络删帖公司生意红火,由此引起了诸多争议。近日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在北京发布了《网络公关服务规范》(指导意见),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砚农表示,要把负责“网络删除负面新闻”之类的“公关公司”完全摒弃在公关行业外。
狂言
“108家网站的帖都能删”
“删帖公司”又叫“网络危机公关公司”,其实就是以删除网帖为手段来敛财的公司,也有叫“网络打手”、“网络公关”或者“危机公关”。
在谷歌搜索“删帖公司”,竟然有4700000条结果。这个“删帖产业链”的规模,可见一斑。“删除负面消息,网络危机公关,删除负面新闻,删除百度知道,删除贴吧,删除博客”等广告语随处可见。打开其中一个网站,该自称从事“品牌维护”的网站在“网络负面信息删除”一栏中的合作网站一栏写着“新浪、搜狐、163、百度、谷歌……”还号称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口碑营销”,其合作单位包括了各大论坛,天涯、猫扑、百度贴吧等赫然在列。
该网站的工作人员宣称,他们主要是“靠关系”删稿,除了政府的通报批评外,他们公布的“108家合作网站”的稿子都可以删,网页“快照”也能删。
揭秘
靠各网站“合作人”删帖
据知情人士透露说,删帖公司就是所谓的网络公关公司,和一些大论坛版主有良好的关系,通过关系将有关企业的负面帖子彻底删除。“我们在各个网站都有固定的‘合作人’,这是我们长期建立起来的‘渠道’。”这就相当于删帖公司是一个中介,为网站和需要删帖的人架起了一条沟通的桥梁,架桥的工具就是钱和关系。目前,一些删帖公司的“渠道”已经遍布到了大小论坛,甚至各个门户新闻频道。
如果这招失灵,删帖公司还有“沉帖”的招数,通过发大量的帖子把负面帖子压下去,沉到论坛靠后的页面。
此外,删帖公司还会使用搜索引擎优化,在网上发大量的正面帖子,帖中包含重要的关键字,这样搜索引擎的前几页捕捉到的都将是正面消息,删帖的效果也就达到了。
国内某知名论坛的一位版主在接受采访时说:“发帖没有什么成本,但是删帖的成本是比较高的,如果真的要封锁消息,没有十万元以上根本别想,即便有十万、几十万也不能保证全部清理干净,所以现在的删帖公司都是按照每条收费,正常的删帖价都是2000元左右一条。”
然而,多家门户网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和这样的公司合作绝无可能。
出招
新规范对删帖说“不”
近日,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制订的《网络公关服务规范》(指导意见)公布,这是我国针对网络公关业务的首份行业性标准文件。该文件内容涉及网络公关定义、业务内容、技术应用、工作流程、收费模式等,并提出“不传播任何不符合事实、夸大宣传或有待确认的信息”、“不从事任何不道德、不诚实或有损他人尊严或信誉的传播活动”、“抵制各种欺骗客户和公众的信息传播活动”等十项行业道德规范。网友尤为关心的是这份文件能否对目前日益猖獗的网络删贴公司起到遏制作用。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砚农表示,要把负责“网络删除负面新闻”之类的“公关公司”完全摒弃在公关行业之外。然而,一位从事网络删帖业务的人士表示,从事网络删帖业务的多为小团体或者个人,根本不在协会规范所辖范围内,新规范想要杜绝网络删帖将很难。“大的网络公关公司根本看不上网络删帖这样的小业务,网络删帖是生存困难的网络公关公司或者个人从网络公关市场中谋到的一丁点蛋糕屑。”
“删帖公司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有法律界的专家说,目前还没有法规对职业删帖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从而造成监管困难的局面。
为保障网络的健康,网友与专家都呼吁,互联网相关法律和规则体系应该加快建立并完善,以杜绝这种“删帖”行为的继续进行。
一家之言
删帖公司
损害了谁
稍有经验的网民都知道,删帖之类,大多并非像黑客攻击那样只是一种技术问题,而是一种公关行为,是删帖公司在充当买主与网站工作人员之间掮客的同时,对社会公平的腐蚀和赎买。
而对于在其中上下其手,赚得盆满钵满的删帖公司来说,如果我们认同他们不违法,他们拥有的恐怕不只是成就感得意感了,从“3·15”临近,删帖价码成倍增长看,从秒删、屡删不爽的专业水准看,这样的公司之生财有道、之发展壮大,就是某些有志于振兴网络新兴媒体的志士仁人们,也只有佩服有加的份儿了。
“3·15”火了删帖公司,足以让公开公平的诉求无法见光,公正的呐喊消失于无形。看来,被删帖公司所玷污和损害的最大受害者,恰恰是法律和法治精神。(严辉文)
经典案例
“删除网帖”最经典的案例,或许应该追溯到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早在奶粉事件曝光前,网上就出现过一些宝宝喝三鹿奶粉长结石的帖子,但这些负面消息很快就“烟消云散”,事后究其原因,原来是前三鹿集团及时掏了300万元,成功地“公关”了一家著名的搜索网站。这使得有毒奶粉在更长的时间里蒙骗消费者,最终也使三鹿集团自身陷于泥沼而难以自拔。
三鹿事件后网络公关大热编辑本段回目录
他们会通过各种方法接近你,然后明码标价说要进行长期合作,其实就是想拿钱删帖子。
从200元到500元,然后是800元,最后开价到2000元,我还是没有删。———某知名论坛版主
你发了一个帖子,抱怨买的某个产品质量不好,抱怨厂家不肯理你的投诉。有网友跟帖,和你同仇敌忾,同情你的遭遇,帮你出主意。第二天,你的帖子消失了。
你看到一条新闻,很有感触,马上在新闻后面发表了评论,还把新闻的链接发给朋友看。朋友回复你“你发的啥?空的呀。”就在刚才,你看到的新闻已经消失了。
互联网这个东西一直都是做加法、乘法的,每天每时每刻都有海量信息出现在网上。而现在,互联网出现了减法运算,每天每时每刻都有大量信息被删除或屏蔽。是谁在做减法?是谁删了你的帖子?是谁屏蔽了那条新闻?他们是怎么做到这些的?互联网的减法是如何运算的?……
“千龙网,网易,新浪,优酷视频,人民网,酷6收单了。”“搜吧,搜狗问答,天涯来吧、问答收单了。”“贴吧便宜收单,3点收,7点掉。”
在这个网络公关公司聚集的QQ群中,每天都这么热闹繁忙。收单,即可以承接的业务,在这个群里收单就意味着能够删除这些网站上的内容。群的职能就是让众多的网络公关公司交易自己的资源和业务。
3月15日,CCTV《经济半小时》播出了一期揭露这个行业黑幕的节目《揭秘网络灰色产业链———谁删了你的帖子》。节目播出后一名从业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虽然节目是揭露黑幕,但从CCTV播完2分钟后开始,所有的网络营销群都爆满,因为一听能挣钱好多人就加。“这个行业火,CCTV功劳很大。”他有些得意地说。
三鹿事件后网络公关大热
央视的曝光让网络公关行业名声大振,虽然在报道中央视用了“网络黑社会”这样的称谓。
2009年12月19日,《经济半小时》播出《揭秘“网络黑社会”》,节目直指有些网络公关公司成为了“网络黑社会”。2010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经济半小时》又播出《揭秘网络灰色产业链———谁删了你的帖子》。节目称从三鹿奶粉事件之后,网络公关行业就正式兴起了,那次事件和其间曝光的所谓网络危机公关合同让很多企业意识到了删帖等网络公关的重要性。
在节目中,央视记者暗访的众多网络公关公司都声称可以运作删除大部分网站、论坛的负面信息,当记者按对方要求付费之后,果然指定的某汽车论坛中的商业负面帖子被马上删除。面对删帖要收取的几千到几万甚至数十万元的公关费用,这些网络公关公司的人坦言,“大部分费用是用来公关(这些)网站的内部人员”。
小白是国内某著名论坛的版主,生活中她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而在网络上她则和她的同伴们用业余时间义务管理着一个每天数百万流量的论坛。她给南都记者讲述了他们与网络公关公司之间的删帖攻防战。
“从200元到500元,然后是800元,最后开价到2000元,我还是没有删。”小白说。
在他们的印象中,网络公关公司即意味着网络删帖和网络炒作。“他们会通过各种方法接近你,然后明码标价说要进行长期合作,其实就是想拿钱删帖子。当然还有给他们的帖子加精华,这个开价是500.”小白归纳,在公关公司要求删除的帖子中,主要是产品质量问题,剩下的就是维权和举报类帖子。
尽管小白并没有删除那些帖子,但实际上最后其中仍然有2/3的帖子被删除了,公关公司的神通广大让她一度很沮丧。
条条大路通删帖?
老猫是被小白称为“上了公关公司黑名单”的人,他和小白一样是这个论坛的版主。他向南都记者总结了他所知道的网络公关公司常用删帖手段:“通过当事方发律师函到相关网络公司要求删帖;逼迫发帖者自己要求删帖;通过个人关系影响删帖;用金钱直接买通相关网站和编辑删帖”。他告诉记者,他断定一篇名为《黑龙江××××妇产医院延误时间至龙凤胎男婴死亡》的帖子是被公关公司通过运作买通内部人员删除的,“因为之前就有人告诉过我,公关公司要删这个帖”,后来帖子果真被删除了,但删除后老猫似乎能够接受这样的结果,虽然他知道是谁删除了帖子。尽管此前他已经“多次呼吁”这个问题,然而并没有人理会他。
某著名门户网站的论坛管理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其实这样的情况各个网站都存在。”
小白、老猫所在的网站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说,实际上“版主拿钱或者其他人拿钱删帖并不是删帖的主流,大部分公关公司是利用正常的投诉程序删除了帖子,因为委托方不了解和不熟悉正常程序”。
阿里巴巴一位公关人士也认为大众普遍高估了网络公关公司的能力,他对南都记者说:“每个网络公关公司都说能删帖,其实更多的情况是他们知道游戏规则,如何合理删帖。”
如果在百度输入“删帖”,出来的第一条结果是一则3月10日发布的《百度公司关于网络删帖的声明》,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人删除信息,任何声称支付费用就可以删除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欺诈行为。百度表示,设立了专门的投诉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需要删帖应该找他们官方投诉。
一家公司网络公关利润6000万元
央视节目播出后第二天,3月16日,具有官方色彩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发布了《网络公关服务规范》,被认为是我国针对网络公关业务的首份行业性标准文件,希望规范网络公关市场,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砚农说,要将“网络删除负面新闻”之类的“公关公司”完全摒弃在公关行业外。
这个“对删帖说不”的《规范》,获得了媒体广泛报道,然而当南都记者向多位网络公关从业者询问时,对方却都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个《规范》。某知名网络公关公司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这些所谓的职业准则都是给外行人看的。”
一方面,很多删帖小公司、小作坊没加入协会,协会也管不到;另一方面,协会内的一些大型公关公司同样有网络删帖、删新闻等业务,只不过他们的服务对象往往是大公司、大企业。
行业调查显示,2008年网络公关占整个公关市场比重的6.3%,约8.8亿。这是一块硕大的新鲜出炉的蛋糕,众人争抢。
蓝色光标,国内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关公司,公司总裁毛宇辉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该公司在网络营销中的年利润已超过6000万元。其业务包括“全网舆论监测、论坛传播、博客传播……”客户包括“众多全球五百强客户和国内各行业领导品牌”。而大多数小网络公关公司则把自己的关键字设置为“危机公关、负面撤稿、软文发布、品牌维护”。
据知情人介绍,目前注册的正规网络公关公司可能超过1000家,而仅有一个网站或博客的作坊式公司则超过万计,从业人员以数万计,而临时雇佣的“水军”更无从估算。
以删帖为目标的公司操作简单,“网络、电话销售拉单,接完单子要么发传真、打电话给网站删,要么找关系删,就这么简单。”一位从业者说。
业内激辩“网络黑社会”
上海某知名网络公关公司CEO笑楚对南都记者说,在她看来,对网络公关公司的指控和所谓的“网络黑社会”,是一些传统媒体为打压“网络媒体”而将网络上存在的一部分瑕疵放大,“故意制造这种恐怖气氛”。
笑楚认为,收费删帖不可能完全禁止,“这是可以存在的,在传统媒体上可以存在,为什么在网络媒体上就要‘清廉’?”
持相同观点的还有深圳某网络公关公司CEO八分斋。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他说:“‘网络黑社会’是传统媒体应对网络媒体的威胁、行政主管单位基于网络管理传播需求制造的噱头。”在八分斋看来,作为网络平台的网站统治着网络话语权,正是因为网站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才导致网络舆论环境恶化,乃至被人操纵并且愚弄公众,而收费删帖,实际上最大的受益者只是网站自身。“所以‘网络黑社会’有,但是网站而不是网民。”
半岛网副主编修相科承认网站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上的确存在着差异,“使一些不良公关公司有空子可以钻”。修相科说,他每天都会接到几十个来自不同方面要求撤稿的电话,“这让我不胜其扰”。2009年12月,半岛网和新浪、天涯、奥一等62家网站成立了“网络媒体反公关联盟”,联盟的《倡议书》中写道:“这些公关公司除了使一些企业成为受害者,也在挑战网络媒体的公正性,干扰网络媒体的正常舆论监督和经营活动。他们正在给人一种错觉:网络上的信息都是不严肃的,给钱就能删除负面新闻和帖文、给钱就能操纵网络媒体。”
虽然修相科认为“网络黑社会”不一定是制造出来的噱头,但也认为把这个名词当做是某些网络阴谋论的佐证有失公允。不过修相科坚持认为,任何一家有公信力的网站,都不会允许给钱就删帖现象存在,“如果网站特别是媒体网站一旦失掉了公信力,那就会被网友抛弃!”修相科说。
一位“作坊式”网络公关公司的负责人对南都记者坦言,收费删帖其实也因为相关法律的空白,一旦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很多人都要出局,包括我。”本报记者张书舟
删贴
有关部门删贴
●通过程序下令网站删帖
●使用网站高级权限直接删帖
网站删贴
●应发帖人、有关部门要求删帖
●应广告等客户要求删帖
●出于风险、隐私等原因主动删帖
公关删贴
●通过正常投诉渠道要求网站删帖
●通过当事方发律师函到相关网络公司要求删帖
●逼迫发贴者自己要求删帖
●通过个人关系影响删帖
●用金钱直接买通相关网站和编辑删帖
网络删贴公司 法律擦边球能打多久编辑本段回目录
今年的“3·15”再次让那些本应在黑暗里活动的网络删贴公司,或主动或被动地暴露在阳光下。
随着互联网影响力的扩大,网上的负面信息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原来仅仅是靠人情删掉不利信息的“删贴工作”,也逐渐“职业化”,从而催生了一个靠网络吃饭的新鲜群体———“网络删贴公司”。
而今,这些自称掌握着各门户网站、论坛、搜索引擎资源的网络删贴公司的业务也在逐渐拓展,它们不仅能帮助被负面信息环绕的企业或个人,摆脱地狱来到天堂,也能帮助有需求的客户,进行自我宣传或“诋毁”竞争对手,让竞争对手“从天堂到地狱”,“一切看您的需求,只是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价格”。宁波天启网络公司的张经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你知道‘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这句话多少钱吗?30万元!贾君鹏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这是为了推广一款游戏。”张经理说。在该公司的网站上,“成功案例”一览赫然写着,他们成功策划了2009年的“贾君鹏事件”。
删贴公司
“我们工作很忙”
记者以一个希望他帮助删除负面信息的客户身份与张联系时,他表示,不用见面,只要把信息的链接列个表发给他,他就能“秒删”。“各大门户网站我们基本都没有问题。”张说。
张表示,他们和各个网站的编辑或论坛的版主都很熟,基本上删贴没问题,“我们这边很优惠的,百度贴吧一条基本上几百块,不过也要看贴子的影响力等因素具体商量价格”。
不过,具体到删除门户网站上的新闻,他则表示价格要贵一点,“删除新闻是要冒风险的”。
与现在网上流传的“删除一条新闻3000元到几万元不等”,张提供的价格似乎不算高,也因此,当记者想要追问更多删贴中的细节时,他很不耐烦地甩出一句:“我们工作很忙的,你把你需要删贴的关键字告诉我,我就给你秒删了。不过你要先交付一部分定金,如果对我们工作满意,再支付剩下的钱。”也的确,张经理声称自己24小时随时接受业务,记者拨打他的电话时却经常占线。
张要求记者把希望删除的贴子的关键词通过QQ发给他。他的QQ名叫做“博客营销”。他说,他们公司的博客营销目前可以做开心网和新浪网,“看你是自我炒作,还是‘炒’竞争对手。价格不一样。贾君鹏就是我们炒出来的”。
“我们给很多公司执行过论坛推广和事件炒作、负面信息删除,负面控制等项目,我们有全国自然IP资源,可以刷视频播放量,网站、论坛和博客的流量、人气,发贴IP可以按要求更改为全国各省市自然IP……”张的网站上对公司的介绍,也让人不禁怀疑,互联网上的东西,有多少是值得信任的。
“互联网在中国发展了十几年,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中国互联网的‘纯真年代’已经彻底成为一个遥远的记忆,现在我们步入了‘电子丛林’。互联网现已变成各种有目的的群体进行操作和摆弄的舆论博弈场。当互联网的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必争之地,这些利益就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推动网络舆论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删贴只不过是这些力量四处涌动的外在表现而已。”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曾表示。
在这样一种博弈过程中,删贴公司作为中介,嗅到了商机,并且把这种业务进行了极致化拓展———先发攻击贴,再以删除贴子为由索取费用。去年轰动一时的Donews和奇虎公司的案子就是这个典型。据检察机关指控称,Donews制作人刘韧唆使公司职员于2008年7月以来,在互联网上发表和转载关于北京三际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360安全卫士”软件的负面消息,以及关于该公司董事长个人的负面消息,后以删除网站的相关负面消息为由,向北京三际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索取23万元。2009年年末,刘韧因敲诈勒索罪获刑三年。
这也为那些进行违法经营的网络删贴公司提供了前车之鉴:忙,可以,但不能非法地忙。
网络媒体
收钱删贴是潜规则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网络删贴公司要想删除掉门户网站或者是论坛上的贴子,有两种途径:要么是公关这些网媒的编辑或版主,要么通过技术手段,进入网站的计算机系统。其中以前者居多,因为后者的风险和难度都很大。
很多网站都明令禁止,编辑或版主不能通过收费的形式随意删贴,且包括各大门户网站在内的网络媒体成立了“网络媒体反公关联盟”,称“为了停止网络公关公司对网络媒体正常舆论监督的干扰,树立网络媒体形象”,并要求联盟成员间要互相监督共同维护网络媒体形象。
尽管如此,某门户网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大网站都规定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删除贴子或新闻获利,但是这几乎是业内的潜规则,很多编辑通过删贴获得的收入是正常收入的2至3倍。”
一家国内知名公关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如果某些大公司是网站的广告客户,即使是该网站出现了公司的负面新闻,在公关公司跟其交涉之后,网站也会或删除新闻,或采用“沉贴”的方式,把负面信息往后拖,让网民不去关注它。
“在经济利益面前,网络媒体的客观立场就消失了。同样,如果某个公司不是网站的广告客户,那么其负面信息也就相对比较难删除。”该公关公司工作人员说。
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看来,删贴公司其实只是网络媒体,尤其是门户网站、搜索引擎追求经济利益链条上的寄生虫而已。“论坛传播本身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而门户网站通过链接,才让这些贴子的传播效应无限大。而很多门户网站为了追求点击率,往往不对贴子内容加以审查,从而获得高点击率和广告。因此在删贴公司这件事情上,根源在于网络媒体追逐经济利益的行为。”阿拉木斯告诉记者。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对此并不认同。“不能就说删贴这种行为就是网络造成的。而且网络媒体希望自身被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可以从管理的角度适当地引导网络媒体注意自身行为,尽量减少有些人员对网站影响力的利用。”李顺德说。
谈及对网络媒体工作人员收取钱财为删贴公司服务的行为,北京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成则认为,通过给网站编辑或论坛版主钱以达到删贴目的的行为,是可以按“商业贿赂”追究网媒相关人士的责任。
“至于通过黑客手段进入计算机系统删贴的行为,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按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对删贴公司进行处罚。”阿拉木斯表示。
删贴行为
并非无法律可规范
谈及网络删贴公司存在及其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北京信息网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成认为,没有法律规定删贴公司是不是合法。“但对于网络删贴公司,我们坚决不能承认其合理性。毕竟,很多发贴的人,人家也没说瞎话,这些贴子就不应该删。”阿拉木斯表示。
而谈及删贴这种行为,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程艳认为,网络秩序的维系需要有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网络删帖公司作为一般的民事主体,是不能扮演“准司法机构”的角色对帖子加以删除的,是否应当删除,还是要经过司法程序或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能实施。
李德成说,早期要求删贴的行为,更多的还是以正面的、合法的需求为主流。“企业如果要求删除针对很多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些不实信息,在程序不清楚的情况下去实现目的,效率是很低下的,而且成本是比较高的。也因此出现很多通过人情来处理这种事物。后来清除负面信息的需求多了,掌握网络资源的人就组建了删贴公司。”李德成表示。
当删贴行为成了一种赚钱的方式之后,其性质也在随之发生改变。有网友表示,这种与绝大多数网民意志背道而驰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不仅“强奸”了民众诉求表达的空间,而且还侵犯了媒体的话语权。
有人说,在当今的互联网上,发贴者中鱼龙混杂现象也很严重,因此有网友认为,对删贴行为的讨论,是一场言论自由和网络秩序的博弈。对此,阿拉木斯认为:“谈网络秩序,一定要抛开经济利益,否则,网络媒体谈这个秩序维护是没有立场的。”
还有人在探讨这一问题时把责任归咎到了法律体系不健全上:国家法律法规对网络这个充满活力、创造性的媒介的规范还远未成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李德成说,当今的互联网相关法律只是在发贴环节予以规定,在删贴环节上的规定则比较少。
对把责任推到法律体系上的观点,李顺德并不表示认同。在他看来,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基本上是类似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人在公共的广告板上乱贴东西,一旦侵犯到别人利益,进而会引发讨论的现象出现。只不过是网络这个媒体“发贴、删贴都比较容易罢了”。
“现在一提到互联网上出现的问题,就有人说法律不完善,其实我认为并不是说没有相关法律规范删贴行为,而是没有人按规定去做。针对删贴时间,诉诸法律是可以的,可能就是取证有点困难。”李顺德说。
至于解决网络删贴公司的具体方法,阿拉木斯则认为,应从网络实名制入手,“对广泛传播的贴子,应该实名制,不需要前台实名,后台实名就可以了,这样让发贴者不会随便胡编乱造消息;同时要引导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在转载贴子时,尽量选择后台实名的贴子,限制非实名贴子的传播范围,这样出了问题可以很方便地追责。同时也就可以逐渐减少删贴公司存在的意义”。
而李顺德则认为,在互联网上存在海量信息的背景下,不可能绝对要求网络媒体严格控制每一次转贴行为,而且也没必要。“借鉴我国扫黄打非过程的力度,实现对网络信息内容严格监控是有可能的,但是没必要方方面面都涉及到,抓大放小即可。然后对于社会影响不大的事情,出现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即可。”李顺德说。
“但网络媒体作为提供信息平台的主体,仍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的完善来保证媒体上所发布的信息是尽可能真实、合法的。”程艳说。
言论采撷
中国质量新闻网胡立彪:“删帖公司”删的不是帖,是诚信。企业想借助“删帖公司”封住网民表达意见的网络渠道,实在是一种愚蠢且十分危险的行为。
新民网特约评论员吕怡然:何以删帖成为专业,且有如此大的能耐,连一些全国性论坛的帖子都能被删,可见互联网监管机关的官员或许卷入了这个行业———假如这个“或许”成立,那问题就更严重了,必须一查到底,不可姑息。
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砚农:要把“网络删除负面新闻”之类的“公关公司”完全摒弃在公关行业外。
北京日报柯罗:删帖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固然值得质疑,发帖者中又何尝不是鱼龙混杂。也许,在网络建立更良好的秩序之前,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读读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