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标准的价值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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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会议的组织方邀请Sun公司在这样一个重要的会议上就开放标准做一个主题发言,我的演讲的题目是开放标准的价值,希望说明开放标准对于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性、对于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说明我们应当从技术、组织和政策角度促进开放标准的制订和应用,并通过标准的测试和认证工作保证标准的严格执行。在这样一个以开源为主题的重要会议上,加入了以专门探讨开放标准为主题的论坛,本身就说明了两者之间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也希望在此阐述我们对于开放源代码和开放标准之间关系的理解,说明推动以开放源代码和开放标准为代表的开放技术将是信息产业发展的正确选择。
回顾信息技术发展史可见,信息技术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基于技术标准,从私有技术逐步走向开放技术发展的过程。现在人们如果希望购买电脑,可以考虑从不同厂商购买,甚至可以从不同部件供应商购买部件组装一台自己需要的计算机。但是这在信息技术发展的早期是不可能的。20世纪80年代以前,如果人们希望购买个人计算机,只能从一家厂商获得所有硬件和全部软件。当时的DEC公司就是这个市场的垄断者。DEC控制了组成个人电脑的所有部件,如果希望得到产品、服务和系统升级,都只有从DEC公司获得支持。DEC以其市场垄断,控制了产品的定价权。但是随着80年代之后,随着技术标准工作的深入发展,厂商可以通过技术标准生产产品,同时保证产品之间的互操作性,共同形成了电子计算机的产业链。软件与硬件实现了分离,电子计算机也发展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拥有大量提供商的产业。由于对于开放性的抗争和抵制,DEC也从辉煌走向衰落。当然,在这个阶段,特别对于软件领域,由于对于这个产业领域的认识不足,以及软件相关标准化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使得软件领域的技术市场一直无法通过推行技术标准形成充分竞争的技术环境。到了二十一世纪,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不仅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而且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础。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使得用户对于能够从多个供应商处获得性价比更好的产品有更强烈的渴望,更多供应商也期望能够加入到市场竞争之中,而推动技术标准工作,利用开放标准破除技术垄断,成为完成这一任务的第一步。
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发展也证明,依靠传统的私有技术控制市场,赚取超额利润的商业模式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息技术发展的新要求。研究表明,为了实现“一切事物的互联网”,在今后的五年中,还需要大约10,000个广泛应用的技术标准。而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对于信息技术标准化的认识,以及由此认识建立起来的标准化制度,都不能保证我们能够生产出如此之多合格的技术标准,不能推动这些标准的迅速普及,不能为产业构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产业界不能提高对于标准化的认识,推动标准化制度的变革,我们将无法推动下一代互联网的快速构建,无法促进新经济的深入发展。
前面通过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介绍了标准在促进竞争和推动信息产业进一步发展中的重要性。 那么技术标准到底有多重要呢。如果可以这么说,在信息技术领域,是标准,而不是先进的技术控制着这个市场。很简单的道理,信息技术是以信息的沟通和传播为目的的,也就是说互操作性和互换性是其基本特征,如果不能完成技术互操作性的要求,则无法在市场立足;产品也只有能够与实现同一标准的其他产品互换,才能加入市场竞争。例如,人们怨声载道的DVD技术标准,表面上是一个自愿性的标准,自愿性标准指的是没有人强制使用的标准,但是可以想见,如果不采用DVD标准,你是不可能进入这个行业的,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以DVD标准为代表的大量信息技术标准,都是表面自愿的事实强制标准。我们也知道,为了规避不合理的知识产权费用,我国也开始研制自己的竞争性标准,而且一直强调其技术先进性,但是目前为止并没有取得更好的效果,原因很简单,是“标准”,而不是其他“所谓先进的技术”控制着这个市场,因为作为一个国际标准,DVD标准已经得到整个行业的认可,拥有了大量的安装率。在分工逐步细化的今天,每一家个别企业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加入到由技术标准粘合的整个产业中,才能发现自己的价值。因此,作为一个国家,在规划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不看到标准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价值,有学者也进一步提出,标准不应当只是企业竞争的工具,而是产业和社会的基础,是“有限的公共物品”,标准不仅服务于行业,还服务于社会,标准带来的互换性提供了竞争的市场环境,标准带来的互操作性是信息、思想和理念共享的基础,而共享是创新的源泉,创新又是新经济最根本的动力。
为了满足信息技术产业对于标准的需求,大量的技术标准组织不断涌现,大概分为了两类,一类是以政府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的正式标准化组织,例如ISO/IEC/JTC1;另一类是由厂商自主发起的协会标准化组织,例如IETF,W3C,OASIS。由于信息技术产业中,技术迅速发展的特殊性,人们不难发现一种规律,就是正式标准化组织由于来源于传统的标准化体制,可能符合传统产业的要求,但是无法满足IT产业快速变化的特殊需求;相反,协会标准化组织却不断体现出蓬勃的生命力。研究表明,目前互联网采用的几乎全部的标准基本上都来自于协会标准化组织。
前面介绍了技术标准对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今天讨论的主题是开放标准的价值,那么什么是开放标准,它的发展现状如何呢?技术标准是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但并非所有的标准都具有相同的经济效果,根据标准所带来的经济效果,我们可以将标准分为私有标准、半开放标准和开放标准。私有标准是指通过市场垄断形成的事实标准,是一种“私有技术”,技术细节只有持有技术权利的厂商拥有,并通过技术获得市场控制地位;半开放标准是指得到行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的技术标准,从技术角度而言,具有开放性,而且基于该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具有竞争性,但是标准中具有某些厂商的知识产权,潜在地为技术的权利持有人垄断,例如DVD,MPEG4等。开放标准是相对于私有标准和半开放性标准而言的。
与开放源代码由OSI通过许可证的认可来明确定义不同,到目前为止,开放标准并没有明确的、广泛认可的定义,但是不同的组织和学术性团体都试图给出定义。一般而言,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定义,即标准的制订过程、使用过程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总而言之,制订过程是协作而民主的、知识产权政策是免费或透明的、使用过程是公开而透明的。与开放源代码相关的地方是,开放标准要求标准的授权条款必须支持开放源代码的实现。开放源代码的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被攻击的对象,特别是专利问题,更是成为散播恐慌的焦点。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说开放源代码可以通过改写代码规避相应的专利技术,以保证源代码的合法性,这是否可能呢?答案是如果没有开放标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为了实现互操作,开放源代码软件必须实施一些技术标准,如果这些标准是带有专利技术的,那开放源代码就无论如何无法规避这些专利问题。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推动开放标准是为了保证开源技术拥有真正的法律环境保障,推动开源技术的广泛普及。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标准作为无法规避的技术措施,开放标准则成为是创新的基础,因为降低技术标准应用门槛,将保证更多厂商参与,提供了市场创新的动力。开放标准是反对技术垄断的工具,私有技术不再是实现互操作的必由之路,将促进市场竞争,打破技术垄断;开放标准是产业发展的动力,厂商减少了对于私有技术的依赖,用户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将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开放标准是加速社会进步的战略措施,信息技术使用成本的降低以至得到更广泛应用,必将推动社会的极大进步。
目前关于开放标准的讨论集中于一个经典案例,即开放文档格式。办公软件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最常用的软件,办公软件的存储格式也成为人们保存文档的隐含格式。但是一些国家的政府组织发现,如果这些档案文件以某个私有公司的文档格式保存,那就意味着政府所有的公文都必须由该公司提供的软件才可以打开,而且在向社会提供政府服务的时候,还要求被服务者只有购买某个特定公司的软件才可以提供这种服务。这在逻辑上出了问题,一方面纳税人有权力获得政府的免费服务,另一方面为了获得这项服务,纳税人还必须向特定厂商购买,而且无法选择。另一方面,作为政府公文,可能要保存久远的时间,如果仅仅依赖一家厂商的产品,谁也无法保证这些文档可以获得持续的支持。因此,美国马萨诸塞州首先通过了必须采用开放文档格式的政策,要求政府采购的软件必须支持一种称为ODF的国际文档格式标准。这一政策得到了很大反响,包括美国其他州政府、欧盟的很多国家、亚洲、非洲等等很多国家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纷纷发布政策,要求政府公文应当采用开放文档格式标准。
中国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目前市场上存在多家办公软件厂商,包括红旗2000,永中、金山等等,但是这些软件厂商之间的格式不兼容,严重影响了这些软件在政府部门的采用。开始的时候政府设立研究项目,要求各家厂商兼容一个广泛应用的格式,并通过此格式实现互操作,但是因为这个广泛应用的格式是封闭的,各家通过技术分析去实现兼容,可想而知,这种兼容性根本无法保证,从而导致了通过这种猜测的兼容实现产品之间的兼容根本不可能。因此2002年开始,我们选择了另一条路,即自主制订文档格式标准,并通过自主制定的标准完成兼容性,这就是UOF。由此可见,ODF和UOF都是走向开放文档格式的重要一步,但是从初始的动力来看确实有所差异的。目前ODF成为国际标准ISO 26300,2007年5月,UOF成为中国国家标准GB/T 20916-2007。2008年3月,另一个由微软公司等组成的标准化团队向ISO提交的OOXML国际标准 ISO/IEC 29500。目前关于三个标准的讨论很多,但是谁是开放的标准,还需要我们自己来判断。
既然技术标准对于促进产业竞争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的问题是,虽然目前标准化组织大量涌现,但是现在看来都无法适应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对于标准的需求,一方面正式的标准化组织(ISO/IEC/JTC1)行动缓慢,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在不断兴起的协会标准化组织中,标准化过程和知识产权政策以大厂商为中心,为大厂商控制。标准生产过程效率过低,以及在推广和应用过程中,受到不合理知识产权政策限制,不能得到广泛的应用。而在无法获得标准的时候,企业为了获得互操作能力,只有选择采用占有较高安装率的信息技术产品所采用私有技术,实现必要的互操作,如此下去,将进一步鼓励垄断,导致产品被限制,无法发展;技术被控制,无法创新;市场被垄断,无法竞争;未来被锁定,无法自拔。
开放标准的价值已经为很多国家政府所认知。包括美国、日本和中国都基于各自产业的特点,制定了国家标准化战略;标准化组织也积极开展标准中知识产权政策的讨论,推动平衡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和标准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标准的本质是一种通用的技术,而技术则是一种权力,表现为知识产权。由于信息技术标准作为带有事实强制性的特点,导致了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被提了出来。人们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应当充分考虑标准实施者的利益,否则不仅影响标准的广泛推广,而且限制了整个产业的发展。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上,中国政府也走在了前列,2005年,中国正式在WTO提出提案,要求讨论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认为目前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由于没有清晰的政策设置,已经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
不仅如此,在实际政策部署上,很多国家也纷纷提出将政府采购与开放标准直接挂钩的政策。2007年10月,丹麦政府向WTO正式通告《政府基于开放标准软件采购的WTO声明》,指出,目前的研究表明,开放标准对于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要求从2008年起,所有的政府采购都必须基于一系列的开放标准。其他国家,包括荷兰,南非、美国麻省州政府等等国家和地区,都积极推动类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开源中国 开源世界”。我们也非常欣喜地看到,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倡导开源技术的会议上加入了探讨开放标准的主题。这里我首先阐述一下开放源代码和开放标准的关系,基于此说明推动推广开源工作,本身也是推动开放标准的重要解决步骤和方案。从开放标准的角度,开放源代码运动的本身就是开放标准不足的必然反应,开放标准缺失导致接口私有化,影响互操作,而代码的拥有者就开始致力于通过源代码的开放,以期从代码一级完成互操作性的需求。因此,开放标准和开放源代码都是为了实现互操作、推动市场竞争而采取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当大力推广开放源代码社区和应用,在政策布置上应当大力倡导开放标准,保证开放标准能够支持开放源代码的实现,推动标准化组织与开源社区的合作。开放源代码和开放标准共同构成了开放技术的基础。
另一方面,积极参加标准化体制改革的讨论,以期建立公平、合理的标准化机制, 努力参与标准中知识产权政策的讨论,推动知识产权政策的开放性。为了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求,积极鼓励协会标准化的发展,在参与协会标准化的活动时,应积极考虑自主建立以协会为基本形式的标准化组织。目前国际知名的协会标准化组织,例如W3C和 OASIS都在中国建立了办公室,为中国企业直接参与标准化活动提供了可能。开展开放标准对于技术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研究,推动政府积极加入支持开放技术的潮流,建立基于开放标准的采购政策,鼓励开放标准的广泛应用。
Sun公司是开放技术的积极倡导者和实施者,作为业界最大的开放源代码公司,Sun也一直不断推动开放标准组织的建设、标准的制订以及标准的实施。Sun公司发起人之一,Bill Joy有一句著名的话,也被称为Joy定律,那就是“创新可能发生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开放技术通过开放和合作为创新提供了可能,而创新才可以促进产业的真正持续发展,因此开放技术是产业发展的正确选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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