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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联合国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下称《公约》),并于1997年进一步变成可操作的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 。在这些法律文件中,环境问题转化为气候问题并进而在技术上转化为“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在法律上产生各国围绕“碳排放权”展开的全球政治博弈,由此形成全新的“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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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气候问题”变成“碳政治”编辑本段回目录

关于地球该如何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分歧一直就有,比如说:

西方指责中国排放的温室气体太多;而中国则提醒西方国家别忘了正是他们在工业化过程中释放的大量温室气体才导致了目前的困境,中国即使承担责任,承担的也是“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

西方继续道貌岸然地批评说,现在地球都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了,还计较什么历史问题?每个国家都得平等地负责任;而中国再回敬道:一个国家只有发展才有能力解决问题,人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哪儿还顾得上未来的气候?再说,既然问题那么严重,而气候恶化又是个全地球人都要面对的问题,那你们为什么不把先进的环保技术痛痛快快地给我们呢?

如果火星人来了,他或许会很奇怪,面临巨大的灾难,为什么地球人却还在这里不紧不慢地争来吵去?是不是地球人的脑子都进水了?

的确,如果只是个危及地球未来的气候问题,这真是没啥可争的。可或许你还要注意到,这没准远远不只是个气候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教授提醒记者,到目前为止,根本就没有科学家能证明今天的气候变化变暖和碳排放是有关的,它们之间的科学关系并不能成立!地球上的冰川时代、恐龙的毁灭,都是整个宇宙大物质运动带来的,我们人类今天的能量还不足以毁坏宇宙。而美国当年退出《京都议定书》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没有科学的证明。

于是,强教授专门写了篇文章,取名“碳政治”。 他认为,目前全部关于气候问题的说法其实都只不过把它当做一个“道德话语”。西方说气候变暖,会导致洪水灾难,会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存,甚至连非洲种族部落之间的冲突都是由气候变化引起的。但是,在这种看似“道德问题”的背后,实际上却是一场全球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的激烈争夺战。

拿欧洲来说,目前发展最好的一块就是新能源技术,包括风能核能电能,新材料等等。但是,在目前以美国传统能源生产方式为主导的格局之下,欧洲人并没有什么油水可捞。于是,他们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高调炒作“气候恶化”的概念。他们知道,一旦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一个寻找新能源技术的潮流,那么,早已有所储备的欧洲显然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新格局下的老大。只要你进口欧洲的技术,你就要交付知识产权费用。另外,由于目前全球“碳指标”的金融贸易都是用欧元来进行结算,这么一来,欧洲货币也就自然而然成了一个全球各国共同接受的国际货币。如此看来,欧洲人对此的狂热也就不言而喻了。

奥巴马上任后的美国显然也是看准了这一点,而金融风暴更是加速了美国产业转型的动作,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向就是新能源。不久前奥巴马刚刚通过的《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就是美国重返“碳政治”一个最好的注脚。

如果你搞清楚这些,“应对气候变化”这个简单命题背后喋喋不休的争论,似乎也就该有了答案。

最后,引用强教授“碳政治”一文中的一段话:

目前,全球“碳政治”刚刚开始,中国从一开始就参与其中,对规则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不亚于西方国家。但是,中国能否在未来国际谈判中成为法律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者,无疑是对中国政治家统领能力的考验,是对中国综合实力的考验,是对中国能否成为国际社会的领导者的考验。由此,目前西方主导的“碳政治”对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与其说是一个压力,不如说是一个考验,更不如说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当“碳经济”被“碳政治”化编辑本段回目录

G20峰会25日在匹兹堡闭幕,峰会在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和解决全球经济失衡方面取得广泛共识。在22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美国、马尔代夫、日本、法国等国领导人纷纷表达了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担忧,并就气候变化问题阐述了各自国家的立场。中国、卢旺达、瑞典和哥斯达黎加等国的领导人也在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就气候变化问题阐述了本国立场。本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的会期只有一天。开幕式后,与会各国领导人将分别出席8场圆桌会议,讨论如何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果。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2日在纽约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其中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胡锦涛说,今后,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一是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争取到二0二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二00五年有显著下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二0二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百分之十五左右。三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二0二0年森林面积比二00五年增加四千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二00五年增加十三亿立方米。四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
    2009年G20峰会,使得以环境保护主义思想的“低碳经济”构想,演变成了一场“碳政治”思潮的唇枪舌战。
  1992年联合国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下称《公约》),并于1997年进一步变成可操作的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在这些法律文件中,环境问题转化为气候问题并进而在技术上转化为"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在法律上产生各国围绕"碳排放权"展开的全球政治博弈,由此形成全新的"碳政治"。奥巴马主政之后,支持美国右翼的军工联合体的政治影响力明显被削弱,美国在环保上的立场发生根本性改变。奥巴马政府积极推动新能源政策,美国参议员外事委员会主席克里在今年6月的国会演说中,甚至把气候问题与反恐问题一并提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就在经济学家们普遍预测美国会把"碳金融"看作是拉动其走出经济危机的重要杠杆之际,就在中美谈判的重点也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货币问题转为应对全球气候问题节能减排问题时,美国国会于今年6月22日通过《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这固然是美国一贯的将其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霸权举动,但也表明美国已积极介入到全球"碳政治"中。

一、几个相关概念及其产生的背景

碳交易: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简称《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 (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Carbon Market)。在碳市场的构成要素中,规则是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有的规则具有强制性,如《议定书》便是碳市场的最重要强制性规则之一,《议定书》规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即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其他规则从《议定书》中衍生,如《议定书》规定欧盟的集体减排目标为到2012年,比1990 年排放水平降低8%,欧盟从中再分配给各成员国,并于2005年设立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确立交易规则。当然也有的规则是自愿性的,没有国际、国家政策或法律强制约束,由区域、企业或个人自愿发起,以履行环保责任。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跃升到27亿吨,上升68.75%。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值甚至就与2007年全年持平。经过多年的发展,碳交易市场渐趋成熟,参与国地理范围不断扩展、市场结构向多层次深化和财务复杂度也不可同日而语。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如果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2012年后的国际碳交易体系也值得期待。碳交易成为世界最大宗商品势不可挡,而碳交易标的的标价货币绑定权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货币职能将对打破单边美元霸权促使国际货币格局多元化产生影响。

碳排放权:《京都议定书》提出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重要机制。但是目前发达国家对《京都议定书》和《马拉喀什协议》的承诺 ,远不能满足根据人均碳排放权分配原则所应承担的义务。这就好比是物理中的质量守恒的原理。加入碳排放的总量是限定好的。那么在这个框架内,我们就可以通过技术升级来降低碳排放。每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指标”比如说今年全球限定排放100单位的碳排放量,A国获得15的指标, B国获得10的指标 其它国家获得其余75单位指标。如果A国只排放了10个单位的碳排放量,而B国刚好排了12个单位,那么B国就可以从A国购买2个单位的碳排量。石化企业是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显然如果不采取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措施,将很难满足未来环保要求。企业将对生产工艺、设备、技术进行改进。但关键还是替代现有化石能源的新能源的开发。~比如风能、核能、光伏等。长远来讲,石化企业将随着新能源的开发与应用比例将逐渐减少。但是这还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业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在此背景下,“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应运而生。而能源与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的结果,可能将为逐步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即,摈弃20世纪的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具有广泛社会性的前沿经济理念,低碳经济其实没有约定俗成的定义。低碳经济也涉及广泛的产业领域和管理领域。

新能源: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核聚变能等。新能源的各种形式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于太阳或地球内部伸出所产生的热能。包括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聚变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所产生的能量。也可以说,新能源包括各种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相对于传统能源,新能源普遍具有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对于解决当今世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特别是化石能源)枯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很多新能源分布均匀,对于解决由能源引发的战争也有着重要意义。新能源的各种形式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于太阳或地球内部伸出所产生的热能。包括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聚变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所产生的能量。也可以说,新能源包括各种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相对于传统能源,新能源普遍具有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对于解决当今世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特别是化石能源)枯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很多新能源分布均匀,对于解决由能源引发的战争也有着重要意义。据世界断言,石油,煤矿等资源将加速减少。核能、太阳能即将成为主要能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把新能源分为以下三大类:大中型水电;新可再生能源,包括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潮汐能);穿透生物质能。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因此,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大中型水电都被看作常规能源,而把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核能、氢能等作为新能源。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树立,过去一直被视作垃圾的工业与生活有机废弃物被重新认识,作为一种能源资源化利用的物质而受到深入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因此,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也可看作是新能源技术的一种形式。新近才被人类开发利用、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发展的能量资源称为新能源,相对于常规能源而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科技水平情况下,新能源有不同的内容。当今社会,新能源通常指核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氢气等。按类别可分为:太阳能风力发电 生物质能 生物柴油 燃料乙醇 新能源汽车 燃料电池 氢能 垃圾发电 建筑节能 地热能 二甲醚 可燃冰等。

二、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

  所谓“低碳经济”,其核心精神也就是节能减排。节能是间接的减排,而减排是从温室气体排放量上做文章。节能,从两方面看,一个从减少能源消耗的角度寻找出路,另一个从新能源技术的角度寻找出路。减排也是这样,一个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上寻找出路,另一个从减排技术上寻找出路。归纳起来,无论是节能还是减排,其实都有两个端口:一个是供给端口;还有一个是需求端口,换句话说,也就是消费的端口。这就是观察“低碳经济”十分重要的关键点。现在,大多数人都把目光放在生产环节上,也就是供给端上,不太注意消费端的问题。其实,消费端的问题更大、更多。也就是说,在消费环节节能减排可做的事更多。

  碳排放所引起的全球暖化及其对全球所造成的影响,似乎远比绝大多数人估计的来得更早与更猛,所以很快地,在新世纪初,碳排放危机就成了与恐怖主义危机、金融经济危机并列而成为全球性的三大危机之一。今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暖化会议即标志着一个新危机时代的开始。现在有一种形势与氛围,当全球主要国家纷纷致力于发展清洁能源及强调减排的时候,中国似乎很容易成为国际舆论及国际政策联手施加压力的对象,理由就是中国目前已是碳排放量数一数二的大国。

  国内发展低碳城市、进行低碳试点的热情很高,都希望使城市名片前拥有“低碳”这个时髦“头衔”。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认为,各地打造“低碳城市”的热情值得肯定,但要有科学的态度,目前必须走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道路,要防止“新瓶装旧酒”,避免赶时髦、贴标签等现象的出现。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的能耗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9%,今年我国将首次有望完成平均每年4%的年度节能指标。中国计划到2010年总发电量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将提高到10%,可再生能源发电达到2亿千瓦,到2020年增长到3.6亿千瓦。

  目前,新能源产业发展十分“时髦”,国内“低碳城市”的探索正是从发展新能源产业入手,进而提出建设低碳城市的理念。采访中一些专家对部分新能源产业是否属于低碳产业提出质疑,如不少城市大力发展的光伏产业,有的专家认为对太阳能光伏电池应进行能耗分析,要计算硅材料生产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光伏电池的使用寿命期间的发电总量,才能正确判断其“低碳”的真伪。另外,很多替代能源的投资项目如煤制油、煤制醇醚、煤制气在制造出碳排放量低的能源产品过程中,也制造出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有的专家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简单地认为发展低碳经济就是多上几个新能源设备制造项目,这种认识是浅薄的,这样的“低碳城市”不宜作为推广试点。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我国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有以下几个特点:

   ●风电装机保持强劲增长

  我国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已超2亿吨标准煤,氢气年产量已近900万吨,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氢气生产国。2004年至2007年年底,全球太阳能电池产量增加了437%,而中国更是猛增了77倍,成为全球第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国。风力发电在我国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国家安排的风电设备研发项目,为提高风电机组的国产化率提供了技术支持。2006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33万千瓦,2007年装机容量更达240万千瓦,今年仍然保持着同样强劲的增长。到201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将逾1500万千瓦。我国已经掌握了兆瓦级风电机组的制造技术,初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能力。

  ●氢能开发走在世界前列

  氢能是一种高效清洁的二次能源,储量丰富。“十五”以来,我国对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研究给予了稳定的支持。国家“863”计划设立了氢能技术和系统技术开发课题, “973”计划设立了氢能基础研究项目。“十一五”科技部又分别在先进能源技术领域的氢能主题和现代交通技术领域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中,安排了一批氢能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课题,在氢能及基础设施技术、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电站技术、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和氢发动机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中取得了实质进展。中国在氢能开发技术方面已走在世界前列。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上,近500辆各类电动汽车构成了奥运中心区的“零排放”,近百辆混合动力汽车、近千辆燃气汽车实现奥运场馆交通“低排放”,清洁交通成为“科技奥运”的一大亮点。

  ●生物燃料可望规模生产

  我国积极推进新一代生物燃料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支持下,清华大学开发的甜高粱乙醇生产新技术和设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目前,以甜高粱、木薯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和以小桐子为原料制取生物柴油正在开展小规模试验,这为我国大规模开发利用生物液体燃料积累了经验。到2010年,燃料乙醇的年生产能力将达到200万吨,生物柴油的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与此同时,部分企业正在研究开发以秸秆、木材等非粮食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技术,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可望在2010年前后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农村家庭沼气快速发展

  我国农村沼气资源极其丰富。建一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就能为一个5口人的农户解决一年的生活燃料问题,年节约燃料费2000元以上。建设家庭沼气池,成为农民节支增收的主要途径之一。到2007年底,我国农村户用沼气发展到2650万户,年产沼气102亿立方米,相当于替代1600万吨标准煤;各类沼气工程达到2.66万处,其中大型沼气工程1600多处。今年,中央和地方对农村沼气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沼气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预计全年新增户用沼气450万户。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重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熟悉,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业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在此背景下,“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应运而生。而能源与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的结果,可能将为逐步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即,摈弃20世纪的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碳经济与环境问题

  世界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速增长,导致全球温度在上升,高碳经济不可持续。必须将气候变暖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世界经济必须向低碳转型。哥本哈根协议多方博弈可以达成最优解,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实现减排目标指定清晰的方向。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低碳经济就是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降低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关注点,发展特征是低排放、高能效、高效率,核心内容包括制定低碳政策、开发利用低碳技术和产品,以及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提升能源安全和国际安全,各国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一场“低碳经济革命”正在悄然兴起。未来二十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时期。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如何发展,成为摆在决策者面前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现阶段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将相应增长,排放也将继续增大。中国有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也有低碳经济发展的空间。那么,中国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需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呢?
       由30多位专家构成的中国科学院能源领域战略研究组,近期编制了《中国至2050年能源科技发展路线图》 (以下简称《路线图》)。《路线图》对于影响能源科技路线选择的多种因素,按照资源性—贡献度—环境性—技术性(自主创新度)—实现度—经济性的优先顺序选择。报告指出了10个旨在引领我国能源科技发展、造就中国特色新型能源工业、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技术方向。《路线图》以2008-2020年、2021-2035年、2036-2050年等3个不同发展时期为时间节点,给出了10个技术近期、中期、远期的阶段目标。从中可以看出,我国近期低碳经济与新能源产业领域最重要的发展领域为:清洁煤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能源规模发电等。

1、清洁煤技术放在低碳经济与新能源产业领域最重要的位置,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中国相对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条件,决定了以煤为消费主体的能源格局短期内不会改变,决定了中国低碳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必须优先考虑煤。中长期来看,发展无污染的清洁煤发电技术是中国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IGCC)将成为未来煤电主流。目前我国IGCC相关项目刚刚启动,关键部件尚不能国产。超临界机组和超超临界机组发展迅速,已经基本完成国产化,具备了批量化建造的能力,这些新型的机组拥有更高的发电效率和更低的煤炭消耗,并从技术上给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和多联产技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低碳能源供应、交通运输节能的重要举措,对缓解能源供需矛盾,改善环境的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2009年1月中国汽车月销售量首次超越美国以来,稳坐世界汽车市场的头把交椅。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耗国,每年有85%的汽油和20%的柴油被汽车烧掉,汽车无疑成为能源消耗大户,能源紧张、环境恶化与汽车行业发展的关系十分密切。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大力支持,产业面临快速发展,中国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电动汽车的世界中心。

3、发展智能电网,积极支持新能源的发展。智能电网计划是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5月21日首次公布的,其内容有:坚强智能电网以坚强网架为基础,以通信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智能控制为手段,包含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电压等级,实现“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的高度一体化融合,是坚强可靠、经济高效、清洁环保、透明开放、友好互动的现代电网。坚强智能电网的主要作用表现为,通过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高电网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能力,实现电力远距离、大规模输送,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统一坚强智能电网与新能源的发展是紧密结合的。我国将加快推进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尽快制订风能、太阳能发电并网等相关标准规定。积极推动建立电网与清洁能源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加强汇报和沟通,促进新能源的健康有序发展。

世界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速增长,导致全球温度在上升,高碳经济不可持续。必须将气候变暖控制在2 摄氏度以内,世界经济必须向低碳转型。哥本哈根协议多方博弈可以达成最优解,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实现减排目标指定清晰的方向。

  1、改善大气环境。气候组织研究报告指出,低碳经济可以达到改善大气环境的目的,主要理由是:

  1)约有70%的所需减排量都可以利用现有及接近商业化的技术在未来20年的时间里实现。

  2)单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就可以减少20%至24%的能源需求量,并可每年节约数千亿美元。

  3)目前已经有一些低碳能源,如风能、核能、太阳能等,在进行大规模的利用,并且还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4)利用甘蔗制造的生物燃料以及下一代纤维素生物燃料,由于比其他具有较低持续性的生物燃料对食品及土地的影响更小,在交通领域存在巨大潜力。

  5)还有一些即将发展的新技术:比如碳捕获和封存技术(CCS)、新型交通燃料、以及对能源使用进行监控的信息技术等,都为大量减排提供了潜力。

  6)保护世界自然的碳汇来源,即森林,具有巨大的效益。目前,森林砍伐所造成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占总量的15%至20%。

  2、提升能源安全。随着全球能源需求量的迅速上升,未来是否可以长期供应、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往往储存在世界范围内政治最不稳定的地区等问题,提高能源安全已经被提到了很多国家议程的首位。不解决气候和能源问题将导致未来气候效应和资源匮乏之间冲突的不断升级。同时获取气候和能源安全则会提高能源供应的多样性,扩大本地能源生产的范围,并降低对进口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大幅降低能源依赖对于发展中国家尤为有利。

  3、扩大就业,促进可持续发展。如果向低碳经济的转型成本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获得,那意味着GDP的增长可能加速而不是放缓。对兴建CCS电厂、新能源、建筑节能、新能源汽车等方面的新的投资将促进产出并创造就业。如果边际成本可以通过融资获得,那么对其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抵消将是很小的,因此总体GDP会提高。

  4、新能源产业具备显著的低碳经济特征。新能源是与传统能源相对应的一种能源,它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氢能等,有时候还常常包括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是对传统能源的有效替代,可以大大缓解目前能源供应紧张局面,改善环境。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相比,优越性首先体现在资源丰富,大多是无限的,而传统能源都是有限的。例如世界原油平均还够开采41年,天然气还够67年,煤炭还够164年。另外传统能源大都排放二氧化碳等污染物,而新能源比较环保,是清洁能源

新能源产业短期内由于经济危机导致有效需求的严重不足,显得生产相对过剩,这不是真正的过剩。新能源规模发电目前存在一定的技术瓶颈,一旦获得突破,应用前景不可限量,新能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目前成本较高,还不能广泛推广应用。但是中国发展新能源具有更强的紧迫性。中国能源禀赋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煤炭大量消费导致环境不断恶化;对海外石油依赖度不断增加影响国家安全。因此新能源必须成为中国未来低碳经济重点发展的领域。

四、碳经济背后的国际间政治角力

  环境问题虽然是“全人类关注的问题”,但并不一定是“全人类的问题”,相反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具有局部性。比如我们所熟知的河流污染、土地污染、沙尘暴等等都是局部性问题。太湖污染并没有直接影响到北京人,而中国前几年的沙尘暴虽说对日本有所影响,这也主要是媒体的渲染。在这个意义上,环境政治具有很明显的地方性特征,难以成为全球可是,当欧洲人将环境政治作为其“世界主义”理念的一部分时,必须将其建构成欧洲人共同关心,甚至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反核运动虽然引起欧洲人的共同关注,但无法引起全球的关注。在这种背景下,欧洲左翼政治所追求的“世界主义”必须在环境政治中找到一个属于“世界主义”的恰当话题。由此,全球环境政治就不可能选择河流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而恰恰是气候本身的流动性和不可分割性,使得“气候问题”被挑选为全球环境政治的话题。

  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人们把最多的赞美给了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胡锦涛提出,中国到2020年将使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并争取到2020年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这一说法被视为中国将承诺量化减排的信号。鸠山由纪夫则是因为一个减排25%的承诺,一改麻生时代紧随美国的消极,从“伞型集团”中脱颖而出。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继续了他马丁.路德金式的演讲风格,但却因为没有拿出任何实质性承诺,而只收获了一些失望和指责。在“碳政治”的博弈中,真正的对决者仍是欧盟和美国。积极主导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欧盟,需要通过气候政治改变其在新技术领域相对美国的劣势,并通过全球碳交易体系,推进欧元成为国际货币的进程。同时,欧盟当然也希望在将先进技术向他国转让时,通过知识产权获得较高收益。

  无论国际社会还是我国,在确定碳减排责任的时候似乎都忽略了一个问题:一个发达社会的基本标准需要多少碳?所谓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所有公民拥有接受良好教育和技能训练的机会;普遍而体面的工作;健全而普惠于全民的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社会保障等。假定由此引起的碳需求是正当的,高于该水平的需求或应该受到抑制,或应该寻找更为环境友好的能源作为替代。于是在国际上,美国的航母似乎应该被排除在正当的碳需求之外,其建立在汽车轮子之上的生活方式应该洗心革面。发展中国家未达到基本标准的,依然拥有增加碳消费的正当性,但应该保证这种增加是用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上,并以国际技术援助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至于我国,豪华的标志性建筑、门庭冷落的机场和车辆稀少的高速公路背后都是浓浓的碳排放。也许已经到了摒弃增长至上主义的时候了。

  责任分担的核心在于公平。但何为公平,大致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就有多少标准。各国据此讨价还价,理所当然。发达国家挥舞环境保护大旗,但并不能掩盖其私心。其利益在于几个方面:其一,把持全球气候变化的话语权,进而谋取经济全球化的主导权;其二,它们在低碳领域、再生性能源领域、传统能源清洁利用领域中有着明显的技术优势。一旦发展中国家也承担了强制性的碳减排责任,由此带动的技术和装备市场会产生巨大的利益。这也正是发达国家不愿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和低碳技术的原因所在。其三,我们的世界是碳的世界,所有的产品几乎都与碳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发达国家会利用其技术优势,在低碳化领域掌握产品标准的主导权。

  环境政治虽然是20世纪60年代全球左翼政治的遗产,但是面对“碳政治”的国际博弈,欧洲、美国和中国的立场必然会超越左、右之争,成为不同国家利益之间的较量。虽然左派和右派在全球政治中的立场有所区分,但在今天的世界上,全球政治的主导话题不是左、右之争,而是文明冲突背景之下民族国家之争。国家利益不仅超越了左与右,而且能够有效地将左与右统合凝聚起来。面对最近将展开的中美会谈,以及今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中国应当采取怎样的应对之道,显然不能陷入左翼与右翼的思考,而首先必须对“碳政治”形成机制和利益机制本身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思考中国的整体应对战略。

“碳政治”:20世纪60年代全球青年运动的遗产 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者:强世功  

对于在国际话语体系下形成的“碳政治”而言,中国缺乏的不是具体的谈判主张和策略,而是统摄这些主张和策略的整体国家发展战略,以及为这套国家战略奠定正当性基础的话语系统。

“碳政治”新型国际政治与中国的战略抉择

文·强世功
“碳政治”:20世纪60年代全球青年运动的遗产
20世纪60年代是全球红色革命的年代。先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紧接着是波及欧洲的“五月风暴”和美国的民权运动。如果以法国大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为标准,这场激进的青年运动并没有对现代政治体系产生根本性影响,以至于法国思想家雷蒙.阿隆将“五月风暴”看作是一场充满革命梦幻的集体心理剧,甚至称之为“大规模的起哄”。在许多人看来,这场青年政治运动中激进的空想主义在世界范围内葬送了左翼政治的前途,以至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了众所周知的“全球右翼政治”时代。里根-撒切尔轴心的保守主义革命与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遥相呼应,主导了整个世界格局。

其实,20世纪60年代青年政治运动,不仅为这一代人未来的政治成长提供了理念,而且为他们提供了政治的组织网络。后来欧洲政治运动中的女权主义、同性恋运动、反核运动、反全球化运动、环境政治等骨干分子及其组织网络就是在60年代的政治运动中形成的。真正对全球政治产生深刻影响的是源于欧洲左翼绿党所推动的“环境政治”。
欧洲环境政治在理念上继承并发展了欧洲历史上的“世界主义”。如果说欧洲一体化进程首先发端于右翼所强调的经济一体化,那么恰恰是左翼的环境政治所带来的“协商政治”和“世界主义”理念以及在此基础上塑造的具有后现代生活风格的“欧洲人”,为欧盟的发展和政治凝聚提供了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认同感。

早在二战前,科耶夫在描述“拉丁帝国”时,就强调拉丁民族精神中包含了“一种深刻的美感”和“非常别致的均衡感”。随着欧洲一体化,科耶夫设想的拉丁帝国理念已发展为欧盟帝国,其拉丁精神也变成了欧洲精神,拉丁民族的生活风格也成为欧洲人的生活风格。正是这种生活风格使得欧洲人以优雅艺术家的姿态,区别于在他们眼里缺乏历史和文化的粗俗的美国人,以至于美国战略家卡根敏锐地意识到“美国人来自火星,欧洲人来自金星”。卡根对欧洲人的描写不仅反映在欧洲人协商谈判推进欧盟上,而且反映在欧洲人积极通过国际谈判来推动全球环境政治上。尤其坚持环保理念的绿党和各种环境保护组织在欧洲各国的兴起不仅强化了“布鲁塞尔政治”,而且使得环保成为欧盟在全球政治中一张王牌。

正是在欧盟的推动下,1992年联合国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并于1997年进一步变成可操作的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在这些法律文件中,环境问题转化为气候问题并进而在技术上转化为“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在法律上产生各国围绕“碳排放权”展开的全球政治博弈,由此形成全新的“碳政治”。
欧盟目前已经取得全球“碳政治”的领导权,甚至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之后,欧盟于2008年12月12日单方面宣布到2020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0%;同时宣布如果今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上能够达成全球气候协议,欧盟会将减少排放的额度提高到30%。
20世纪60年代的左翼政治在欧洲已演变为今天的环境政治。在美国除了继续民权运动的种族话题,把黑人奥巴马送上美国总统宝座并进一步把拉丁裔的索托马约尔送上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宝座,环保领域中的重大进展差不多都与左翼的民主党有关。代表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的恰恰是来自“垮掉的一代”的克林顿,而此前民主党的卡特总统为推动环保甚至将太阳能设施安装到白宫屋顶。不过,正如里根总统拆除了卡特安装在白宫屋顶的太阳能设施一样,布什总统也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
奥巴马主政之后,支持美国右翼的军工联合体的政治影响力明显被削弱,美国在环保上的立场发生根本性改变。奥巴马政府积极推动新能源政策,美国参议员外事委员会主席克里在今年6月的国会演说中,甚至把气候问题与反恐问题一并提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就在经济学家们普遍预测美国会把“碳金融”看作是拉动其走出经济危机的重要杠杆之际,就在中美谈判的重点也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货币问题转为应对全球气候问题节能减排问题时,美国国会于今年6月22日通过《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这固然是美国一贯的将其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霸权举动,但也表明美国已积极介入到全球“碳政治”中。
不同于欧洲与美国,中国“文化大革命”锻造了“老三届”这样一个特殊的代际群体。这个群体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剧烈分化,其主体力量经历理想幻灭之后从激进左翼变为激进右翼,从而加入到全球右翼保守主义政治运动中。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左翼政治陷入低谷并与保守主义和民族主义结盟,成为“全盘西化”和“国际接轨”运动的批判者和制约者。其中,环境政治也成为左翼政治的一个重要主题。新左派代表人汪晖较早意识到环境问题作为批判经济发展主义的有力武器,将成为未来中国的“大政治”。他在主持《读书》期间不仅专门组织关于环境问题的讨论,而且亲自参与到保护金沙江等环保运动中。
不过,与欧洲和美国相类似,中国左翼政治更大的力量来自体制内的政治决策。目前,环境政治在中国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政策(比如“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中国的能源使用效率将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20%)、社会治理策略(比如“谁污染,谁治理,谁出资”)和政府管理体制(比如政府绩效考核中环保“一票否决制”和“绿色GDP”等)上,更重要的是上升到“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这样一些政治理念的高度。
环境政治虽然是20世纪60年代全球左翼政治的遗产,但是面对“碳政治”的国际博弈,欧洲、美国和中国的立场必然会超越左、右之争,成为不同国家利益之间的较量。虽然左派和右派在全球政治中的立场有所区分,但在今天的世界上,全球政治的主导话题不是左、右之争,而是文明冲突背景之下民族国家之争。国家利益不仅超越了左与右,而且能够有效地将左与右统合凝聚起来。
面对最近将展开的中美会谈,以及今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中国应当采取怎样的应对之道,显然不能陷入左翼与右翼的思考,而首先必须对“碳政治”形成机制和利益机制本身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思考中国的整体应对战略。

“碳政治”的科学建构:“世界主义”与新能源技术编辑本段回目录

环境问题虽然是“全人类关注的问题”,但并不一定是“全人类的问题”,相反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具有局部性。比如我们所熟知的河流污染、土地污染、沙尘暴等等都是局部性问题。太湖污染并没有直接影响到北京人,而中国前几年的沙尘暴虽说对日本有所影响,这也主要是媒体的渲染。在这个意义上,环境政治具有很明显的地方性特征,难以成为全球政治。
可是,当欧洲人将环境政治作为其“世界主义”理念的一部分时,必须将其建构成欧洲人共同关心,甚至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反核运动虽然引起欧洲人的共同关注,但无法引起全球的关注。在这种背景下,欧洲左翼政治所追求的“世界主义”必须在环境政治中找到一个属于“世界主义”的恰当话题。由此,全球环境政治就不可能选择河流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而恰恰是气候本身的流动性和不可分割性,使得“气候问题”被挑选为全球环境政治的话题。
假如要问全球气候为什么变暖?你可能想到太阳运动、宇宙的星际结构变化等。确实,地球的起源、冰河世纪的结束、恐龙的灭亡等问题,对于今天的科学技术而言,依然属于难解的谜团。由此,在一些科学家看来,目前关于全球气候变暖的科学解释很大程度建立在假设基础上。我们在这些问题上主要依赖对科学的信仰,就像原始人对闪电来自雷公电母的信仰一样。恰如古代无法排除巫术政治或神权政治一样,今天人类也无法根除基于对科学的信仰而产生的政治。目前影响全球的“碳政治”实际上是欧洲人利用人们对科学的信仰甚至迷信,精心建构的一套科学和政治话语。
欧洲人推动的环保政治之所以能够从欧洲地方政治变为世界政治,首先就在于建构出全球气候变暖与全人类毁灭之间的科学联系,然后再建构出人类活动与气候变暖之间的科学关系。而人类活动与全人类毁灭之间的中介环节就是二氧化碳排放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效应”的科学理论。
这样一套科学话语的建构必然导致全球“碳政治”的兴起,即必须控制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中会导致全人类毁灭的“碳排放”。正是在科学话语与政治权力的互动中,环保问题被转化为全球气候问题,而气候问题被进一步转化为“碳排放”问题。由此,“碳排放”成为欧洲环境政治中展现“世界主义”理念的唯一要素。
如果说“碳排放”正在毁灭整个地球,毁灭全人类,“碳排放国”自然成了毁灭人类的撒旦,而欧洲人也就变成我们这个科学理性时代的“新耶稣”,正在承担起拯救全人类的历史使命。正是通过“碳政治”的科学话语建构,欧洲人建立起相对于美国人以及其他民族的优越感和使命感。今天,“碳政治”差不多已经成了欧洲人的“公民宗教”,成为欧盟增强其内部凝聚力的价值准则和政治认同基础。
在“碳政治”背后的“世界主义”理念的道德优越感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深深地潜藏在欧洲文明骨子里的种族主义情绪。今天,我们不理解欧洲人这种潜在的种族主义的优越感,就无法真正理解“碳政治”以及由此带来的中、欧在经济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也同样无法理解欧洲人在人权问题和西藏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在上述科学话语与环境政治相互建构的背景上,我们才能理解全球“碳政治”的起源和发展。尽管早在19世纪末,瑞典科学家斯万特·阿尔赫尼斯(Svante Arrhenius)就提出温室效应概念,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各国科学家仍很少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系统研究。1972年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虽然提出气候变化问题,但并没有引起科学家的关注。然而,恰恰是欧洲环境政治在20世纪80年代逐步兴起,全球气候成为政治辩论的话题,才推动了科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1988年,在欧洲人推动下,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建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同年召开的多伦多会议上,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科学辩论演变为国际政治辩论的一部分。紧接其后的1990年,欧共体代表在“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部长级会议”中首次提出保护大气层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主张,并提出立即开始“气候变化公约”谈判的主张,从而拉开《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的序幕。在这个过程中,IPCC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
1990年,IPCC第一次发布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确认了对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基础,直接推动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政府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5年,IPCC第二次发布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直接推动《京都议定书》的签订。2001年7月,IPCC第三次发布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直接推动马拉喀什会议的成功。2007年12月,IPCC第四次发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之后,欧盟、澳大利亚、瑞士等发达国家强调各国应基于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的结论来安排2012年之后全球减排的国际谈判。
需要注意的是,IPCC并不是一个科学研究机构,而是一个有科学家参与的政治机构,其目标不是探索地球变暖的科学知识,而是对相关科学知识进行综合并作出政治评估,即评价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同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该组织所发布的评估报告是以科学话语的面目出现的,其政治功能就类似形形色色的国际经济组织和评级机构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的影响。
可见,在科学研究与法律安排之间,“碳政治”的作用就是按照既定的政治目的和意图对科学研究的结论加以选择、组合和评估,由此产生一整套发挥着政治功能的科学话语,或者以科学面目出现的政治报告。由此,与其说IPCC的报告影响着国际公约中的法律安排,不如说为了实现国际公约的预定的安排,IPCC必须发布与此相适应的科学评估报告。因此,“碳政治”确实不同于传统的实力政治,而是一个围绕科学话语和法律规则而展开的新型政治游戏,卡恩对欧洲人的这种诉诸协商和规则的“女人气”游戏充满了嘲讽,他欣赏的是美国人诉诸实力的具有“男人气”的政治游戏。然而,就“碳政治”而言,欧洲人利用女性的耐心和难缠,竟然把这个游戏玩成了。
“碳政治”不同于传统的国际政治,尽管实力政治很重要,比如美国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但这种实力必须通过科学话语和法律规则来玩,否则就要承担道德风险,而道德风险最终会转化为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布什政府的实力政治在中东问题上的失败就与抛开欧洲单干从而承担“新帝国主义”的巨大道德风险有关,而在环保问题上也面临着类似的道德风险。由此,奥巴马政府无论在中东问题,还是在环境问题上,都不得不向欧洲人的道德标准靠拢。
因此,在“碳政治”的问题上,不同于传统的“南北问题”,世界不是划分为两大阵营,而是形成三大阵营。第一阵营就是欧盟;第二阵营是以美国为首,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被称为“伞形”国家集团;第三阵营乃发展中国家,通常为77国集团加中国。此外还有小岛国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等。但这些阵营从来都是不稳定的,比如英国撒切尔夫人的保守主义时代曾经把环保组织看作是英国的敌人,但后来英国积极投入到环境政治中,目前已经和德国一样,成为“碳政治”的领导者。而目前美国也改变了其立场,试图成为“碳政治”的领导者。
在这些“碳政治”的博弈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世界主义”的理念,更重要的是国家的实际利益,比如小岛国就担心被淹没的亡国危险,而石油输出国组织就担心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直接影响全球石油价格。而欧盟国家之所以极力推动“碳政治”不仅仅是由于政治理念,也与其现实的利益有关。
德国、法国、英国、丹麦等欧洲国家在新能源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比较之下,美国在传统的军工、航天和信息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然而,美国掌握的先进技术在全球贸易中依靠WTO中关于知识产权的TRIPS协议获得巨额财富,而欧洲新能源技术在全球贸易中的获益则相形见绌。其原因就在于中国、美国、印度、巴西等能源消耗大国依然在使用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碳排放”比较高的能源。欧盟积极推动全球“碳政治”也是为了通过设定全球法律规则来彻底扭转其在新技术领域的不利态势,并且试图通过全球“碳交易”奠定欧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如果各国要实现实质性的“减排”,无疑要向欧盟国家购买新能源技术的知识产权。
在这个意义上,“碳政治”在欧洲的兴起绝非单纯的左翼政治,而恰恰是左翼与右翼的政治共谋。如果说左翼政治试图实现“环保主义”和“世界主义”之类的政治理念,那么右翼政治则为了由此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不同于美国在全球推进西方人权和民主理念,导致军工和石油能源集团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欧盟推动全球“碳政治”,获益的将是新能源集团。

“碳政治”的法律建构:“碳排放权”与“碳金融”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今天的世界上,一种政治理念,一种科学技术,如果要变成为稳定的、可持续的政治或经济收益,就必须用法律的规则固定下来。20世纪以来,国际法领域发生的重大变化就在于国际法所依赖的执行机制发生了变化。全球化导致的国家之间的复杂多样的合作关系,使得国际法的约束力大大增强。主权至上虽然没有受到挑战,但它越来越受到国际法规则的约束。而这种约束就建立在协商谈判所建立的共识基础之上。
1992年各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首要目标在于通过协商谈判将一个科学理念转化为政治共识,即人类活动引起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上升导致了全球气候的异常变化。在此基础上,公约形成了另外两个基本共识:其一,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的最大部分源于发达国家,但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将会逐渐增加;其二,解决该问题的原则是公平原则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这些共识基础上,公约要求发达国家应当率先减排,而对发展中国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这种宣言性的国际公约并没有确立任何明确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从而给人们看作是“软法”,但是各国一旦纳入到这种“软法”设定的协商机制,“软法”就很容易变成“硬法”。《京都议定书》就把《公约》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关系:其一,明确列举了各发达国家(即“附件一缔约方国家”)在第一期承诺的具体减排量和时间表;其二,明确了温室气体的种类为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六种气体,而其他五种气体最后也以二氧化碳为标准来计算。这就是“碳排放”和“碳政治”这些概念的来源。
这两条法律实际上明确界定了“碳排放权”,即每个国家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权利。《京都议定书》实际上明确了两种国家:一种就是享有完全“碳排放权”的发展中国家;另一种就是在国际条约规定限度内享有“碳排放权”的发达国家,或称之为“碳排放权”受限的国家。
不过,《京都议定书》最具有创造性的法律贡献就在引入了市场经济的机制,使得在碳排放问题上的实质减排变成了一场围绕“碳排放权”展开的全球贸易。其中规定了三种交易机制:
其一,排放贸易机制(ET)。一个发达国家将自己超额完成的减排义务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另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指标的发达国家,出让方自然要从其排放额度中扣除卖出去的额度。
其二,联合履行机制(JI)。一个发达国家向另一个发达国家以技术和资金投入的方式实现减排的项目,由此实现的减排额度可以转让给投入技术和资金的缔约方。
其三,清洁发展机制(CDM)。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和技术投资实现减排目标的项目,由此产生的减排任务算作发达国家的减排额度。这一个机制被看作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赢机制”,发展中国家无偿获得了资金和技术投资,而发达国家以低廉的成本实现了法律要求的减排额度。
正是通过法律建构,“碳排放”这样一个实质的人类活动就变成一种抽象的、可分割、可交易的法律权利。国际条约将“碳排放权”分配给国家,并规定国家之间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规则。由于国家可对这些“碳排放权”进行地域或行业分割,从而最终将其分配给每一个企业,由此出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商业交易,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全球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而当金融工具进入这个交易市场之后,就产生专门的“碳金融”。
“碳交易”的法律设置引发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评价。一种观点认为引入市场机制为解决碳排放问题带来的巨大动力,从而有利于实现总体上的实质减排;但另一种观点强烈批评这种脱离了实质减排的“碳金融”如同期货市场一样,对实物市场并没有形成实质性影响。尤其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回避了实质性的减排任务,反而将减排的责任转嫁给发展中国家,加剧了南北之间的对立。
世界银行的统计显示,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全球“碳交易”的总额从最初不到10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260亿美元。其中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交易量也在不断上升。从金融衍生工具在美国房地产市场中发挥的威力,人们可以预计到它在大规模进入“碳交易”市场之后的景象。而资本力量进入,无疑会为“碳政治”提供更大的动力。在这种金融资本催生的泡沫后面,真正获益的将是掌握新能源技术的企业集团,而英国、法国、德国和北欧等欧洲国家在核能、太阳能、风能等方面无疑是全球新能源技术的引领者。
目前“碳交易”的主导权掌握在欧盟手中,欧洲气候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等一直从事着“碳排放权”的交易。2003年,美国建立芝加哥碳交易所,但由于美国没有加入《京都议定书》,所以业务对象主要是欧洲国家。2008年1月,纽约-泛欧交易所与法国国有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局合作建立一个“碳排放权”的全球交易平台。在这些交易平台上,欧元是交易的标准货币,由此碳排放的全球交易使得欧元被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碳交易中的国家所接受,并变成仅次于美元的世界货币,以至于欧盟积极推动的“碳政治”被看作是用欧元来挑战美元霸权地位。
由此,“碳政治”的动力正在从欧洲左翼政治的环保理念和世界主义理想转移到更具有持久力量的新能源集团和金融资本。在欧洲历史上,资本正是由于捕获了国家主权,才为资本主义带来了持久的生命力,而目前新能源集团和金融资本正在试图通过全球“碳政治”来捕获所有的主权国家,从而为其扩张带来新的生命力。在这个意义上,欧洲左翼的政治理念恰恰为欧洲右翼的经济利益铺平了道路。
正是基于这种切实的经济利益的考量,美国无论在签署《京都议定书》还是后来退出《京都议定书》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两个原则:一是《京都议定书》的目标不能对美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发展中国家必须参与减排承诺,这其实是把目标瞄中了中国。
欧洲人是工业化最早的国家,无疑要对历史上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富有道义上的责任,这就是《京都议定书》上提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础,为此欧洲等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率先作出减排的表率,若没有这样的姿态,就不可能达成国际公约。但美国的工业化是19世纪中后期才开始的,比欧洲的工业革命差不多晚了100年,尽管目前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但美国显然没有欧洲人的“历史愧疚感”。
因此,在欧洲人的道义面前,美国人始终坚持赤裸裸的现实主义,因为美国经济的支柱是传统能源。美国人与欧洲人的较量显然是两种不同能源的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较量。
美国人显然不愿意接受目前欧盟主导的“碳政治”,既然强调实力政治,也就喜欢大国政治。为此,美国试图在G8集团的基础上,邀请包括中国、印度和巴西等15个碳排放量比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的框架下重新讨论碳排放的问题。自从潘基文出任联合国秘书长,他也把“碳政治”看作是重振联合国地位的一张王牌,频频利用联合国的舞台推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欧洲人担心的恰恰是美国主导下另起炉灶,而美国人究竟能否另起炉灶,中国与77国集团的态度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全球“碳政治”中,欧洲人的优势就在于话语优势和新能源技术优势,然而操控话语一直是美国人的强项。但美国人还有另外三项优势:信息技术、金融技术和法律技术。与欧洲从新能源的角度关注全球气候不同,美国从资本的角度关注环境。其实,早在全球左翼运动高涨的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已经完成以全球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政治话题的战略报告—— 《铁山报告》 。对于这份报告的来源至今莫衷一是,甚至引发关于版权的司法诉讼。但重要是,这份报告反映了美国资本力量对全球环境的态度,即如何在政治话语中炒作环境话题以便为资本获益开辟新的渠道。
宋鸿斌在其《货币战争》中表明,美国人以往环境关怀的对象并非气候,而是全球湿地,美国人主导的“世界环境基金”正通过资本的力量掠夺全球土地。然而,一旦美国从其国家利益出发,把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作为其国策,资本力量就会迅速与新能源技术结合,而且其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技术的运用(比如美国在中国极力推广的“智能电网”)也会把新能源技术推向一个新境界。
由此,美国若重返《京都议定书》,带来的不仅是强大的金融技术推动“碳金融”的迅速扩张,而且会利用信息技术改变新能源技术的发展走向,更会利用其强大的法律技术优势来修改《京都议定书》以来形成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标准,从而制定一系列对其有利的规则和标准。对于中国而言,对美国未来走向的预判无疑是制定国家战略的前提。
中国虽已加入《京都议定书》,但由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属于不承担减排义务的“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由此,目前中国是《京都议定书》的受益国。国内最近开始热炒“碳交易”仅仅指的是通过CDM机制进行的碳交易。
据统计,在发达国家要实现减排的成本在100美元/顿碳以上,而在中国实现减排的成本仅仅是20美元/顿碳,这种巨大的成本差异使得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国家通过CDM实现减排义务的庞大市场。
有关统计显示,目前中国通过CDM实现的减排量已经占到全球CDM市场上的1/3左右。中国之所以在CDM方面占据如此巨大的市场,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强大实力使得在谈判中比较容易获得发达国家的CDM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又是由于中国很快熟悉了这一整套的申请程序规则。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很大程度上是在没有搞清楚“碳排放”、“碳交易”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就稀里糊涂地被裹挟到欧洲人设计的“碳政治”中。这也是目前讨论“环境正义”中的主要话题。比如有学者认为,在欧盟内部,新能源技术落后的“新欧洲”国家承担了过多的排放义务;而日本和澳大利亚相比,排放数量的确定也不合理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CDM机制仅仅是补充性机制,在发达国家的实质性减少的排放量中,仅占很小的份额。尽管如此,在全球市场上,CDM机制的交易收益依然很可观。据有关专家的测算,到2012年我国通过该机制转让“碳排放权”的收益将达10亿美元左右。
目前,我国也开始积极参与到全球“碳交易”市场中。2008年7月,中石油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市政府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达成协议,计划在天津建立碳交易所,目前已经进入运营状况,而北京碳交易所也筹组完毕等待开业。由于中国的碳交易只属于CDM机制的交易,而这些领域当然属于有利于欧美的卖方市场,中国的碳交易所显然不可能有实质性的交易形成。不过,中国在这种领域中熟悉规则、储备人才、积累经验,对于中国未来迟早要承担的减排义务所带来的庞大市场,可谓是未雨绸缪。
“碳政治”下的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抉择
“碳政治”在中国无论对政府还是对民众都是一个新概念。我们刚刚解决温饱问题,连本国最迫切的水污染、土壤污染、沙尘暴等问题都没有解决,还来不及考虑未来遥远的全球气候问题。更重要的是中国的能源技术比较落后,还谈不上借助国际政治来谋取利益。在全球“碳政治”中,中国目前处于外围,还没有承担实质性减排的义务。
但是,2007年以来,根据《京都议定书》要求缔约国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尤其是中美谈判中美国施加的巨大压力以及欧盟国家对中国施加的“绿色关税”壁垒,我们也开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小组”升格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任组长、常务副总理李克强任副组长、相关20个多部委的部长担任成员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统筹应对“碳政治”。
就目前情况看,我们依然是按照传统的外交谈判模式,基本是在目前西方“碳政治”设定的框架下,填充一些有利于我们的具体主张,似乎并没有形成对应“碳政治”的一套完整的国家战略。因此,对于“碳政治”而言,我们目前缺乏的不是一些具体的谈判主张和谈判策略,而是缺乏统摄这些主张和策略的整体国家发展战略,以及为这套国家战略奠定正当性基础的话语系统。
从人类历史来看,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引发了经济、政治领域的深刻变化,并直接引发国际政治局势的改变。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不仅维持了中华帝国几千年的统治地位,而且触发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以纺织和铁路技术为主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把英国推向全球帝国的舞台;以电气化为主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把美国推向世界舞台;核技术和航天技术,把苏联变成世界超级大国;而信息技术革命,把美国推向了世界霸主的地位。
从这个历史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出,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财富,而对这些财富的善用就可以转化为政治和军事优势。那么,在信息时代之后,下一个科学技术所带动的经济增长点在什么地方?太空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科学家在研究这些问题的时候,政治家的任务就是选择哪一种技术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做出政治决断。
在过去几十年,美国和欧洲一直在上述各种技术领域中摸索、徘徊。生物技术由于遇到巨大的宗教和伦理压力而不得不有所停顿。在苏联的竞争消失之后,太空技术的浩大投资难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基于对人类传统能源耗尽的预测,欧美国家不约而同地选择新能源技术。美国在新能源技术上的徘徊是由于共和党背后的军工、石油集团利益左右其决策。民主党执政之后,其背后的信息技术集团无疑希望将其利益延伸到类似智能电网之类的节能领域,美国若能透过新能源摆脱石油能源的政治挚肘,就意味着美国可以真正撤离中东地区,由此奥巴马的中东政策与其新能源政策密切关联。正如他在自传《无畏的希望》中所言:一个控制不了自己能源的国家也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未来。
从这个角度看,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对美国而言似乎变成了一个天衣无缝的精心安排。它在政治上帮助奥巴马政府彻底摆脱石油能源集团的影响,通用汽车公司就在政府的眼皮下破产,同时也帮助美国政府把大笔资金投入到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上,从而以一种应对金融危机的方式促使美国完成国家战略的转型。
为此,奥巴马政府在推动国内新能源政策的同时,也开始积极介入全球“碳政治”,希望通过资本技术和法律规则技术的巧妙运用,让全世界为其新技术革命“买单”,即透过知识产权转让把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成本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中国无疑是美国首选的最佳对象:庞大的市场、对能源的渴求、对获得美国承认的渴望、对美国价值的梦想等等。
由此,美国刚刚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就是一种国际战略上的“威慑”,即利用发展中国家对征收“碳关税”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贸易战的恐惧,迫使发展中国家来购买其新能源技术。比如在中美谈判中,两国都表示要在节能减排领域展开合作,比如帮助中国建立“智能电网”等等。而这“合作”的背后,就是中国要支付大笔的知识产权费用。可见,民主党的环保战略表面上是左翼政治的遗产,可实际上依然服务于美国维持并巩固其世界领导权的政治使命。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面临的首要问题就不是如何消极应对西方国家主导的“碳政治”的压力,而必须以我为主,面对人类即将来临的又一次新技术革命浪潮,做出自己的政治决断,即在未来的科技革命中,究竟哪一个技术可以主宰人类的经济生活,从而足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收益,促使其经济持续增长?在目前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们不可能另起炉灶,而只能在新能源技术领域追赶西方。在这方面,中国政府显然有充分的准备。正如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李克强在最近的讲话中,明确把新能源技术定义为“把握世界产业技术革命的新趋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但问题是,在众多的新能源技术中,中国究竟选择哪些技术作为突破口?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技术?智能化节能?等等。这不仅要考虑中国目前的技术基础,也要考虑中国的经济结构,更要考虑国际市场,尤其要考虑这种新能源的开发必须能带动军工技术、航天技术和制造技术的升级换代,从而将这种新技术运用到更广泛的领域中。在这方面,一如上世纪60年代的核战略和80年代追赶世界先进技术的863计划一样,我们也需要一套科学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相配合的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除了对新技术发展方向的战略选择,对当下的政治抉择而言,最痛苦的莫过于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化的关键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经济增长主要依赖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问题在于谁来为新能源开发的巨大投入成本买单?如果在战略上左右摇摆,处置不当,很可能我们没有得到新能源技术的利益,反而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增长。
目前,我们不可能采取上世纪60年代勒紧裤腰带发展核技术的发展战略,而只能借鉴经济改革“双轨制”的发展战略。在利用传统能源维持经济增长的同时,集中优势兵力在某些新能源技术开发上做出突破,并运用“看得见的手”迅速扶持其发展壮大。在这方面,中国广阔的地域和庞大的经济实体反而为我们创造了内部转移和消化的空间。比如,中央政府完全可以采取“能源特区”的方式,鼓励和引导某些行业、某些城市或省份率先发展并采用新能源技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这种“看得见的手”应当引导和利用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尤其是目前中国积累了大量的民营资本,应当鼓励、保护并扶持民营资本进入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利用领域,从而有意识地扶持民营企业阶层的发展壮大,激发他们引领世界先进技术的雄心,从而与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今天发生在中、美、欧之间的竞争,和历史上的文明竞争一样,从根本上是各民族以及这些民族中的精英群体之间的竞争。而我们在这场残酷的国际竞争中能否取胜,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激活每一个人的自由创造力,并将这些自由创造力凝聚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未来目标上。在经济领域中,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市场手段把最优秀的商业头脑送到经济战场上去。在这方面,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在展现出优势的同时,也显露其弊端。尤其在海外并购的过程中,国企的政府背景成为其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由此,政府应当利用当前金融危机的契机,鼓励并保护民营企业收购外国的新能源技术企业,而不是购买传统的企业。
在这些事关民族长远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中国的左翼与右翼应当携手合作,服从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由此,我们就不能囿于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传统区分,既要看到国有企业对于国家安全和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也要看到国有企业可能存在的弊端和不足。在今天全球市场你死我活的经济战场上,国有企业需要和民营企业携手合作,彼此发挥自己的不同优势。
正是从“以我为主”的国家战略角度看,“碳政治”对于中国绝非消极的国际压力,而完全可以因势利导,将国际压力转变为促进国内深化改革的政治动力。当年,中国政府恰恰是利用WTO的国际压力,对产业政策和政府审批体制等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而今天,如果我们巧妙利用“碳政治”的国际压力,不仅可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更重要的是可借机鼓励、扶植民营企业在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竞争中发展和壮大,在这个过程中引导民营企业将自己的利益与民族长远发展目标凝聚在一起,使得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道成为引领新能源技术革命中与西方世界展开竞争的推动力。这样,也会使我们的民营企业家阶层在政治上成熟起来,不再仅仅计算企业的利润,而要同时关注民族发展的命运;不再把民工作为自己财富积累的对象,而是在整个国际市场上谋取利润;不再依附于西方,而是力争领导全球的产业技术革命。

“碳政治”下的中国:话语战略的抉择编辑本段回目录

“碳政治”是在一套国际话语体系下形成的国际政治,参与“碳政治”就意味着要参与国际话语游戏。但话语具有两种功能:一方面是建构正当性的政治功能,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意识形态功能;而另一方面是提供生存意义的文化伦理功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文明。
从近代中国被纳入欧洲主导的国际秩序开始,中国也就进入了西方的话语体系之中。在这过程中,中国始终交织着两个相互关联的话语体系:一个是国家主权话语体系,强调国家主权至高无上的地位,从而为中国政治的独立性提供正当性;另一种就是世界主义、共产主义和全球化的话题体系。这两种话语本身并无优劣之分,选择并建构哪一种话语取决于特定时期的国家战略,由此话语建构即使不是国家战略本身,也是国家战略实现的必要组成部分。
近代以来中国在国际政治格局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使得我们倾向于选择国家主权的这一套防御性的话语体系,防止外部势力的干涉。但这种话语的效用就在于展现一种孤立主义的倾向,无法成为国际政治的领导者。而在今天的国际背景下,尤其中国作为大国被看作是“利益攸关者”而不可避免地承担起相应的国际责任时,我们不可能仅仅选择一种话语,而应当交织使用上述两个看似对立的话语体系。
今天中国在进入既有的“碳政治”所形成的国际秩序时,必须以大国领袖的姿态同时作为一个批判者和建设者,前者需要借助来自“新帝国主义”的话语,强调目前国际秩序的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后者必须借助西方人熟悉的“普适话语”,努力建设一个更为公平合理的、有助于解决人类共同问题的国际秩序。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发展战略必须能够被涵盖在普适话语之下,并对这些普适话语形成重构。
在“碳政治”问题上,中国的话语策略无疑要因势利导利用目前西方形成的话语,强调在面对人类生死存亡的重大危机面前,每个国家应以高度的道德感来共同承担责任。但话语构建绝不仅仅是官方文件的意识形态口号,而是要转化为一整套自我理解和思考问题的观念系统,从而将这个观念体现在思想、文化、政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就回应全球“碳政治”而言,这种话语建构至少应当在以下三方面努力:
第一,在政治哲学上,构建对全人类的道德关怀与中国古典哲学传统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充实具体政治内容。目前,中国虽然已成为全球大国,但是真正引起西方世界敬畏的是中国古典文明。尽管“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悄然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的伦理基础,但究竟“复兴”什么,依然缺乏具体内容。在回应全球“碳政治”的过程中,复兴中国古典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以及背后的一整套自然哲学和政治哲学,恰恰构成中国文明与欧洲文明平等对话的前提,从而使得中国加入到全球话语体系的建构中。由此,中国完全可以从中国古典哲学的角度对全球“碳政治”给出一套全新的普适主义的理解和解释。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古典哲学的复兴就与全人类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如果说过去三十年,我们基本上是在发展主义和经济主义的立场上来理解我们的生活,由此导致中国人缺乏内在的伦理精神和生存意义。那么在“碳政治”的背景下复兴古典政治哲学思想,无疑有助于打开今日中国人“自我利益”的牢笼,使得每个人关注他人,关注全人类。
这样,中国的“科学发展观”就不能简单理解为左翼政治的主张,而必须理解为中国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思考,理解为中国人基于对全人类命运的关怀所积极承担的伦理责任。若能进行这样一种话语的有效建构,那么地方各级官员推广节能减排的努力就不仅是官僚制下按部就班完成一项工作,而企业进行的节能减排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就不是单纯追求市场利润,而在这些工作的背后就多了一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关怀全人类命运的伦理美德,而这无疑也会给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增添伦理意义。
第二,在国际关系中,强调在应对涉及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气候问题上,“国际法高于国内法”。近代以来,由于我们在国际结构中处于弱势,利用主权话语、强调国内法高于国际法,在许多重大国家问题上(比如应对国际人权)为我们赢得了主动。但在“碳政治”中,国际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之类的国际法对我国有利,相反美国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以及欧盟国家通过的征收“绿色关税”等国内法不利于我国。我们目前的减排压力与其说来自国际法层面,不如说来自欧美国家的国内法层面。怎么办?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目前主要诉诸国际贸易中的自由贸易原则和贸易保护原则之类的经济话语。这种经济话语本身诉诸利益计算,并没有道义上的正当性基础。相反,如果强调在气候问题上国际法高于国内法,不仅宣称了一套西方人普遍接受的世界主义的普适话语,而且为谴责并并通过贸易战反击美国和欧盟各国的国内立法奠定了道义基础。
在此,我们可以区分两类国际法:一种是各国基于国家利益而签署的国际法,在这些领域可以坚持国家主权高于国际法;另一种是基于全人类共同的利益而签署的国际法,在这些领域应当坚持国际法高于国内法。话语建构的意义就在于激发人们的道德感。若坚持国际法高于国内法,那么在“碳排放”的问题上,就坚持按照国际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之类的国际法来解决,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将本国的法律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由此,对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的反应就不是“引发贸易战”之类的经济话语,而是强烈谴责美国将自己的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新帝国主义”。当然,人们完全可以在道德上进行追问:退出《京都议定书》的美国怎么有资格在节能减排问题上对中国这样《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国说三道四呢?
由此在国际话语建构过程中,必须“师夷长技以制夷”,“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有”,不是排斥西方所谓的“普适价值”,反而要主动把这种“普适价值”接过来,服务于我们自己的战略目的。假如坚持“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道义立场,中国是否可以把这一道义原则作为未来承诺承担减排义务的先决条件,甚至在国家利益需要时,不惜以退出国际条约且不承诺未来承担减排义务作为筹码,迫使美国和欧盟国家放弃透过国内法来征收“碳关税”这种破坏国际法的行为呢?在这个方面,国际关系中的“威慑”具有特别的意义。
广岛原子弹爆炸以及核武器的使用究竟怎样改变了国际政治的法则?美国对外关系协会曾经召集各方面的专家进行了长达两年的研究,并最终形成1957年基辛格撰写的名著《核武器与对外政策》 。其中,基辛格反复论证的一个观点就是由于核武器导致的全球毁灭的后果彻底改变了历史上的战争法则,即没有最后真正的胜利者。在这个意义上,国际政治中起重要的作用的不仅是“实力”,而且是“心理”。美国的战略就是要明确给苏联传达不惜发达核战争的意图,从而对苏联构成“心理上的威慑”,迫使苏联就范。基辛格提出的“威慑”战略就被肯尼迪运用到了处理古巴危机问题上,扭转了二战以来的美国面对苏联的被动局面。
而今天,西方人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普遍担忧和恐惧已经为中国实施“威慑”战略奠定了心理基础。在此基础上,中国巨大的排放量也许并不是中国的劣势,反而会成为中国实施“威慑”战略的“优势”所在。中国的国家实力以及与77国集团的密切关系,无疑具备了实施“威慑”的实力。如此,中国就需要将自身立场和意图明确无误地传达给西方世界:在“碳政治”问题上,除否美国和欧盟国家承认国际法高于国内法并严格遵守国际条约,否则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就会采取不合作态度,在未来也不承担任何减排承诺。
不同于美国根据赤裸裸的国家利益决定退出《京都议定书》而招致国际社会的批评,中国实施“威慑”战略的道义基础恰恰在于强调“国际法高于国内法”。而在国际法层面,中国完全可以团结发展中国家,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当然,“威慑”是一种潜在的利益诉求,其目标是为了在谈判中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第三,一旦把“碳政治”纳入到国际法中,就需要提出于我有利的法律标准和技术标准,并把这些标准的提出建立在一套科学话语、技术话语和法律话语之上。法律人的格言是:“魔鬼在细节中”。在“碳政治”问题上,真正的利益往往在一些不起眼的技术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只有洞悉“碳政治”诀窍的内行人才知晓,且往往需要用一套科学知识和法律理论加以建构。
在“碳政治”中,如何测量和计算“碳排放”,根据怎样的公式来计算每个国家的排放量,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计算公式等等无疑是技术关键。为此,我们需要提出一套关于统计和计算的方法学,既要有理论,又要有公式,还要有数据。只有这样才能将一套政治话语转化为技术语言,在国际谈判中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标准。
比如,目前各国“碳排放”的基数计算都以国家为单位,甚至以GDP为单位计算,按照这种计算方式,中国在的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中国由此遭受到越来越巨大的压力。目前应对这种压力的方法就是按照《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有区别责任”原则,强调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种应对思路虽然于我有利,但空间会越来越小。美国就强烈要求中国在今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上作出减排承诺,若美国和欧盟以“碳关税”来威胁中国,中国估计将难以承受压力。
但是,如果我们提出一套新的计算方法,按照人均碳排放量计算,中国目前在世界上排名就会大大靠后。为此,我们就需要给这套新的计算方法提供一套法律和技术话语。就法律话语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借助西方人熟悉和理解的“自然法”理论。按照这种理论,整个大气属于上帝赋予全人类的公共财产,那么地球上的每个个体都具有平等的“碳排放权”。在确保全人类安全的范围内,每个人享有的“碳排放权”是平等的。按照自然法逻辑,每个国家究竟应当排放多少二氧化碳,其计算公式就应当是全球平均每人的排放量与国家人口总和的乘积。
事实上,我国也有学者提出这种计算方式,但理由诉诸人文社会发展理论,说服力不足。而有一些西方学者也提出这些这种计算方式,其理论依据就是所谓的“环境正义论”(ecological justice),但这些理论显然没有诉诸西方人普遍接受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平等更为有力。如果这种计算方式能够成立,那么,还可以继续计算每个国家的“碳排放史”与确定减排基准年之间的关系。目前,《京都议定书》把1990年作为发达国家测算碳排放量的基准年,而发展中国未来承担减排任务的基准年无疑需要大大向后拖延,而这一切除了政治主张,还需要提供一套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再比如说,新能源技术的核心是知识产权。当年,在WTO谈判中,欧美大公司的律师们就设计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这样的法律概念,使得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问题建立了关联,从而通过TRIPS协议,使得欧美公司在国际贸易获益的不仅是产品贸易,而是知识产权转让。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决策者包括我们的法律专家和律师都应当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案例。该案例已经进入哈佛商学院关于商业谈判的案例教学中。
那么,今天我们是否有能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提出“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即主张“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依据这个主张推动签署新的国际条约呢?
事实上,这样的主张不仅有道义基础,而且有法律依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都明确发达国家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的原则。发展中国家都在反复提出这个原则,但这个政治原则或者法律原则在上述国际公约中并没有加以细化。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将这个政治主张翻译为一套法律语言,推动在这个原则下签署新的国际协议。
如果中国在推动签署《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中国不仅会获得所有发展中国家强有力的支持,而且会获得西方国家中主张废除知识产权的左翼力量的支持。这事实上将发达国家放在道德的火炉上烤:即发达国家必须在维护本国的商业利益与积极推动全人类改善全球气候环境之间做出选择。
无论主张“地球上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碳排放权”,还是提出“与全球气候有关的知识产权”,这两个计算标准和法律规则的建构都会彻底改变全球“碳政治”的利益格局。由此,中国在积极参与全球“碳政治”的过程中,决不能满足于西方已确立的法律和技术框架,而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碳政治”的法律规则和技术标准。而法律规则和技术标准的改变不仅依赖国家实力,而且依赖于一套完整的话语建构的战略。
从近代以来中国进入西方国际体系中,西方人一直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而中国只有选择进入或不进入的权利,而很少获得游戏规则的制定权。为此,不少有识之士不断提出中国作为大国参与到国际事务中应当制定游戏规则。但国际规则的制定不仅是国家实力的证明,更重要的是一个民族是否有智慧、是否具有想象力的证明,因为它需要的不仅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包括技术专家、法律专家等等,更主要的是依赖提供理论武器的思想家,当然需要将实力、专业知识和思想整合在一起的伟大政治家。
目前,全球“碳政治”刚刚开始,中国从一开始就参与其中,对规则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不亚于西方国家。但是,中国能否在未来国际谈判中成为法律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者,无疑是对中国政治家统领能力的考验,是对中国综合实力的考验,是对中国能否成为国际社会的领导者的考验。由此,目前西方主导的“碳政治”对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与其说是一个压力,不如说是一个考验,更不如说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作者感谢“气候政治与新帝国主义”研讨会的与会者和吕舒婷提供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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