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人物 企业 技术 IT业 TMT
科普: 自然 科学 科幻 宇宙 科学家
通信: 历史 技术 手机 词典 3G馆
索引: 分类 推荐 专题 热点 排行榜
互联网: 广告 营销 政务 游戏 google
新媒体: 社交 博客 学者 人物 传播学
新思想: 网站 新书 新知 新词 思想家
图书馆: 文化 商业 管理 经济 期刊
网络文化: 社会 红人 黑客 治理 亚文化
创业百科: VC 词典 指南 案例 创业史
前沿科技: 清洁 绿色 纳米 生物 环保
知识产权: 盗版 共享 学人 法规 著作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创建新词条
科技百科
  • 人气指数: 9038 次
  • 编辑次数: 5 次 历史版本
  • 更新时间: 2010-12-22
方兴东
方兴东
发短消息
高兴
高兴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
重新定义公司
重新定义公司
学术自由的宪法基础
学术自由的宪法基础
TED中国化之路
TED中国化之路
智慧经济
智慧经济
学习方法论
学习方法论
山寨文化与社会解构运动
山寨文化与社会解构运动
互联网思维经济学逻辑
互联网思维经济学逻辑
互联网与资本主义
互联网与资本主义
集体智慧
集体智慧
可删除互联网
可删除互联网
推荐词条
希拉里二度竞选
希拉里二度竞选
《互联网百科系列》
《互联网百科系列》
《黑客百科》
《黑客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硅谷百科》
《硅谷百科》
2017年特斯拉
2017年特斯拉
MIT黑客全纪录
MIT黑客全纪录
桑达尔·皮查伊
桑达尔·皮查伊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最新词条

热门标签

微博侠 数字营销2011年度总结 政务微博元年 2011微博十大事件 美国十大创业孵化器 盘点美国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盘点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TechStars 智能电视大战前夜 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 2011央视经济年度人物 Rhianna Pratchett 莱恩娜·普莱契 Zynga与Facebook关系 Zynga盈利危机 2010年手机社交游戏行业分析报告 游戏奖励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表现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对比数据 创建游戏原型 正反馈现象 易用性设计增强游戏体验 易用性设计 《The Sims Social》社交亮 心理生理学与游戏 Kixeye Storm8 Storm8公司 女性玩家营销策略 休闲游戏的创新性 游戏运营的数据分析 社交游戏分析学常见术语 游戏运营数据解析 iPad风行美国校园 iPad终结传统教科书 游戏平衡性 成长类型及情感元素 鸿蒙国际 云骗钱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方正产业图谱 方正改制考 通信企业属公益型国企 善用玩家作弊行为 手机游戏传播 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值 ARPU 游戏授权三面观 游戏设计所运用的化学原理 iOS应用人性化界面设计原则 硬核游戏 硬核社交游戏 生物测量法研究玩家 全球移动用户 用户研究三部曲 Tagged转型故事 Tagged Instagram火爆的3大原因 全球第四大社交网络Badoo Badoo 2011年最迅猛的20大创业公司 病毒式传播功能支持的游戏设计 病毒式传播功能 美国社交游戏虚拟商品收益 Flipboard改变阅读 盘点10大最难iPhone游戏 移动应用设计7大主流趋势 成功的设计文件十个要点 游戏设计文件 应用内置付费功能 内置付费功能 IAP功能 IAP IAP模式 游戏易用性测试 生理心理游戏评估 游戏化游戏 全美社交游戏规模 美国社交游戏市场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Facebook虚拟商品收益 Facebook全球广告营收 Facebook广告营收 失败游戏设计的数宗罪名 休闲游戏设计要点 玩游戏可提高认知能力 玩游戏与认知能力 全球游戏广告 独立开发者提高工作效率的100个要点 Facebook亚洲用户 免费游戏的10种创收模式 人类大脑可下载 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20位硅谷企业家 做空中概股的幕后黑手 做空中概股幕后黑手 苹果2013营收 Playfish社交游戏架构

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网络中立论认为网络是一种公共的基础设施,任何人都能平等地在网络上传输数据,电信运营商不得对互联网数据流量进行任何岐视性限制或收费。

网络中立原则是指因特网上的数据包不管其内容、去处或来源应该一律平等地传输。有时,网络中立也是指“因特网优先改善”。

(图)net neutralitynet neutrality

在美国,高速因特网运营商,如AT&T、Comcast、时代华纳、Verizon,正在寻求立法机构对两层因特网服务模型的支持。在这两层模型中,运营商能对网站拥有者优先和以更高速度使用他们的网络征收额外的费用。而反对承载商的人则认为因特网是设计成按流量中立的方式工作的,在一定程度上由于这种中立性,因特网就成了今天这个样子。他们希望看到(美国)国会通过一个有利于网络中立词语的电信改革法案。

两层模型的批评者担心,附加服务的额外费用会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他们指出,在网络中性的环境中,小型的独立网站,如个人博客网站,可以与大型的、公司拥有的网站共生共存,但是在两层的服务模型中,他们可能无法竞争。流行的SaveTheInternet.com网站的编辑称,“由于一些革命性的新思想,如博客、维基百科(Wikipedia)或谷歌(Google),可以用零星的资金启动,吸引大量的观众,因为用户认为(它们)有用,所以因特网欣欣向荣。没有网络中立,通信管道拥有者将挑选出Web上的胜利者和失败者。”

两层模型的支持者指出,分层的业务模型已经存在:消费者可以选择低速的拨号服务或者付额外的费用获得有线电视电缆或DSL上的更高速度。提供商声称,如果两层业务模型应用于网站拥有者以及用户身上,承载商就能以更有竞争力的定价来提供更多的服务,如基于因特网的有线电视节目和视频。他们认为,立法保护网络中立将是多余的,将阻碍因特网创新和自由企业的传统。

两层因特网是指建议对因特网架构进行改造,对那些额外服务付费的用户的流量给予优先权。该模型固有的能力是能鉴别不同类型的内容和服务。例如,高速ISP可以有利于公司合作伙伴的分类列表,而那些无从属关系的伙伴则不列出来。两层因特网已经小规模地由一些因特网服务提供商(ISP)加以实施。

(两层因特网)提议的改革与因特网的基本概念之一——网络中立是有冲突的。在中立模型中,流量就是流量,不会因来源或内容而有所偏爱。网络固有的民主本质已经使得因特网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并朝着日益由用户定义的模型发展,有时这个模型就是指Web 2.0。

在最近召开的有关Web未来的会议上,Tim Berners-Lee再次站出来反对两层模型。他说:“从我的观点看,重要的是只要有一个Web。想把它分成两个的人将会发现,他们的做法是非常令人沮丧的。”

目录

[显示全部]

FCC以3票对2票表决批准网络中立性规则编辑本段回目录

2010年12月21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五位成员以3票赞成对2票反对的表决结果批准了旨在保护网络中立新的规则。这个原则要求平等地对待合法的网络通讯。三位民主党成员投了赞成票,两位共和党成员投了反对票。支持者表示需要这些规则来保证一个开放的互联网。反对者谴责这些规则是不受欢迎的政府干预。

FCC主席尤利乌斯·格纳考斯基(Julius Genachowski)说,我们的行动将推进我们让美国的宽带网成为全球最自由的和速度最快的宽带网的目标。美国总统奥巴马说,FCC的举措将帮助保护互联网的开放和自由的性质,同时鼓励技术创新,保护消费者的选择和保护言论自由。

明年1月共和党控制众议院多数席位的之后将成为众议院的俄亥俄州共和党人约翰·博纳(John Boehner)说,新的众议院多数派将在明年推翻这个不必要的和有害的政府干预的规则。这些规则旨在阻止宽带网提供商歧视合法的网络通讯,为自己的视频内容提供比竞争对手的内容更快的网络速度。

这些规则争议最多的部分是FCC对于固定宽带网和移动宽带网采取了不同的方法,由于无线频谱的限制,这些规则给予无线提供商更大的管理自己网络的自由。根据新的规则,固定和移动宽带网提供商都允许进行合理的网络管理,但是,他们必须披露其网络管理做法和商业条款。FCC的共和党委员之一的罗伯特·麦克道尔(Robert McDowell)说,这次投票是FCC最近的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这将为全球互联网监管的流行敞开大门。他预计法院很容易推翻这个规则。

网络中立源于黑客文化编辑本段回目录

近日,谷歌和Verizon发布了一项联合声明,再次重申了关于网络中立原则的立场,再次引起了关于网络中立的争论。而在此前,智利通过了一项保证网络中立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批准网络中立法的国家。事实上,宣扬互联网接入平等的网络中立原则,只是一个“乌托邦”,并无现实可行性。

所谓“网络中立”的意思,一般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不得通过调整网络配置使服务产生差别,即平等对待所有使用该网络的用户。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接入任何的网络内容,而不受到带宽,资费等限制。任何人都能无障碍的自由接触信息,而不受到审查,经济壁垒限制。这一原则源自于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当时,法律规定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如今,“网络中立”原则是否应被继续执行成为互联网界最富争议的话题之一。

网络中立原则就好比公路运营商不得对任何交通手段施加限制或差别对待,你只要修了条路,就必须允许行人、马匹、牛车、拖拉机、坦克、重型工程车,统统在上面跑,不许指定专用道,更不许差别收费,即便某些车辆会严重妨碍道路顺畅和安全。该原则不过是源自于黑客文化中对网络资源免费无碍使用的愿景与诉求,其荒唐之处一眼便知;若经立法而成为强制性规范,无疑将捆住服务商创新和投资的手脚;但遗憾的是,它如今已俨然取得了道德信条的地位,并吸引到了不少信奉者。

网络中立性博弈正酣 互联网未来格局难测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设计之初,互联网就是对所有人开放的,用户可以通过简单合理的定价收费标准来利用网络资源,轻松收发网络内容,而不必担心这些内容的网络流量级别会被降低。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平等地对待所有流量也是互联网具 
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个人、新兴公司、业界巨头相互平等。而现在,美国电信运营商正试图改变长久以来形成的行业惯例,围绕网络中立性原则展开博弈,他们希望对不同的网络流量实行相应的分级服务。这样一来,网络用户就可能面临两种选择:要么接受低优先级服务,要么接受更高的资费标准。

(图)net neutralitynet neutrality

6月8日,美国众议院以269票对152票的投票结果,否决了民主党支持的将网络中立原则写入联邦法律的议案,这一结果对Google、eBay和亚马逊等公司一直倡导网络中立的互联网公司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至此,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对立的双方都在斥巨资竭力游说国会,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环境。从目前情况的发展来看,网络中立之争将是自互联网被发明以来,通信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一次重大博弈,事关信息产业的利益格局。

“网络中立”的由来

所谓“网络中立性”(Net Neutrality),是指网络运营者(所有者)不得通过调整网络配置使服务产生差别,即平等对待所有使用该网络的用户。例如,不得以更快的速度传输自己的服务,也不得以类似的高速传输服务向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应用提供商额外收取费用。

“网络中立”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当时,法律规定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互联网兴起以后,“网络中立”概念的自动延伸,运营商均不得对来自非本公司用户的数据,比如邮件、视频等设限。

打个比方说,人们修建了高速公路,然后要求所有车辆都要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无论是奔驰还是夏利,都可以在这个高速公路上行驶。对于这项原则的支持者来说,他们认为这是保持网络自由与创造力的基本保证。而它的反对者则都是AT&T、Verizon和贝尔公司这样的电信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方面的巨头。他们认为自己作为商业公司,在建设网络的基础设施的同时自己的利益却被边缘化。《华盛顿邮报》援引Verizon公司高级副总裁约翰的话报道称,Google正在享受着本应由服务提供商享受的免费午餐。AT&T的首席执行官爱德华也表示,Google和雅虎正在利用互联网大发其财,认为这两家公司和他们的用户都需要为使用互联网接入服务而付费。美国的大型电话公司都希望通过增设一条“收费车道”来改变这种情况,他们希望给予付费数据优惠待遇,使之能够更快速地传输,即建立起歧视性的网络接入服务。

(图)net neutralitynet neutrality

业界各执一词 争相游说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VoIP服务提供商支持对网络中立进行立法,他们担心,自己的服务未来可能会受到网络提供商的歧视性对待。消费者团体Public Knowledge的总裁索恩表示,FCC的宽带政策无法确保网络中立性,由于Verizon公司推出了它自己的VoIP服务,它可能会降低Vonage公司(目前美国主要的VoIP服务提供商之一)的服务质量,但这又不违犯FCC的政策,只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一理念得到了Google、微软、Amazon、雅虎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支持。这些互联网巨头反对网络提供商收取额外费用,他们要求确保“互联网中立性”,即所有流量都应当被平等对待,不应当再收取额外的费用。

大型的电信和有线电视公司等宽带网络提供商则反对将网络中立写入法律,他们表示,不会封杀网站和服务,只是希望保留对“快速通道”的收费权,宽带接入提供商已经在升级其网络方面投入了数以十亿计美元的资金。Verizon等厂商以及他们的支持者表示,人们的担心纯属多余,网络中立性会挫伤他们对宽带网络进行投资的积极性。

2005年下半年,美国电信协会与AT&T、Verision、南方贝尔等运营商总共投入超过4000万美元巨资游说国会,试图推翻“网络中立”。运营商要求建立服务分级的新一代宽带网络,并请求向Google等内容提供商按服务级别收费的权力。微软、Google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针锋相对,也投入数百万美元游说国会议员,试图游说国会通过新法律,认为阻碍“网络中立”不利于创新、违背互联网开放公平的原则,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网络中立”,对违反“网络中立”的运营商处以50万美元的罚款。

围绕网络中立立法之争,宽带企业与内容供应商不遗余力地在华盛顿进行游说,但宽带企业手笔之大,是内容供应商的3倍。AT&T等企业从1998年以来投资在议员身上的金额约为2.309亿美元,而Google、Amazon等企业则花了7120万美元。

互联网未来:人人平等还是付费优先?

有关网络中立性的争论已经将产业分成了两大阵营。支持的一方认为创建所谓的“快速通道”将会造成“信息领域的种族隔离”,电信运营商、有线电视公司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通过他们网络的流量,让网络服务提供商有区别地对待不同的流量可能会使大公司封杀消费者,限制消费者的自由。此外,建立“快速通道”还可能会抑止竞争。Google、eBay等互联网企业成功的原因是他们当初能够与其它公司“同台竞技”,而未来的互联网新创公司可能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本进入收费的“快车道”而过早地夭折。

反对网络中立的一方则认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当能够提供分级别的服务,使他们和其他的内容、应用提供商可以提供质量有保证的音频和视频服务。这不会封杀任何服务提供商提供,或任何用户使用音频和视频服务,而只是意味着愿意通过付费确保服务质量的提供商可以如愿以偿而已。许多产业已经使消费者和提供商能够选择不同级别的服务,而且事实已经证明,对于消费者和提供商来说,这是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例如,英国的PlusNet就向用户提供了三种不同的服务计划,其订户和收入分别激增了15%和20%。

5月24日,互联网先驱Tim Berners-Lee在爱丁堡举行的万维网会议上表达了自己对互联网中立性原则的支持。他呼吁要明确区分互联网访问和互联网内容。他表示:“如果有独立的互联网访问市场和独立的互联网内容市场,这对于我们所有人都更好,效率也更高。但是,美国的一些公司想改变互联网产业的现状,他们企图将互联网改造成这样:如果我想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台的节目,电视台必须付费才能够把节目传送给我。”他还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作为具有公众属性的互联网,我想没有一个人或者公司,有着高于别人的权力。对于那些网络铺设者来说,他们很容易忘记和忽视这个简单的道理,而将网络单纯视为自己的商品,而不是和教育、医疗一样涉及大众利益的公众产品,因此挂牌出售,出价高者得之。对此,立法是最有效的措施。网络中立性这一原则之所以重要,正是在于它关乎互联网的未来。”

网络中立性之争 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6年6月8日,为防止电信公司向网络内容提供商收取更高费用以提供高质量视频与音频等增进服务而提出的一项修正法案,在美国众议院惨遭否决。沃顿商学院的专家认为修正法案未获通过是积极的进展,因为假如该法案通过可能会带来许多始料未及的后果。

  这项修正法案要求遵循“网络中立原则”,该术语颇具争议,也很难对它进行具体的定义。谷歌(Google)、雅虎(Yahoo)和eBay等支持网络中立原则的公司认为不论是宽带视频还是简短的电子邮件信息服务,电信公司都应该一视同仁。但对于威力众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等企业而言,遵循网络中立原则就意味着他们无法以收费方式提供增进服务,而他们推出这些服务却需要耗资数十亿美元。电信公司最终指出,网络中立将让他们丧失打造新一代宽带网络的动力。

  去年秋天,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以及南方贝尔无线通讯公司(BellSouth)的最高管理人员注意到谷歌、雅虎、Vonage等公司正在电信公司提供的平台支持下免费向用户推出自己的服务,自此网络中立开始成为人们争论的热点话题。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董事长艾德•怀塔克尔(Ed Whitacre)11月指出,“我们不能纵容谷歌、雅虎、Vonage等公司继续食用这些免费的午餐。”

  此番评论点燃了对网络中立的激烈争论,其激烈程度“甚至比美国国会中的绝大多数争论更甚,”沃顿商业与公共政策学教授杰拉德•冯哈伯(Gerald Faulhaber)如是说。事实上在6月8日众议院对修正法案进行投票表决前夕,谷歌等网络巨擎曾在国会积极游说推动该法案通过。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在一封未具日期的公开信中呼吁网络用户“采取行动保护网络自由。”

(图)net neutralitynet neutrality

  冯哈伯召集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计算机科学教授大卫•法伯(David Farber)、范德比大学(Vanderbilt)法学教授克里斯托弗•尤(Christopher Yoo)、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Haas School of Business)经济学教授迈克尔•卡兹(Michael Katz)等人开会讨论网络中立问题。会议总结指出,强制实施网络中立可能对网络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带来无法预见的各种后果。冯哈伯指出,“假如网络动荡不安,任何立法都会有问题。”

  事实上关于网络中立只有一点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可,那就是国会立法将会把问题弄得一团糟。沃顿法学与商业伦理学教授丹•亨特(Dan Hunter)和凯文•韦巴赫(Kevin Werbach)是网络中立原则的拥立派,他们担心威力众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等电信巨头会歧视规模较小的网络内容提供商,同时又对国会解决该问题的能力缺乏信心。

  韦巴赫指出,“关于网络中立的争论其实主要集中在两点:假如宽带网络所有者歧视没有关联关系的内容与服务,政府是否应该介入?未来是否应该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反歧视?我非常担心网络运营商会通过反竞争行为来打击应用软件与内容提供商,但我发现通过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来禁止此类行为的难度很大。”

  因此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才能在不造成意外后果的前提下对网络中立原则进行立法?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仍有时间对这场争论进行详细分析,尤其是现在对于“2006通讯机会、行销与增进法案”(Communications Opportunity, Promotion and Enhancement, 简称COPE)所提之修正案已经遭到众议院否决。此外,专家认为关于网络中立的争论未来也不会平息,事实上在修正案被参议院否决后的下一周这个问题还将提交至参议院专家小组会议进行讨论(但不会进行投票表决)。卡兹说,“对网络中立的讨论在今后十年内应该都不会平息。也许中间会冷却一段时间,但之后热潮又将卷土重来。”

  对网络中立的争论为何难以平息?根据专家的分析,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无法通过区分视频剪辑和文本文件等不同类别的数据来改善网络流量,因此随着新需求给网络基础设施带来更多要求,网络必须进行变革。目前所有的信息都是平等地从内容站点流向用户桌面。

  现有基础设施支持邮件收发和简单的网页浏览没有问题,但这些基础设施很可能会因为网络服务商提供电话、音乐和视频服务而超载。电信公司希望创建按照网络性能收费的业务模式,通过要求使用高速宽带的客户支付额外费用来解决潜在的网络拥塞问题。但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电信公司不断兴建他们认为可以处理新服务项目的更为智能化的网络,批评人士担心他们会歧视某些形式的内容,尤其是网络语音电话等内容提供商自行推出的服务。法伯说,“问题不在于改善网络智能化;而是由谁来控制这些智能化特征。”

  尤认为建立分级服务是网络发展的下个迭代。他说,“终结网络中立也不是件非常糟糕的事。这是网络的自然发展历程。一刀切的定价方式使我们所有人都只能在慢车道上行驶。”

  但亨特提出分级服务可能将规模较小的企业挡在网络的大门外,从而阻碍创新步伐。他说,“我认为对网络进行变革必须要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但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听到任何这样的理由。因为哪怕做出只是很微小的改变,我们也不知道它会对网络和创新造成怎样的影响?”韦巴赫也对创新表示担忧,“问题是网络运营商关注的竞争利益可能会严重阻碍创新和投资,结果造成全盘皆输的局面。”

  解决根本不存在的问题?

  这场网络中立之争难以解决的原因是目前网络服务领域的歧视性行为还非常罕见。关于网络中立原则最主要的争论在于不应允许威力众、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康卡斯特(Comcast)等公司仅仅凭借对网络接入的掌控权就阻碍某些网络内容。但无论如何这种歧视性行为还尚未发生,这就意味着美国国会寻求解决的是尚不存在的问题,冯哈伯说。

  某些网络中立的支持者将电信公司对于网络带宽的控制视为审查制度。高级政策顾问安德鲁•麦克拉弗林(Andrew McLaughlin)在谷歌的官方公司博客上写道,公司认为“强制企业和消费者获得电话电缆公司的许可才能进行在线联络且必须为此付费其实有悖于网络的自由与创新本质。”但亨特却认为谷歌的观点是言过其实。“关于言论自由的争论多少有些分散注意力之嫌。只要国家不对此进行审查,妨碍言论自由的问题就不存在。”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教授波尔克•瓦格纳(Polk Wagner)认为所有参与这场网络中立之争的公司最终都必须取悦消费者,也就是说假如阻碍谷歌等网站,消费者就不会向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这样的网络基础设施供应商购买服务。从商业的角度而言这种做法毫无道理。瓦格纳说,“最基本的问题是消费者的需求。”韦巴赫还补充指出必须对网络中立进行密切监控。“电话公司不能仅凭着对网络的掌控权就阻碍应用软件和内容,从而在竞争中不战而胜。”

  冯哈伯指出,现有的互联网提供各种不同层次的服务。Akamai通过在分布式服务器网络上存储网页内容来加快内容传输的速度,该公司向雅虎和谷歌等网络巨擎提供这种技术。譬如,费城的客户在亚马逊(Amazon.com)网站上查询商品价格时,可以把数据传输至位于亚特兰大中部地区的服务器,而无需千里迢迢传至西雅图,然后再传回去。冯哈伯说,“今天的Akamai其实就是条快车道。”

  假如强制执行网络中立原则,Akamai是否能够发挥作用还尚不清楚。冯哈伯说,“有些议案的意思其实就是我们不提供快车道,这会破坏现有的双速网络,它就好比告诉需要邮寄的客户邮局不提供快件服务。”

  冯哈伯等专家总结说,目前的法律不应该强制执行网络中立,而是要对所有反竞争行为进行监管。法伯提到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简称FCC)2005年8月出台的网络中立指导原则,其中规定:

  •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接入合法的网络内容;

  •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安装软件和接受服务;

  •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连接不对网络构成损害的合法设备;

  •消费者有权选择网络供应商、应用软件与服务提供商以及内容提供商。

  法伯指出,“这些原则是行为的指导方针。假如违反这些原则,FCC会进行调查。”

  FCC就曾经对北卡罗来纳州一家名为麦迪逊河通讯公司(Madison River Communications)的电信公司处以1.5万美元的罚款,同时要求其解除对网络电话的封锁。COPE法案授权FCC执行其网络中立原则。

  但冯哈伯说企业可以针对网络歧视提起反垄断诉讼。譬如,假如康卡斯特公司与邦诺在线书店(Barnes and Noble)达成交易,将更多的网络流量拨给这家公司,亚马逊可以提起反垄断诉讼并向法庭证明由此造成的损失。“这比提交到FCC要少花很多时间。”

  始料未及的后果

  沃顿的专家认为,不论网络中立之争未来将走向何方,新的业务模式可能都会涌现。

  尤认为,随着电信公司开始提供分级服务以及改善网络性能来处理视频等高带宽服务,内容提供商也可以要求威力众公司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等企业支付费用。他还指出网络中立性的终结意味着互联网开始向双向市场发展。譬如,如果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要求使用网络流量大的用户支付更高的费用,谷歌、eBay或者雅虎也可以要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支付费用后才能使用其内容。

  冯哈伯指出这种模式已经出现在有线行业。就像所有的有线节目提供商都得有ESPN(卫视体育台)的节目一样,所有的网络提供商也必须向用户提供谷歌或者雅虎的网站接入才能让人接受其服务。瓦格纳说,“这种模式将来会如何发展还不得而知。但我看到谷歌和亚马逊都通过提供收费的新服务而获利。”

  至于电信运营商将采取何种业务模式尚不明确。尤认为,这些运营商可以与无线公司一样,针对不同级别的网络流量或者内容种类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网络大战不仅限于价格战,商家可以利用不同的手段吸引不同层次的消费者。”

  冯哈伯说,虽然6月8日众议院对修正法案的否决给了网络中立支持者当头一棒,但在这种暂时性的停顿之后,可能会发现更多直观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另外关于网络中立对技术创新、网络未来架构以及社会目标的影响也将引起更多的关注。

  韦巴赫指出,稍微再多些时间将会让电信公司的意图昭然若彰。“如果宽带网络所有者没有意欲阻碍毫无关联的服务与内容或者降低其级别,那么他们为什么如此反对以法规的形式对此加以规定呢?因此声称网络中立法规是针对并不存在的问题以及它对宽带投资起到阻碍作用是非常虚伪的。”

  瓦格纳认为最正确的行动其实是收集更多的信息。“我们必须关注基本的商业准则。从现在起的五年内我们或许会看到更多关于网络中立的法规出台。”

    稿件来源:沃顿知识在线

网络中立动了谁的利益奶酪 编辑本段回目录

  清水编译

  计世网 在全球通信市场从Deregulation(放松管制)向Reregulation(重新管制)转变的过程中,最近在美国争论的“网络中立”问题将对以网络为依托的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虽然“网络中立”在中国可能还是一个新名词,但是业界近年热烈讨论的互联网发展模式、免费WAP以及“带宽是否会死亡”等问题均与“网络中立”密切相关,从监管、法律以及政策层面探讨这些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价值。

  ——曾剑秋

  英国剑桥大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络中立的反对者是电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方面的巨头,他们认为自己在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的同时利益却被边缘化;支持者包括Google、微软、雅虎在内的互联网公司。中立与否,旗杆倒向哪边,都会触动另一边的“利益奶酪”,因此这注定是一场利益争夺的鏖战。

  最近美国国内一直在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就是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 ),网络中立论认为网络是一种公共的基础设施,任何人都能平等地在网络上传输数据,电信运营商不得对互联网数据流量进行任何岐视性限制或收费。

  网络中立的反对者是电信和各大宽带提供商,如AT&T、康卡斯特和Verizon,他们认为自己在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的同时利益却被边缘化,他们认为,自己需要探究新的商业方案,以支付搭建下一代宽带网络所需的费用,并认为他们应当可以自由划分宽带,从而提供网络电视等新服务。;支持者包括Google、亚马逊、微软、雅虎在内的互联网公司。虽然在4月27日众院投票运营商得手,但按美国立法程序,还将有若干个回合,到2007年下半年才会有定论。

  网络不中立:商家两面受攻

  就在美国国会为网络中立(network neutrality)的优缺点辩论之际,许多在网上做生意的公司声称,自己的前途岌岌可危。

  网络中立支持者希望新法律禁止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封阻或者压制来自竞争对手网络的流量。“要是允许提供商对某些网络流量给予优先对待,处于竞争劣势的商家就会发现自己停在慢车道。”Dave Greves说。他是总部设在丹佛、专门从事网上营销活动的Faction Media广告公司的老板。

  Greves的公司有20名员工,使用Web分析软件包、广告服务器产品、主机托管的电子邮件服务甚至Google,从事企业对企业的广告活动。Greves说,要是没有网络中立法规,宽带提供商也许可以封阻Google,改用自己或者合作伙伴的搜索引擎。Greves说:“当然,这完全是猜测,但有可能彻底改变我们的经营方式。这会让我们实际上回到创业阶段。”

  一项提案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代表:Ed Markey及众议院的其他几位民主党人士,要求宽带提供商在网络电视等服务方面为竞争对手提供的流量等级与为自己预留的一样。这项提案是针对网络中立的最具体的方案之一。

  一种有可能实施的新型商业方案就是:确保优先传送流经电子商务公司网站的流量,从而向它们收费。AT&T和贝尔南方公司的官员们在近几个月支持这种方案。去年11月,AT&T的CEO Ed Whitacre在接受《商业周刊》杂志采访时就曾抱怨:Google和VoIP提供商Vonage在“免费使用我的宽带。”

  而亚马逊和Google的高层主管们说,他们每年要支付数百万美元的因特网费用。他们及支持网络中立的其他人士声称,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和最高法院近期作出的裁决实际上解除了对宽带提供商的管制,之后要是没有一项新的法规出台,因特网自由流动的特点将会从根本上发生变化。

  亚马逊负责全球公共政策的副总裁Paul Misener说,自由市场要运作起来,需要多家提供商进行健康有序的竞争。Misener预测,对大多数美国居民而言,真正的宽带市场五到七年后才会出现。

  网络不中立:小ISP集体受难

  尽管宽带提供商们一再声称,他们不会封阻也不会损害客户对竞争性网络内容或者服务的现有访问,但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的独立电信提供商Pac-West却担心:要是缺少网络中立法,会导致各大宽带提供商阻止来自小规模提供商的因特网流量。Pac-West的官员声称,这可能意味着许多比较小的提供商(ISP)的末日来临。

  2005年6月,独立的因特网服务提供商们曾试图共享线缆宽带提供商的线路,但结果遭到了最高法院的否决。同年8月,FCC允许DSL提供商不必与竞争对手共享网络线路。

  网络中立支持者声称,由于这些裁决,宽带提供商势必会设法封阻或者压制来自独立VoIP或者视频服务提供商等竞争对手的网络内容。尽管反对网络中立的人士坚持“宽带竞争已经到来”,但支持者着重提到了一些统计数字,这些数字表明:各大电信和线缆提供商控制着98%的美国宽带市场,大多数美国居民也就只有两家提供商可以选择。

  Pac-West的副总裁John Sumpter说,FCC在DSL方面的裁决实际上终止了所谓的公共运营商(common carrier)法规――这些法规要求宽带提供商传送所有流量。由此可以合理地预测:各大宽带提供商将不再接受来自比较小的竞争对手的流量。

  Sumpter把没有网络中立法规的宽带市场比作网络浏览器市场。微软开始把IE浏览器与操作系统进行捆绑后,几乎扼杀了头号竞争对手:Netscape。

  Sumpter说,目前线缆提供商和电信提供商在宽带市场呈双头垄断之势,另外电信运营商:AT&T、贝尔南方和Verizon控制着大约70%的全美因特网骨干网市场,这意味着各大宽带提供商会像浏览器大战时候的微软那样享有优势。比较大的运营商将打垮所有竞争对手,跟随小规模运营商的客户势必会转而投向比较大的运营商

  网络中立:宽带提供商投资难融

  而另一方面,二十多家网络设备厂商已要求国会否决网络中立法规。在5月17日交给国会领导人的一封信中,包括阿尔卡特、思科、康宁和高通等公司在内的35家厂商声称,还没有证据表明宽带提供商如今在封阻或者损害竞争内容。信中说,因特网不需要新法规的制约,并认为通过法案有可能“让苛严的法规阻碍了迅速发展的新技术和因特网的商业模式。”

  “如果网络中立法通过,宽带提供商就无法区别对待网络视频等新服务。”Hands off the Internet联盟的副主席Mike McCurry说。该组织的成员包括AT&T、贝尔南方及反对网络中立的其他公司。

  McCurry在与亚马逊的Misener争辩时说:“他们想把因特网变成一条哑管道。那样将没有创新的空间。”

  McCurry谈到,国会通过的网络中立法在FCC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这导致宽带提供商提供的新服务迟迟不能推出。他又说,新法规还会削弱人们投资宽带提供商的积极性。

  McCurry说:“实际上,这种监管方案可能会阻碍我们需要进行的投资,如果我们想拥有未来的因特网。我们都知道,完善及改进因特网需要投入数十亿美元的资金。”

  围绕网络中立的三个派别

  对阵双方都是实力强大的厂商,而另一些组织仍希望可以达成妥协。以下只是三个派别的一部分代表。

  一、支持派

  各大网络公司:亚马逊、电子港湾、Google、微软和雅虎

  消费者/公民自由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消费者联盟、自由出版社和公共知识组织

  特殊兴趣组织:美国图书馆协会、美国基督教联盟、计算机专业人员社会责任联盟、美国有枪者、MoveOn.org和TechNet

  因特网先驱:Vinton Cerf、Tim Berners-Lee、Lawrence Lessig和Craig Newmark

  二、中立派

  美国民主中心以及一个由纽约市民领导的正当使用技术的组织都提议采用这项法规:允许对网络电视这些产品实行不同的服务级别,同时对所有公共因特网内容一视同仁。

  信息技术和创新基金会允许宽带提供商提供专门的高速服务,但也要保证宽带服务级别,不需要收取新的费用。

  三、反对派

  各大宽带提供商:AT&T、贝尔南方、康卡斯特和Verizon

  网络设备提供商:阿尔卡特、思科、康宁、高通和3M

  自由市场智囊库:个人自由中心、竞争企业协会、进步和自由基金会

  特殊兴趣组织:美国保守联盟、公民反政府浪费组织、全美生产商协会、全美黑人商会、全美黑人公民参与联盟

“网络中立”应该退休 编辑本段回目录

  老鬼阿定  
  2006年4月27日,美国众院能源与商业委员会以34票反对,22 票支持否决了“网络中立”提议。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双方都有在拼命游说,要到2007年才能有最后的结果。从当前情况的发展看,这将是自互联网 
发明以来,通信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一次世纪性大搏弈,事关信息产业的利益大格局。

运营商PK内容商
“网络中立”是指任何人都能平等地在网络上传输数据,对于任何网站,运营商都不得岐视,必须平等对待。

网络中立的概念可以上朔到19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当时,法律规定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互联网兴起以后,网络中立概念自动延伸,运营商均不对来自非本公司用户的数据,比如邮件、视频等设限。

2005年下半年,美国电信协会与AT&T、Verision、南方贝尔等运营商巨子总共投入超过4000万美元巨资,游说国会,发起提案,试图推翻网络中立。运营商要求建立服务分级的新一代宽带网络,并请求向Google等内容提供商按服务级别收费的权力。

微软、Google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针锋相对,也投入数百万美元进行游说国会议员。试图阻止国会通过新法律,认为阻碍网络中立不利于创新、违背互联网开放、公平的原则,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网络中立,对违反网络中立的运营商处以50万美元的罚款。

虽然在4月27日众院投票运营商得手,但按美国立法程序,还将有若干个会合,明年下半年才会定论。当前的形势是共和党支持运营商,反对网络中立,民主党支持互联网公司,支持网络中立。双方针锋相对,游说和媒体大战如火如荼。

历史上,1930年长途电话和本地电话的利益冲突引发美国第一次法律大战,1996年电信运营商和有线运营商的冲突引发第二次法律大战,这回是第三次。

“网络中立”不合理
就当前和今后十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制约互联网应用的关键因素是网络基础设施。

从理论上讲,可以实现高清IPTV、全网NGN,也可以实现更强的安全保护和采取更有效的反垃圾邮件措施,传输速率高达1000Gb的Internet 2也已经浮现。可是,在网络中立的原则下,这些增强的功能对所有网站必须一视同仁,还不能额外收费。运营商投资巨大,回报不确定,因此缺乏采用新技术的动力。究其原因,这可能就是近几年NGN、三网融合讨论多,实施难的基本原因。

近年,因为运营商的服务趋于同质,价格战频仍,运营商处境艰难。AT&T和南方贝尔2005年的利润呈两位数百分点下降,Verizon也有较大幅度下降。这种情况使运营商无法投资进行网络基础施施建设。运营商没钱买设备,设备商的日子就不好过,网络性能不提高,互联网业务就没法创新,互联网业务不出新,终端产品就难以发展。一个网络中立,卡住了整个信息产业。

与运营商度日艰难开成对比,互联网内容公司却财运亨通。2005年,Google利润增长267%,Yahoo长126%,eBay长39%。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借网络中立之力,互联网内容公司飞速发展。但到Web 2.0阶段,网络基础设施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内容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收看时实高清电视、玩高清在线游戏、高清电影下载、实时卫星地图等新应用都受制于现在的网络。换言之,网络不升级,就不会有Web 3.0。

网络中立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应该退休。今后,运营商可以对客户以不同价格提供分等级的服务。这使运营商与内容商的关系类似于今天超市与产品商的关系,产品制造商要占据货架上的好位置,就应该付额外的费用。

谷歌,威瑞森尝试重塑中立网络的准则编辑本段回目录

威瑞森通信(Verizon Communications Inc.)同谷歌可能很快将宣布他们之间新近达成的一项协议,表明两公司力图建立一种商业模式,为将来制定有关防止电话和有线电视公司延迟,或者阻碍网络信息传播的法律提供参考。

The two companies have been negotiating with each other for months on a compromise on the thorny issue of so-called net neutrality—the principle that Internet providers such as phone or cable companies should not deliberately slow or block Internet sites or services.
两家公司在几个月的时间里面,已经就所谓“中立的网络”这一棘手话题,彼此交换了意见而达成了共识。中立网络这个概念是指网络服务供应商,比如电话或者有线电视公司不应该故意禁止或者减缓人们访问特定网站或取得某些网络服务的速度。
Broadband providers say they need to be able to manage their networks so that all customers get the best possible experience, which might involve slowing some traffic, such as email, so other more timely traffic, such as phone calls, can get through.

宽带运营商表示,他们必须对他们的网络系统加以管理,以保证所有的用户都可以享受可能获得的最好的网络体验。而这种管理就包含了减缓某些网络传输的可能性,使得诸如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更加实时的服务,比如电话通讯等,可以及时获得带宽。

Internet companies, such as Google, have historically opposed the idea of prioritized traffic because it could represent additional costs.

像谷歌这样的网络公司曾经反对过这种向网络中传播的信息添加优先级的做法,因为这代表额外的服务运营成本。

People familiar with the negotiations said the companies have reached a tentative agreement on managing network traffic that could be announced as soon as Friday.

熟悉这些争论的人说,两家公司已经达成了一项有关网络流量管理方面的试探性协议。他们最快可能将在周五公布这项协议。

A Google spokeswoman declined to comment while a Verizon spokesman said in a statement that the companies have worked on an agreement for 10 months. "We are currently engaged in and committed to the negotiation process led by the FCC" that will allow both sides to "reach a consensus that can maintain an open Internet and the investment and innovation required to sustain it," he said.

一位谷歌的发言人拒绝做出任何评论,而威瑞森的发言人则在一份声明中说,两家公司已经在这份协议上共同工作了10个月。"我们现在仍旧在谈判中,并且我们致力于在这场由FCC牵头的谈判中于取得成果。" 而这将有利于双方"就维护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创新,使之得到发展达成一致。"他说到。

Details are scarce. People briefed on the tentative agreement, however, said it could provide a framework for legislation that would codify some of 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s net-neutrality principles. It would, however, allow phone and cable companies to offer faster, priority delivery of Internet traffic for companies that pay extra for the service, these people said.
现在人们对于细节所知甚少。尽管如此,大家都在猜测试探性协议中的内容。它可能会包含一个立法的框架,使得新的法律可以使得联邦通信委员(FCC)会关于中立网络的一些原则成为现实。但是大家也认为,他同样会允许电话和有线电视公司将会推出速度更快的,优先级更高的网络流量服务,使得其他的公司可以通过支付额外费用的方式而享受到更好的网络环境。  
The agreement would not apply net-neutrality principles to wireless networks, these people said. Discussions currently taking place at the FCC have centered partly on whether wireless networks should be subject to net neutrality.

大家也认为,这项协议并不会将中立网络原则适用到无线网络的范畴中。现在FCC中对于无线网络是否也要臣服于中立网络原则,依旧处于讨论阶段。

Google and Verizon have a close business relationship, working on the popular Droid phones, the competitors to Apple Inc.'s iPhone, which use Google's Android operating system, and jointly developing a tablet computer that could compete with Apple's iPad.

谷歌和威瑞森已经建立了紧密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他们共同运营着颇受消费者欢迎的Droid电话系列,其使用了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统,并且被推出用来于苹果公司的iPhone竞争。他们还联合开发了一种便携台式电脑,以同苹果的iPad竞争。  

The Verizon-Google proposal comes as aides to FCC Chairman Julius Genachowski continue to hold private meetings with phone, cable and Internet company lobbyists about a compromise that would allow the agency to avoid re-regulating broadband lines.
威瑞森-谷歌提案得到了来自于FCC主席朱利斯.杰纳克斯基(Julius Genachowski)的协助,他曾经不断的和来自电话,有线电视以及网络公司的政治掮客们举行私人会谈,试图推动这些公司达成默契,以避免FCC重新接手规管宽带网络。    
Those negotiations began in June, after 70 House Democrats sent the FCC a letter complaining about the FCC's proposal to re-regulate, and administration officials fielded a stream of complaints from union leaders and telecom executives, including Verizon CEO Ivan Seidenberg.
这些会谈始于今年六月,而在此之前,FCC曾经提议建立对网络的重新管理,而随着收到了70名民主党众议员议员的反对。同时,内阁官员也不断的抱怨说,他们听到了持续不断的来自于工会领袖和电信业经营者们的不满,其中包括威瑞森的首席执行官伊万.塞登伯格(Ivan Seidenber)。    
It's not clear if the FCC's closed-door meetings will result in a compromise or how a Google-Verizon proposal might affect the negotiations. People with knowledge of the talks say that progress has been incremental and that a deal is not imminent.
现在尚不清楚在FCC进行的闭门谈判是否会达成一项妥协协议,或者谷歌-威瑞森的提案是否会影响谈判的结果。了解内情的人们说,谈判已经取得了进展,但是并不会立刻达成一项协议。    
It is also unclear whether other phone or Internet companies will sign onto the Verizon-Google agreement. In a statement, AT&T Inc. said it was not party to the deal. "We remain committed to trying to reach a consensus on this issue through the FCC process," the company said.

同样的,其他电话或者网络公司是否会加入这个威瑞森-谷歌协议也并不明朗。AT&T公司在一项声明中说,他们不会加入这个协议。这个公司说,“我们仍旧致力于通过FCC的途径,来达成共识。”  

Practically speaking,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Verizon-Google agreement may be limited as it only involves those two companies. Moreover, smaller Internet companies with shallower pockets than Google, as well as consumer groups, may not agree with much of the deal.

现实的说,威瑞森-谷歌协议的重要性,可能仅仅局限在这两家公司上。尤其是那些更小的网络公司,他们并不像谷歌这么财大气粗并且深受消费者追捧,可能无法赞同协议中绝大部分内容。

The Verizon-Google deal "is worse [for consumers] than what they are negotiating at the FCC," said Gigi Sohn, co-founder of Public Knowledge, a digital advocacy group, who was briefed on the companies' proposal. She also said it could mean that big companies would have an advantage over start-ups that cannot afford the extra expense.

威瑞森-谷歌协议“(对于消费者而言)比正在FCC中进行的谈判要糟糕,”数字社会促进组织公众知识(Public Knowledge)的联合创始人齐琪.索恩(Gigi Sohn)这么说到。她粗略的了解到了两家公司的协议。她同时说,这份协议将意味着大公司将比那些新近起步的公司拥有更大的优势,因为他们可以承担的其额外的支出。

Mr. Genachowski is trying to avoid a controversial vote on the proposal that would re-regulate Internet lines and allow the FCC to police broadband providers more easily. He proposed the change after a federal appeals court in May concluded that the FCC had overstepped its authority in 2008 when it censured Comcast Corp. for deliberately slowing some customers' Internet traffic.

杰纳克斯基先生正在试图避免一项针对提案的充满争议的投票,因为这将重整整个互联网,并将使FCC可以更加容易的制定针对宽带运营商的政策条例。联邦上诉法庭于今年五月裁决,FCC在其2008年对有线电视公司康卡斯特(Comcast Corp.)的谴责,超出了他们的权限范围,因为这家公司有意减缓了某些用户的互联网流量。因此,杰纳克斯基先生提议对当下进行的讨论进行一些调整。  

AT&T, Verizon and other broadband providers are fighting the proposal, arguing that the FCC should avoid imposing decades-old telephone rules on new Internet lines. Both the companies and union leaders say that Congress instead should update the law to give the FCC the authority it needs to be the Internet traffic cop.

AT&T,威瑞森和其他的宽带网络运营商都在反对这项提案,他们争辩说,FCC应当避免将几十年以前的电话行业规则强加在网络之上。这两家公司同工会领袖说,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国会修改法律,授权FCC成为网络警察。

互联网能否继续保持中立?编辑本段回目录

文:涂子沛

810日,谷歌和美国网络巨头威讯公司(Verizon Communications)联合发表了一份关于互联网应该如何管制的框架提案。该提案建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坚持对有线宽带网实行网络中立(Network Neutrality)的管制原则,但同时提出,该原则不应该适用于无线宽带网络。

何为“网络中立”?其基本含义是指网络提供商不能因为信息来源或内容的不同而厚此薄彼,对不同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换句话说,所有的网上内容,无论是来源于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还是拥有管治权的政府,从最流行的视频到令人生厌的垃圾邮件,都一无例外享受一样的网络待遇和传播速度。业界一度普遍认为,正是由于对所有的信息和网页一视同仁,互联网才有今天的自由、开放、平等和多元,不少政治经济领域的头面人物,如英国的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Tim Berners-Lee)、美国的总统奥巴马都曾旗帜鲜明地表示,网络中立是互联网能够不断创新的关键,也是言论自由的保证。

但近年来,由于互联网平台的飞速发展、网络流量的高速增长,要求引进自由竞争、废除网络中立的呼声也日渐增大,不断有网络提供商冲击挑战这个原则,并引起了多宗法律纠纷。今年4月份,美国高等法院裁定,联邦通信委员会无权对网络提供商的“非中立”竞争行为进行管制。一时间,行业失范,群龙无首,多个行业巨头都伺机欲动。谷歌和威讯公司的这份提案,目的是通过政治游说抢占先机、一统江湖。

谷歌认为,新兴的无线网络受限于频率,和传统的有线网络相比,有限的资源,所以必须抛弃网络中立的原则、引进市场竞争。这意味着,网络提供商可以针对不同的网页推出不同的服务,收取不同的费用,例如,如果谷歌肯出高价,其旗下的视频网站YouTube将获得比其它网站更快的无线传输和下载速度。说到底,就是谁有钱,谁就可以跑得快。有限的资源必须通过竞争来进行分配,这是经济学的常识,正因如此,谷歌的提议也得到了一些行业巨头和学界领袖的响应和支持。但网络中立的倡导者认为,这破坏了互联网“开放平等”的原则,如果完全市场化,网络将沦为另一个“金钱至上”的角逐场,诸多的公益性网站都可能因为财力不足而“靠边站”。更令人堪忧的是,无线上网正在美国呈爆炸性增长,有研究表明,未来5年之内,无线网络的用户将会超过有线用户。这将意味着,网络中立的原则会在互联网的主要战场上失去立足之地,而且“非中立”的口子一旦打开,有线互联网的中立状态到底还能维持多久,实在不容乐观。

但把“网络中立”连根拨起,除之而后快,还恰恰正是部分谷歌支持者的初衷。有学者认为,虽然网络为各个网站传输的都是信息,但信息也有轻重缓急之分,如果一视同仁,是荒谬的。例如,相比于邮件和文本,视频文件就对传播速度更为敏感,速度一慢,甚至不能播放。回顾人类的经济发展史,铁路刚刚出现时,也有类似的争议。政府也曾试图贯彻相似的“中立”性原则,要求铁路公司不得岐视不同货主的不同货物,提供相同的服务、收取相同的费用。但该行业最终出现了服务和价格的分化,有快车慢车、高价低价,客户各取所需、各付其费。互联网面临的情况其实极为相似,最终也应该成为自由竞争的平台。

尽管谷歌主张有线、无线网络区别对待,走的是妥协性的中间路线,仍然遭到了激烈的批评和反对。公众认为谷歌事实上背叛了“网络中立”的原则。作为一家由两名学生白手起家的互联网企业,正是受益于网络中立性带来的平等,谷歌当年不用凭借财力来决定自己在网上的速度,才有今天的成功,这也正是千千万万互联网企业能够自主创业的原因。谷歌也曾多次表态,坚决支持网络中立。但面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从前的受惠者,现在要亲手为这个制度掘墓,这不禁令人感叹。814日,多个公益性组织聚集在谷歌总部,高举“拯救互联网”的标牌,表达抗议。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也正在紧锣密鼓召集行业会议、公开征求意见,力图尽快推出新的管理规范。其现任主席也是“网络中立”的支持者,但面对诸多行业巨头关于“自由竞争”的“合理”诉求,该委员会也一筹莫展。先前一贯高调支持互联网中立的总统奥巴马,最近态度也开始软化。其中原因很明显,如果硬挺,其所代表的民主党可能会失去大财团的支持,在即将到来的中期选举中失利,付出巨大的政治代价。而一贯和大财团阶层靠的很近的美国共和党,作为空间明显更大。种种迹象都表明,互联网中立的原则在美国确实岌岌可危,一场巨大的网络变革正在临近。(首发于《南方都市报》8月20日个论版,感谢好友王怡河的建议)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net neutrality 网络中立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网络中立性,net neutrality,Network neutrality,互联网中立性,internet neutrality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对词条发表评论

评论长度最大为2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