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全球IT业反垄断浪潮卷土重来编辑本段回目录
导读:近来英特尔、微软等IT巨头再次遭遇了反垄断案的狙击,反垄断浪潮有卷土重来之势。《经济学人》杂志2009年05月07日撰文,分析了该产业反垄断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
反垄断浪潮卷土重来
十年前,当微软遭遇反垄断指控时,比尔·盖茨就明确表示:“反垄断终将会被人们所淡忘。”而其他计算机产业巨头遭遇相同问题时,其高管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只不过方式略为隐晦而已。时至今日,蛰伏已久的反垄断火焰终于重新点燃,监管机构对IT业大佬们采取了又一轮行动。
下周,欧盟可能将对久拖未决的英特尔垄断案进行裁定,英特尔将面临10亿欧元(约合13亿美元)的巨额罚款。到六月初,微软也将在布鲁塞尔坐上被告席,面临非法捆绑网络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的指控,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该项指控便一直困扰着微软。而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反垄断重点目标——IBM,目前也面临新的指控。就连网络巨头谷歌也未能幸免,正接受严格的反垄断调查。今年4月29日,美国司法部开始对该公司进行调查,以裁定谷歌与出版业者在图书搜索服务上达成的和解,是否违反了反托拉斯法规。
反垄断案频发的三大原因
事实上,整个IT产业一直是反垄断案的高发地带,而且问题始终存在。其原因有三:一是大型技术公司在各自的市场中常常占据统治地位。这些公司的高管,对此常常解释为巨大的研发投入所致。但在市场上,通常是赢者通吃。由于网络的强大,大型机与操作系统受益颇多。当电脑中的应用程序越来越多时,吸引的用户也不断增长,同时也吸引了程序员开发出更多的应用软件。由于对资本需求的增加,建设芯片工厂成为大公司的专利。同时,搜索与网络广告市场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形:公司的市场份额越高,吸引广告客户的能力就越强,随着收入的增加,公司也能够建设更多的大型数据中心。因此,在计算机行业,很难出现黑马来打破这些垄断。
不过,打破坚冰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在计算机产业中,技术升级可能对行业领先地位产生影响。例如上世纪80年代,大型机就被小型机逐出了市场。居安思危,大型技术公司纷纷培养激进的公司文化,自然引起了反垄断机构的关注。英特尔前任CEO安迪·葛洛夫(Andy Grove)就曾经写过一本书,名为《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
为了防止竞争意识的滥用,英特尔一直对其雇员进行服从性的培训,但这并不足以防止公司跨越红线,至少欧盟是这么认为。欧盟指控英特尔通过折扣方式,限制电脑制造商与零售商生产销售采用其唯一竞争对手——AMD芯片的产品。还有人声称,英特尔通过补贴零售商的方式,敦促其放弃AMD的产品。
在上世纪90年代末,出于竞争考虑,微软对其网络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采取了与Windows捆绑的策略。目前欧盟对本案的调查更多的是基于未来而不是秋后算帐,目的在于保障未来的竞争。随着越来越多的计算通过网络进行(云计算),浏览器也逐步取代操作系统,成为主要的计算平台。
第三,反垄断问题始终困难着计算机产业,其原因在于各家公司越来越频繁地将反垄断作为竞争的武器,就像专利诉讼、标准争夺一样。例如,由于AMD的市场份额不断被英特尔抢夺,该公司在全球发起了行动,呼吁各国的监管机构核查其竞争对手的行为,包括欧盟、韩国、日本等国都对英特尔作出了限制。在美国,AMD提起的反垄断案将于明年二月开始审理,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在去年六月对英特尔启动了反垄断调查。
与此类似的是,IBM将发托拉斯调查作为了“平台之争”的延续,希望以此逼退微软的进攻。由IBM赞助的欧洲互通性系统委员会(ECIS),其成员包括微软的主要竞争对手。该委员会是微软浏览器案的主要推手,其成员之一——挪威浏览器公司Opera发起了本次行动。
而微软在反垄断运动中也未落下风。该公司近期投资了一家小型的计算机制造公司——T3。今年1月,T3向欧盟提出指控,指责IBM拒绝向T3的客户提供大型机软件,以排挤该公司。微软还向美国监管机构提起了对谷歌的反垄断指控,迫使谷歌与雅虎放弃了网络广告方面的一项合作。
反垄断风潮余波未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反垄断案都没有意义,只不过是竞争对手间的混战。但监管机构必须作出“公正的裁决”,并考虑产业巨头们的激进行为是否会伤害到消费者,而不仅仅是竞争对手。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低劣的药方可能会适得其反。
目前欧盟对于微软的诉讼似乎是最为有力的。2007年9月,欧洲法院一审判决微软Windows系统捆绑媒体播放器的做法阻碍了竞争。尽管由于开源式浏览器——火狐的崛起,近年来浏览器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但上述理由仍然适用于浏览器。欧盟可能要求微软在Windows系统中内置市场流行的多种浏览器,在首次运行时供用户选择。
而英特尔的案件则更为复杂。提供折扣是很多行业的惯例,因此本案关键是英特尔在上述折扣中是否附带了条件,以维护其市场地位。目前还不确定是否有损失形成:芯片价格一直在下滑,技术创新从未放慢,而AMD在最近几月的市场份额还有所上升。而相应的制裁反而会阻碍市场竞争。比如说限制折扣,可能使得英特尔的唯一对手AMD制订最低限价。
IBM在反垄断中更加无所畏惧。由于存在众多不同的电脑系统,大型机是否是一个独立的市场仍存在争议,而这是IBM行为是否阻碍竞争的必要条件。剩下的谷歌,从其他公司的历史来看,面临反垄断案调查也将为期不远。但该公司目前也意识到这一点,因此格外小心。而从整个行业来看,反垄断之风看起来不会在短期内消退。(王旭)
传欧盟将于5月13日裁定英特尔触犯反垄断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北京时间2009年5月8日凌晨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消息人士周四称,欧盟委员会将于下周裁定英特尔触犯反垄断法,将对该公司实施罚款并责令其改变提供回扣的方式。
消息人士透露,预计欧盟委员会将根据该委员会反垄断专员尼利·科罗斯(Neelie Kroes)的建议,在5月13日的欧盟高管周会上作出上述裁决。有专家猜测,英特尔面临的罚金可能高达10亿欧元(约合13亿美元),而英特尔去年的全年销售额为376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乔纳森·托德(Jonathan Todd)称:“欧盟委员会正在对英特尔进行反垄断调查,我不能就裁决时间发表言论。”英特尔发言人查克·穆洛伊(Chuck Mulloy)则表示:“我们并未参与(欧盟委员会)的裁决程序。那些(有关裁决时间的)报道只是一种猜测,因此我们不会置评。”
2007年,欧盟委员会指控英特尔向PC厂商非法提供回扣,限制其使用竞争者公司AMD的芯片或完全不得使用其芯片。去年7月,该委员会指控英特尔付费给零售商,要求其不要出售使用AMD芯片的PC。英特尔则多次表示,该公司从未从事任何非法行为。(唐风)
谷歌图书搜索和解协议遭反垄断调查编辑本段回目录
北京时间2009年4月29日上午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知情人士表示,美国司法部正在调查谷歌与作家和出版商之间的图书搜索和解协议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
知情人士称,美国司法部已经联系了谷歌和一些评论家,调查上述协议。根据谷歌与美国作家和出版商之间的协议,谷歌有权将数百万本图书纳入谷歌图书搜索服务之中。该协议还需得到法院的批准。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拒绝发表评论。美国出版商协会和美国作家协会代表尚未发表评论。
目前还不清楚美国司法部是否会中止上述协议。
谷歌发言人表示,该协议是非排他性的,并且是“本着促进竞争的态度签订的”。
美国作家协会、美国出版商协会与谷歌去年10月达成了图书搜索和解协议。谷歌图书搜索是一项目标远大的计划,旨在让数百万册的书籍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到。该协议确认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为他们提供了一种用以控制其知识产权被在线访问的方式的有效手段,同时让他们能够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在线访问而获得补偿。
根据该协议,谷歌将支付总计1.25亿美元,将用于创立图书权登记确认版权所有者的权益,并解决作者和出版商的诉讼以及法律费用。(宁弦)
欧盟6月将对微软IE反垄断案举行听证会编辑本段回目录
北京时间2009年5月5日早间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欧盟委员会发言人乔纳森·托德(Jonathan Todd)表示,欧盟决定于6月3日至5日对微软在Windows系统捆绑IE的反垄断案举行非公开听证会。
托德表示:“这将是微软口头陈述异议声明的机会。”微软于4月28日回应了欧盟对提出的反垄断指控,即异议声明。欧盟委员会1月15日对微软提出滥用垄断地位的指控,称微软将IE浏览器捆绑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的做法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法。
欧盟委员会表示,微软通过在Windows系统捆绑IE浏览器,避免了与其他浏览器产品的直接竞争,损害了创新并且减少了用户的选择余地。
Net Applications调查显示,IE浏览器2月全球市场份额为67.4%,而排在第二位的火狐浏览器市场份额仅为22%。
微软表示,欧盟委员会可能会命令该公司和其他设备厂商允许用户在购买电脑时选择其他浏览器,或在预装Windows系统的新电脑中为用户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浏览器软件。微软可能会受到很重的处罚。
欧盟在2月曾对微软处以8.99亿欧元(约合12亿美元)罚款,因为微软利用高价排挤竞争对手,而且没有遵守欧盟委员会之前做出的反垄断裁决。(宁弦)
美对谷歌苹果董事会展开反垄断调查编辑本段回目录
北京时间2009年5月5日早间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数名不具名知情人士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已经开始对苹果和谷歌董事会的“密切关系”展开调查,以确定他们是否触犯了反垄断法规。
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E. Schmidt)和生物科技公司Genentech前CEO阿瑟·莱文森(Arthur Levinson)同时是谷歌和苹果董事。根据美国反垄断法规,一个人不能同时出任两家相互竞争的公司的董事,这可能会削弱彼此间的竞争。反垄断专家称,“联合董事会”条款很少被强制执行。但据上述知情人士称,FTC已经向谷歌和苹果通报了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FTC、谷歌、苹果和Genentech均未就此置评。
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牵涉谷歌的第二起反垄断调查。这表明,尽管与奥巴马政府关系甚密,谷歌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掌门克里斯廷·瓦尼(Christine A. Varney)去年就指出,鉴于在互联网搜索和广告市场上的主导地位,谷歌可能会成为反垄断调查对象。
专家表示,政府很少因“联合董事会”条款对企业开刀。如果惹出麻烦,当事董事通常会选择退出竞争对手董事会,避免公司受到反垄断调查或遭到起诉。
与许多其他高科技公司一样,谷歌和苹果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例如,谷歌与苹果合作开发了iPhone版Gmail和Google Maps等服务。苹果董事威廉·坎贝尔(William Campbell)是谷歌一位重要顾问。但两家公司在某些领域存在激烈竞争,例如智能手机。最近,苹果业绩与iPhone手机的成功密切相关;谷歌则多次表示,其最大的战略机遇之一是将网络广告帝国扩展到手机领域。
谷歌一方面受益于iPhone的成功——带来的流量高于其他任何一款手机,另一方面又开发了Android操作系统与之竞争。T-Mobile G1手机就使用了Android,被认为是iPhone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其他手机厂商计划今年晚些时候推出Android手机,Android还将被用在上网本中。
谷歌和苹果在其他领域也存在竞争。苹果开发了Safari浏览器,谷歌则开发了Chrome浏览器;iTunes和YouTube的音像内容发行渠道之争也日趋激烈;两家公司还都推出了照片编辑服务。目前尚不清楚FTC瞄上了哪个领域。
谷歌和苹果“共同的敌人”是微软。但反垄断专家称,即使谷歌和苹果联手制定更有效地与微软竞争的战略,也不会触犯反垄断法。
施密特2006年8月——苹果公布iPhone手机8个月前出任苹果董事,此后约一年,谷歌公开了Android项目。此后,分析师和媒体一直认为施密特将退出苹果董事会。谷歌曾表示,苹果董事会开会讨论手机业务时,施密特通常会回避。(志翔)
奥巴马的反垄断长官:构成垄断威胁的是Google,而不是微软!编辑本段回目录
简介
就垄断而言,Google就是下一个微软。
虽然博客圈经常把微软作为一个垄断公司进行强烈谴责,但是Google,而不是微软,可能将是美国下一届反垄断长官针对垄断行为打击的焦点。去年6月,总统奥巴马的下一届反垄断长官提名人Christine A. Varney曾警告Google已在在线广告业形成垄断。
美国彭博社(Bloomberg)新闻部门的新闻警觉性卓越不凡,及时报道了Varney对Google发表的声明以及她对Google在线广告业垄断行为的警告。下面是彭博社对她的发言的进行的报道:
“我认为,微软早已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他们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Varney在去年6月由美国反垄断协会主办的一个小组讨论会上说。美国经济将“频繁地面临一个问题——Google潜在的垄断威胁,”因为它“已经在互联网在线广告业占据了垄断地位。”
我确信,微软公司对Varney的发言忧喜参半。一方面,毫无疑问,他们为不再是垄断行为的焦点而欢喜。另一方面,为被成为“早已是上个世纪的事情”——痛心不已!
Varney将绝不是只纸老虎;彭博社报道,在那次大会上她倡导要坚决执行反垄断法以遏制私营企业对一个行业的垄断行为。
毫无疑问,她对她所看到的Google的垄断威胁忧心忡忡。她说,“在在线云计算环境中Google是一个快速聚合的市场力量。”然后她补充到:
“当我们的企业都转移到云计算中,并只有一个公司能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你们将会看到微软的翻版。”
换句话说,就垄断而言,Google就是下一个微软。下面是彭博社对她的发言进行的报道:
鉴于微软的案例,“好多公司将会开始宣称Google正在歧视他们,因为Google不允许在他们的产品和Google的产品之间进行互操作。”
Varney能否成为反垄断长官还有待确认,并且她说的这一切都是她被提名之前的言论。但对Google而言,这依然意味着潜在的坏消息。Google可能是时候该聘请自己的法律顾问了。(Alonzo Tang )
公平交易委员会真的认为苹果和Google过从甚密吗?编辑本段回目录
简介
埃里克·施密特和阿瑟·莱文森是两个公司共同的董事会成员,而《克雷顿反垄断法案》的第八章中明确规定,禁止两家公司出于减少竞争的目的拥有共同的董事会成员。但是正如《纽约时报》所指出的,这条规定很少执行。即使真的存在这种情况,也很难对其进行惩罚,因为某个人可能刚刚从一家公司的董事会辞职。
关于施密特:公平交易委员会真的认为苹果和Google过从甚密吗?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最近有两家大公特别值得关注:苹果和Google。这两家公司有许多共同点──他们有共同的敌人微软、有两个共同的董事会成员。《纽约时报》报道,Google正在就反垄断问题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
需要指出的是,埃里克·施密特和阿瑟·莱文森是两个公司共同的董事会成员,而《克雷顿反垄断法案》的第八章中明确规定,禁止两家公司出于减少竞争的目的拥有共同的董事会成员。但是正如《纽约时报》所指出的,这条规定很少执行。即使真的存在这种情况,也很难对其进行惩罚,因为某个人可能刚刚从一家公司的董事会辞职。但有趣的是尽管如此,政府还是对其进行调查,这其中的原因很多,关键在于──两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都有施密特,而他是Google的CEO。
第一个原因是新的反垄断行政长官克里斯汀·瓦尼曾经认为Google存在垄断。去年6月,她曾经表示微软代表了上个世纪的垄断,而Google则是现在的垄断威胁所在。当她被提名反垄断行政长官后,媒体纷纷指出,尽管奥巴马总统和施密特的私交甚好,但还是采取了正确的立场。最近,施密特被任命为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委员。
第二个原因也很有趣,还是因为施密特。他多年来一直担任苹果的董事会成员,这使得两家公司最近的情况变得微妙。当苹果的董事会上讨论iPhone时,施密特需要回避,因为Google的一个Android产品和iPhone是直接竞争关系。在两家公司开始正面竞争前这种情况并不多,当时这两家公司还在iPhone程序等方面互相帮助。但是几个月前的一份报告预测Google可能会按照苹果的授意,不在自己的手机产品中包含多点触控技术。
如果公平交易委员会真的决定就此提起控诉,可能会强迫施密特离开苹果的董事会。当然,两家公司可以抗争,但是显然他离开是更好的选择。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回头看看微软,我们很难相信它在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前面两家公司的调查中没有耍什么手段。这个软件巨人在华盛顿可是关系颇深──过去就曾有过不光辉的历史。但是它真的使用了自己的影响力了吗?看起来不太像,但如果它真的想搅浑Google和苹果的话也不是不可能。这纯粹是我们的猜测。或者这也许仅仅是走走过场,告诉这两家公司尽管有施密特,但公平交易委员会一直盯着它们呢。(Mila)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tech.sina.com.cn/it/2009-05-08/18143076475.shtml
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ganmao/29718
http://tech.sina.com.cn/i/2009-04-29/11273049300.shtml
http://tech.sina.com.cn/it/2009-05-08/02183073243.shtml
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xuan/39787?tag_related
http://tech.sina.com.cn/it/2009-05-05/07563061918.shtml
http://www.techcrunch.com/2009/05/04/about-schmidt-does-the-ftc-really-think-apple-and-google-are-too-buddy-buddy/
http://blogs.computerworld.com/obama_anti_trust_chief_google_is_a_monopoly_threat_not_microso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