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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编辑本段回目录

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东方编译所译丛(东方编译所译丛)
译者:黄维明 (美国)凯斯·桑斯坦

(图)《网络共和国》封面《网络共和国》封面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7208046182
·条形码:9787208046184
·版本:1
·装帧:平装
·开本:0开
·丛书名:东方编译所译丛

英文信息:Republic.com (Paperback)
by Cass R. Sunstein (Author)

Paperback: 240 pages
Publisher: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March 25, 2002)
Language: English
ISBN-10: 0691095892
ISBN-13: 978-0691095899

图书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书主要讨论网络中的民主问题。网络技术已经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随时可以获得我们需要的信息,我们也随时可以与别人联系,那么网络技术是不是就是民主的福音呢?作者回答说不,他认为通过网络人们更容易获得的是自己喜欢的信息,而拒绝接受自己不喜欢的信息,事实上人们得到的是窄化的信息,很多的网站也不和与自己立场相反的网站链接。而在一个真正的民主的环境中,信息应是多元的并且不是我们事先选择的,在其中我们还拥有一些共同的经验,例如公园和街谈巷议。作者认为信息的窄化其结果是社会会趋于分裂,各种仇恨群体更容易相互联系和影响,也更容易对社会发动攻击。作者认为政府应积极介入以提供一个多元的信息环境。
本书语言流畅,通俗易懂,译文质量较高。

作者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凯斯·桑斯坦(Cass R. Sunstein),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政治系Karl N.Llewelln法哲学讲座教授。曾就美国宪法、宪法第一修正案和法哲学发表多本著作。作品包括《民主和言论自由的问题》(Democracy and the Prblem of Free Speech)、《不完整的宪法》(The Partial Constitution)、《权利革命之后》(After the Rights Revolution)、《自由市场与社会正义》(Free Markets and Social Justice)、《最高法院的审判极简主义》(One Case at a Tiem:Judicia Minimalism on the Supreme Court)以及和史蒂芬·霍姆斯(Stephen Holmes)合著《权利的代价》(The Cost of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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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图)凯斯·桑斯坦(Cass R. Sunstein)凯斯·桑斯坦(Cass R. Sunstein)


第一章 我的日报
第二章 模拟与理想
第三章 分裂与虚拟串联
第四章 社会粘性与信息传布
第五章 公民
第六章 什么是管制?一场论战
第七章 言论自由
第八章 政策与提案
第九章 结论:网络共和国
后记

《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读书笔记编辑本段回目录

第一章  我的日报

P1  未来某时,科技将能极大地帮助人类过滤他们的所读所看所听。

P2  选择结果随种族、宗教、国籍、贫富、年纪和政治倾向而有所不同。

P4 不断壮大的个人控制力将如何影响民主?网络、新形式的电视和传播媒体又将如何改变公民治理自己的能力?一个运作良好的民主机制,或是个人自由本身,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先决条件?

本书的目的就是要反省上述的问题。我要强调科技的发展带来惊人的力量:消费者过滤所读所看所听的力量随之越来越强大。在讨论这力量的过程中,我将试图解释在民主社会中,言论自由的意义何在。

P5  一个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的完善机制必须符合两个不同的要件。

    第一,人们应该置身于任何信息下,而不应事先被筛选。

(图)《网络共和国2.0》《网络共和国2.0》

    第二,大部分公民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

……这是完善民主的前提。

    无限过滤(unlimited filtering)

P6  从传播世界的角度来看,一个自由的社会赋予人们力量去过滤他们不想要的信息。只有暴君才会强迫人民去读、去看。在自由的国家,读报的人读不同的报纸,有些人甚至不看报。

P7  随着选择愈来愈多,个人对内容的掌控激增,而所谓公共媒体(general interest intermediaries)的力量,包括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却相对地剧减。

依赖这些媒体的人有许多机会和不同的人分享经验,并接触意料之外的题材和话题。

P9  不管基于个人的选择,还是合理无害的理由,完全过滤都可能带来庞大的社会难题。……去维护“街谈巷议”或“公共场所”之类的场所确实重要,在那里人们不知不觉地身处在多样信息中。

P10 当个人都忽略公共媒体,而对观点及话题自我设限时,这样的机制其实存在着许多危险。……愈来愈多的人只听到他们自己的声音,这样的情形比分裂来得更糟糕。

这些问题并非根源于制造者……相反的,是来自消费者自己的选择与偏好。

P11 这并非因为消费者通常都很迷糊,不理性或一肚子祸水,而是他们各自在封闭的情形下作出自认为完全理性的选择,汇集在一起后,往往与民主党目标背道而驰。
第二章  模拟与理想

P15  对于无数人来说,网络降低了我们与他人不期而遇的机会。

P16  ……也削弱了民主与公民权,颇值识者忧心。

协同过滤(collaborative filtering)

P17  我们将看到,共同经验的缺乏以及个人化过滤系统,将使得宪法理想大打折扣。要修正这种情形,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自由社会应该建立很多公共论坛,让演讲者接触到不同的民众,并且确保我们可以在过程中听到不同演讲者针对不同主题的不同意见。

P18  “使用街道和公共空间,已经是公民的一种特权、豁免权、权利和自由”。Hague v. CIO, 307 US 496(1939). 即时多数公民需要清净,即使你只想单纯地走回家或到小杂货店,却可能因为碰上抗议者或异议者而让你烦躁不安,政府还是有义务允许在公共街道或公园的演讲活动。

当然了,政府可以就“时间、地点和方法”限制公共空间的言论活动。……但时间、地点和方法的限制应该合理有限……

公共论坛原则有个特点就是赋予演讲者接触场所和人的权利。另一个特点则是,公共论坛原则创造出一种权利,政府不只不该处罚言论,反而应该补助言论……

大众传播包括网络,已经比街道、公园成为更重要的表达活动的竞技场。

P20-21  公共论坛原则所促进的三大目标:第一,确保演讲者可以接近一大群人。第二,……还可以接触他所抱怨的特定人及特定机构。第三,公共论坛原则增加了人们置身于一堆不同人和看法中的可能。

P22  提到公共论坛原则的目标,我主张兼具非计划和不想要的接触,我也认为置身于体验,与置身于论述中同样重要。

社会上的公共媒体,如报纸、杂志、电视和广播,都算是公共论坛。

P23  公共媒体不是常常能够扮演好它的角色。他们有时未能针对某些话题或意见提供给观众适当的理解,有时淡化处理,有时为自己的偏见所苦,有时不处理实质问题,反而倾向于断章取义和哗众取宠,这样令人痛心的趋势在过去20年来尤为明显。公共媒体的最佳形式,在于让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体验,使人们同时置身于一堆话题和观点中。事实上,公共媒体比街道或公园占优势之处正是因为他们比较不那么具有地方性,反而比较具有全国性,甚至国际性。

就技术层面而言,法律不认同公共媒体就是公共论坛。他们认为这些媒体都是私人机构,而非公共机构。更重要的是,公众无权接近并使用他们。个别公民无权去左右媒体拥有者在编辑或经济上的判断及选择。……社会公共媒体在没有法律强制下,仍提供许多公共论坛的功能。他们促成经验的分享,让人们置身在无法事先选择的信息和看法中。

P24  与其允许人们过滤所看所听,不如试着建立一个机制,用以过滤民之所欲,来确保政策能促进公众的福利。代议政治的架构、监督制衡的体系,都是为了在人民和法律之间进行过滤而设计,以确保最后出线者都经过深思熟虑并且众所周知。

P26  反联邦论者认为宪法注定要失败,因为慎思明辨在一个巨大的、异质的共和国里是不可能的。(孟德斯鸠:只有在基本共识下,慎思明辨才可能发生)美国宪法制定者突破传统共和思想,专注于进行民主辩论的各种可能性。对他们来说,异质性不只是障碍,反而是促成慎思明辨和更好结果的建设性力量。

P28  第一个涉及消费者主权,这想法来自自由市场。第二个关于政治主权,想法来自自由国家。

P29  政治主权的概念是民主多元选择的基础,……那可能同时削弱自由及自治。政治主权的概念则有不同的基础。它不认为个人的偏好是既定不变,或理所当然的。它认为民主自治就是“通过讨论来治理”,就是必须在公共领域是以理服人。政治主权有其本身特殊的先决条件,如果政府的权力未得到合理化,只是各方角力的结果,或仅是多数人的意志,其实是与政治主权的初衷相违背的。

P32  每个人都能完全控制他们的传播世界,而这控制将减少传播经验的分享,减少置身于未经事先筛选的题材里的机会,并且为个人和社会都带来难题。

    第一个难题和分裂有关。……新的科技,特别是网络,会增强人们听到自己回音的能力,让自己和他人隔绝。第二个难题涉及信息的特殊性质。最后一个难题是关于自由以及消费者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自由不是只为满足喜好而存在,自由更是让人们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喜好和信仰,而且是置身于充分的信息以及广泛的、不同面向的选择中。一个只致力于“我的日报”的体系,是无法保障自由的。

第三章  分裂与虚拟串联

P37  “真实世界的互动通常迫使我们处理不同的东西,虚拟世界却偏向同质性,地缘的社群将被取代,转变成依利益或兴趣来结合的社群”。Putnam, Bowling Alone, P.178.

P47  群体极化: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

P53  群体极化让许多重要的价值得以实现……

圈内商议(enclave deliberation)发生在许多孤立的团体中,因为他们大都只和志同道合的人沟通。……圈内商议的好处,是它能在辩论中,让那些本来被忽视的、被压抑的议题,有一个重见天日的机会。

P54  通过社会影响和说服的机制,成员会向圈内讨论时可能预见的结果靠拢。最极端的情况是,圈内的商议可能危及社会的稳定。

第四章  分裂与虚拟串联

P65  经济学家沉恩(Amartya Sen):在世界历史里,从未见过在舆论民主和自由选举的机制中出现饥荒。 Sen, Poverty and Famines.

P66  完善的表达自由机制与社会福利大有关系。……因特网对自由和福利也很重要,网络可以让数不尽的人们知道更多社会和经济的问题,并要求政府响应。

第五章  公民

P76  人们的喜好是社会环境的产物,社会环境,包含了现存的制度,可用的选项和过去的选择。其中最明显的是,市场本身自己创造喜好。

     人们身为公民所寻求的政策和目标,往往和人们身为消费者所作出的选择大为不同。

P77  自由就包含着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管其来源或内容——消费者主权原则的基础。

     自由还必须仰赖某些先决条件,除了确保能尊重选择和满足喜好外,也必须确保欲望与信仰的形成是自由的。

     如果人们在公共议题上被剥夺接触反对意见的机会,而是若因此对这些意见缺乏评判的能力,那就是没有自由,不管他们的喜好和选择是什么。

喜好和信仰是既存制度和习惯的产物,但结果反而是不自由的,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P78  不只要限制人民的行动,而且还要操纵他们的欲望。

P79  当政府限制人民的机会和信息,可能就破坏了自由,因为那不仅影响人民的选择,还影响人民的喜好和渴望。

     被剥夺的公民也许不想要那些被剥夺的东西,但人们不能只因公民未曾要求这些东西,就去合理化剥夺这件事。

P80  在一个有很多选择的世界里,公共论坛和公共媒体这两者能让人置身于意外的信息中,有助于促进并形成喜好。

P81  如果只是用消费者的眼光,一个国家的政治选择常常无法被理解,因为消费只不过是人们满足欲望的过程。
第六章  什么是管制?一场论战

P90  到目前为止,我论及一个功能完善的表达自由机制,该植根于什么社会基础上。而这样一个机制,如果要运作成功,还需要些什么?(反对者:去管制)

     一个相当普遍的论调是,只因为它是一种政府管制,人们便非常反感。

P91  虚拟空间的活跃分子约翰·巴娄在1996年写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虚拟空间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Independence of Cyberspace),他强调:“工业社会的政府们……我要求你们放我们一马。我们不欢迎你们,你们无权管辖我们的世界……也没有任何强制的方法让我们害怕”。

     传播市场不是不要管制……问题不是我们没有管制,而是如何管制。报纸和杂志,广播和电视,以及网络每天都以政府的管制中获利。……他们需要管制,所以他们抱怨的不是前述的那种管制,所以他们抱怨的不是前述的那种管制,而是会减少它们获利的管制。

P98  一个功能完善的表达自由机制,需要财产权。

P99  在此,我的主张是:当我们讨论接近网络或新的传播技术的可能途径时,我们不该认为有些和政府管制有关,有些则无关。这会混淆我们现在正做的事和我们的真正选择。这种混淆绝非无害的。它会让那些要求改善言论市场的人陷于不利的处境。民主大众在政府权力的运作中,应该被允许公开和实际地讨论基本问题,而不是时时刻刻要去牵扯由既得利益者所引发的自利迷思。

第七章  言论自由

P101  言论自由原则不是绝对的,而政府为了确保传播市场的功能——服务民主自治和其他重要的社会价值——所采取的必要行动,也不能以“言论自由”来加以妨碍。

P108  本书的基本关怀是想要观察,无限的消费选择如何危及表达自由的先决条件,包括了未经选择的信息揭露和经验的分享。

P116  言论自由原则最重要的是作为民主理想,不该将它和消费者主权这个观念挂钩,它也不是绝对的,在新的科技环境里,它不妨碍促进共和自治的目标。言论自由原则的核心需求是关于政治,政府必须在众多观点中保持中立。如果政府管制传播市场,是为了促进民主的目标;如果它不歧视任何观点,那它的作为就与言论自由保证一致。

第九章  结论:网络共和国

P135  自我隔离的情境——我们之间很多人对同胞关心的议题和意见完全不闻不问——对个人或社会都是严重的问题。消费者主权的理想,在完全“个人化”的乌托邦境界里发挥得淋漓尽致,却带给民主严重的问题。与其说消费者主权这个理想是乌托邦境界,不如说它是一个梦魇,是科幻小说的材料,是忽略了民主自治的许多重要条件后,我们将承受的惨痛教训。

P136  由无数版本的“我的日报”来主宰市场将不利于自治的推动。在很多方面,它会降低而非增加个人的自由。它也会造成高度的社会分裂,让个人和团体更难相互了解。

      虽然我说过,群体极化和地方串联会造成严重危险,但类似的现象却在这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新科技能够帮助这些有共同经验和抱怨的人,建立可以沟通的圈子,这样的圈子是危险的,却也有其好处。(如分享受挫心情)……如果新科技被用来使圈内商议的成员自绝于反对意见之外,并增加彼此相似性,那就是社会的大不幸了 

P138  自由表达的机制完全不应该用在消费者和消费这事情上。在一个自由的共和国,这样的机制是用来维持民主自治的条件——以服务公民,而非消费者。

P139  共和国不是直接民主,而是一个好的民主体制,其设计的机构拥有确保深思熟虑与辩论的机制——不需要对任何人在任何时刻碰巧想说的话作立即响应。

      当新科技让人们更容易表达他们短期的看法,并诱使政府响应时,他们带来的危险多过远景。

后记编辑本段回目录

自本书出版至今,在这段不长的时间里,关于人们是如何思考和认识因特网的,我学习到了很多东西。一些人确实不喜欢因特网,而原因不一。但更多的人把因特网看作是一个极大的
恩惠,那是上个世纪留下来的最伟大的技术进步之一。尽管在本书中我讨论了很多由因特网所带来的问题,但我仍然同意他们的看法。
仅就政治领域里而言,确有很多理由去庆祝因特网的诞生,它所提供的多样性的确是惊人的。几百万人生活在一个小的、孤立的和同质的社区中,直到现在,由于没有实质性的消费和贫困,他们不容易接触到更大范围内的话题和观点。对于这些人来说,因特网无疑打开了全新的世界。实际上,因特网给我们所有人展现了同样的前景。如果你想获悉有关议会、环境保护组织、全球变暖、莫桑比克、第二次世界大战、恐怖主义和反恐怖主义方面的知识,因特网会为你提供惊人的机会。
不论这些人会就哪些方面去考虑因特网,但他们不信任日报、电视广播和新闻周刊。他们认为这些公共媒体是糟透了的过滤器。对于他们来说,“主流的新闻界”确实是很可怕的。从
左的方面看,一些公民认为主流媒体被一个为自身服务的公司精英所控制,他们主要试图去出售他们的产品和维持社会的现状,而不愿去促进对一系列社会问题的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公司
的权力、环境的恶化、贫困和种族等级制度。从右的方面看,一些公民认为大众媒体代表的是一个自我标榜的自由党精英,他们对保持自己的权力尤其感兴趣,在每一个问题上都明确地反
映出左派自由党的偏见,并试图把这些偏见强加到国家上。对于属于这两个集团的成员——以及在两者中间的一些人——来说,因特网正在打破大众媒体的这种束缚,而对于一个民主社会
来说,这确是因特网的巨大魅力。

本书主要关注的是民主。我的中心目的是通过使用“我的日报”这个概念作为途径来把握民主自治的一些被忽视的前提。我并不由此认为,总的来说,因特网有害于民主,或者新的传播技术不是使事情变得更好而是使事情变得更糟。相反,我相信,总的来说,因特网有益于民主,新的传播技术正在使事情变得更好而不是更糟。很容易想像到这样一本书,它庆祝因特网的重要性,它会强调因特网在这些方面的价值——允许人们相互谈论公共事务,学习重要性议题,接触不同的观点,创造他们自己的公共空间,与公共代表交流以及其他更多的方面。这样一本书中的每个词都可能是正确的。本书与它也说不上有什么抵触。
然而,我们与其问因特网总的来说是否有益于民主,不如努力去确定在哪些方面它是有益的,在哪些方面它是有害的。我们考虑因特网的方法应与我们考虑其他技术(如电视、移动电话和汽车)的方法一样。对于电视、移动电话和汽车,问它们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将是很愚蠢的事;明智者要问的是在哪些具体的方面它们是有益的和有害的,以及我们应做些什么使它们变得更好。其实,这与我们用来评价国家、制度和人(当然,也包括我们)的方法是相同的。就他们本应是的那样,从事因特网方面的写作的第一代人是在进行一种世界性的庆祝活动,相比之下,第二代人的反应自然要复杂得多。
……

书摘编辑本段回目录

为了引起更多的注意,一些私人企业会试图操控消费者,有时还会有垄断行为。这算个问题吗?对这个问题的轻率回答是没有意义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市场力量是否会减弱反对操控或垄断的势力?我相信在绝大程度上可能会,但这不是我现在关心的。对民主而言,多数由新科技引起的严重议题,都和大公司的操控或垄断行为无关。
·我会讨论私有势力控制“原代码”、程序框架和程序设计的问题。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在他一本重要的著作里认为私有的原代码制造者将会掌控网络,并且危及隐私权、观念的自由流通和其他重要的社会价值。当列希格指证确凿时,这的确是个问题。但从竞争力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不该被夸大。蓬勃的“开放原代码”运动,特别是Linux,已经让人们可以自己设计原代码,任何想要在上头设限的原代码制造者都会被消费者唾弃。隐私权保护已经是网络上一种庞大的力量。虽然政府对防止私有势力掌控原代码确实有其使力的空间,但这不是本书所关心的。
·我不准备讨论“数字鸿沟”的问题,至少不是以这个词的原始意义来讨论。关心这问题的人强调接触新的传播技术的不平等现象,例如能上网和不能上网的人之间的鸿沟。这的确是个重要的议题,而且不限于国内。根据最近的估计,收人才是美国国内分歧的主要根源,平均收入在美金直.5万元以下(占美国人口的19%)的家庭,其中一半以下会迟至2005年才加入网络世界口另外,种族也造成一部分的落差,1995年,50%的美国白种人厂网,相比之下,非裔美国人只有30%,而西班牙裔美国人只有33%。但这个差距很快就能拉近,大概在2005年,这样的情况就会消失。
数产鸿沟在国与国之间更为严重,因为它不仅加剧原本便已存在的社会小平等,同时还剥夺了上百万人(事实上是上亿人)的信息和机会。举例来说,1998年,只占全世界人口15%的
工业国家,却拥有全球88%的上网人口。只占全世界人口5%的北美,却拥有全球一半以上的上网人口。在许多非洲国家里,每个川的网络联机费用是美金100元,是美国的10倍。一部计
算机的价格大约是美国人一个月的薪水,但却是孟加拉人民8年的收入,,更令人诧异的是,2000年,阿拉伯国家里能上网的人只有0.11%,同期在美国已经有半数人口,约1.3亿人上过网,其中8000万人经常上网。就美国国内采说,数字鸿沟的问题将随着时间而消逝。我们当竭尽所能来加速此事的进展,造福千万人,并带来自由和健康。但我想讨论的是,即使每个人都已跨过鸿沟,每个人都可以接触媒体时,依然还会存在的问题。
我把焦点放在由于随时随地可以接触新的传播技术而产生的几种“数字鸿沟”——不管消费者的选择多么理性,仍将为个人或社会带来伤害。这观点和不平等大有关系,却和是否能接
触新科技无关。

在虚拟空间中有个讨论团体,由一群政治活跃分子在1999年成立,他们非常忧心于一般大众与日俱增要求管制枪械的压力,以及宪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的“阉割”现象(该团体主张应该明文限制政府对枪械买卖的管制)。该团体也忧心于联邦政府凌驾于一般人民之上且不断壮大的威权,同时担心非裔美国人和“激进女性主义分子”日增的社会力量,会威胁到“欧洲传统”和“传统的道德观”。这个团体的成员生怕共和党和民主党因此成为意志薄弱的“双胞胎”,不能也不愿面对那些正危及“我们宪法自由”的人的“特别利益”。该团体自称是波士顿茶叶党(Boston Tea Party)。
波士顿茶叶党目前成员超过400人,他们经常彼此交换事实和看法,分享相关文献。对多数参与者而言,讨论团体提供了大部分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是依据他们对政治议题的研究和判断而来。过去两年来,波士顿茶叶党疑惧日深。根据团体讨论的结果,近70%的成员决定拥枪自重。他们曾经在3个州政府所在地计划、组织,并展开了小规模但热烈的抗议活动。目前在华盛顿的抗议活动中,则刚好讨论到以“自我防卫”来抵抗国家的必要,希望通过不合作主义(civil disobedience),针对某些公共或私人领域展开选择性的“攻击”。这项讨论的动机是,传言“联邦调查局或中央情报局”即将展开行动“解散”该团体。有个成员曾寄出制造炸弹指南给波士顿茶叶党的所有成员。目前虽然还没有暴力的事情发生,但毫无疑问地,事情正朝这个方向发展。
就我所知,其实没有所谓的波士顿茶叶党,这故事不是真的,但也不全然是假的。这是现有许多讨论团体和网站的综合体,较温和者有,更极端者,网络上也找得到。这样的讨论团体
和网站已存在多年。举例来说,1996年3月23日,网络上就刊载了恐怖分子手册,其中说明了如何制造炸弹(这种炸弹被用在俄克拉何马市的爆炸案中,许多联邦雇员因此丧命)。在全国来
复枪协会的“子弹N布告栏”(Bullet’N’Board)中,有个自称“战争大师”的人解说如何利用家庭用品来制造炸弹。战争大师表示:“这些简单但火力十足的炸弹鲜为人知,其实任何人(连小孩子)都可以轻易获得相关材料。”俄克拉何马市爆炸案后,Usenet的许多新闻群组都出现丁一个匿名的公告,表列出俄克拉何马案的炸弹材料,并探究未来改进炸弹的方式。据报道指出,上百个心怀恨意的团体在网络上互通信息,内容通常都是密谋叛乱(这一点都不让人惊讶)以及制造炸弹的公式。这种团体的成员经常和其他成员联系,分享彼此的偏好。科罗拉多州立托顿(Littleton,Colorado)校园枪击案的那两个学生,就设立了一个教人如何制造炸弹的网站。通常这样的网站接收并传播谣言,其中许多是错误的,甚至是妄想的。

经验、知识和任务的分享有益于个人和公众。人们知道分享的重要,所以也会这么做。人们看什么或做什么,常常是因为别人也这么看或这么做。以前人们靠公共媒体来分享经验,但
当传播选项激增,人们自然会作不同的选择,而经验分享的机会就会因此降低。社会粘性(social glue)也会遭到腐蚀,而社会粘性正是由经验、知识和任务的分享而来的。
看一下卡兹(Elihu Katz)最近一项关于以色列单一频道政策的讨论——长期以来,“广电局全权掌握的电视台,是以色列境内惟一可以接收到的节目”,就民主观点而言,任何这样的政策都是不好的。然而,有个意外情形发生了,不是很明显但却有趣。实施这个政策的两年内,卡兹写道:“几乎每个人都看尽这惟一频道的每件事情……还有,交谈中分享看电视的经验,超越了意识形态的界限……人们彼此分享讨论电视新闻和公共事务,好似一个虚拟的城市会议。”我们学到一课,民主可借由以下的做法来强化,“聚集公民在一个公共空间中,就当天议题去收看并讨论可信的报道”。我们当然不必为了让看法得以分享,提供大家共同经验,就认为单一频道最好,甚至应该忍受。但这种做法从民主观点来看,是很有价值的。
与此相关的一点是,信息有个特性。当我们其中一个人知道某些事情,其他人,也许很多人也会因我们所知而获益。如果你发现邻里间的犯罪,或食用某些食物是危险的,别人会因这样的信息而得到好处。在一个具有公共媒体的体制中,我们收到某些信息,纵使我们没能从中获利,仍然会将它传播出去。这样的社会是比较好的。如我们所见,个人可以设计他们自己的传播世界这件事,正威胁、破坏这种社会中的信息传布。危险在于,通过虚拟串联所散播的不实信息,再加上分裂的环境,使得真实的信息无法广为散布。

以公民的集体愿望作为依据的论点是不容抗拒的——因为所有的公民都同意,表决议案时也无异议通过。但如果法律加在少数人身上的是负担,而非福利,难题就来了。例如,多数人
想要在免费电视时段收看政见发表,或是每星期三小时的儿童教育节团,但少数人反对,认为候选人的政见根本不值得关心,是否有更多的儿童教育节目也无关紧要。或者假想以下的状况,为了防止群体极化所带来的危险,多数人认为呈现某种政治主张的网站,必须链接到呈现其他政治主张的网站。或许有人会这样说,那些自认为有责任的人,或者该采取行动的人,不该将责任或行动加在那些不这么想的人身上。
任何对少数人喜好的干预都是不幸的。但我很难看到还有什么论点可以抵抗我在此处所捍卫的中庸民主。如果多数人遭立法禁止不得促进他们的愿望或坚持他们的判断,那么人们将比较不容易投人民主自治。我们要选择的是,多数人的判断,还是少数人的喜好。当然,我并不认为应该忽视少数人的权利,如果他们的权利真的面临危险。我将会在第八章提出几种补救的
方法。

这样的观点说明了宪法对商业广告的保障,这种保障还是最近才有的事。直到1976年,最高法院和一般法律文化的共识是,商业言论完全不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障范围。从那时开始,商业言论才变得愈来愈被人当成一般的言论,甚至使得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发出疑虑——法律是否该清楚区分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到现在,托马斯大法官的观点并未普及。但法院关于商业言论的判决通常是驳回对广告的限制,由此看来,这些判决可被视为消费者主权的想法和宪法第一修正案已经有了关联。
同一个范畴的问题是,宪法一直对规范竞选活动的财务这件事存有敌意。最高法院曾经表示政治候选人的竞选经费该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保护,而且法院曾经傲慢地表示,政府经由设
定竞选经费的上限来促成政治上的平等是违法的。法院认为,财富上的不平等不该成为政治控制干预的借口。在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消费者主权的观念。政治过程本身确实被当成某种市场,公民被视为消费者,不只通过投票和言论来表达他们的意志,而且还通过经费支出。
与此更为相关的是,一种广泛流行、并且得到部分合宪法律支持的看法认为,依据言论自由原则,政府不得通过企图导引民众关注严肃的议题,或是规范广播电视的内容,来干涉传播市场。可以确定的是,每个人都同意政府可以创设和保护财产权,即使到最后这意味着言论将被规范。我们已经看到政府让网站和电视广播拥有财产权,这没有宪法上的问题。每个人也都同意,政府可以管制垄断行为,并实施反托拉斯法,以确保真正自由的传播市场。结构上的管制,只要不牵涉到直接的言论控制,为的是确保市场运作良好,那就没人反对。所以政府可以制定著作权法,并防止盗版。但如果政府要求电视广播播出公共议题,或提供候选人免费的时段,或确保高品质儿童节目,许多人就会声称这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同样情形也发生在政府改善网络运作——例如,以公共论坛原则来让人们接触未经选择的信息——这件事上面。我会就这一部分在后文里作更深入的讨论。
……

桑斯坦对web2.0的反思及中国网络语境的认识编辑本段回目录

 最近在看凯斯·桑斯坦的《网络共和国》,草草看完了第一遍,有了一个初步的看法。本来只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但还是得再看一边。原因还是在于以前的学习不够认真,美国语境下的共和与民主理解的不够,所以对桑斯坦的论述还是有些不清楚的地方,还不能形成一些更慎重的分析。 
  一、桑斯坦著述的背景
  桑斯坦开篇就描述了网络的个人化时代。比如定制个人最喜欢的节目,定制并收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定制阅读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桑斯坦将这称为“无限过滤”。这种个人化定制我是直到2006年年初通过豆瓣的“豆瓣猜”功能才了解并感受到的。桑斯坦的英文原著是什么时候出版的,我不知道。但是中文版是2003年第一次印刷的。也就是说,至少在2003年之前桑斯坦就已经写出了这本书,也就是说美国在2003年网络中已经有了很多网站采用豆瓣的这种功能,这种功能也就是05年中国网络中沸沸扬扬的web2.0。网络这块还真不是落后一点点。
  可以说,桑斯坦是针对web2.0对民主和共和的威胁而做出了本书。而国内的大部分网站,还处于web1.0,国内网络民主来说最大的威胁是1.0,而2.0目前的缺点还未显现,2.0还是扮演着网络共和与民主的救世主角色。所以,在阅读桑斯坦的该书时,这个时代背景是必须分清楚的。
  目前国内的web1.0最具代表性的是以新浪新闻,以及后面追随着新华网、人民网以及其他各种新闻门户类的网站。他们最大的特点是,通过人工的编辑,从大量的信息中挑选出他们认为有价值的新闻,并将他们认为最后价值的新闻至于首页或子栏目首页中。网民们阅读的新闻,实际上是已经过新闻网站编辑过滤后的新闻,网民接受的信息是受网站控制的。而往往控制了一个人接受的信息,也就很容易控制他做出的判断。这种做法与新闻联播如出一辙。甚至新浪新闻每天有1亿多次的点击,这么多的读者数量,控制了新浪,就相当于控制了这么多人的信息,对于民主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并不认为,1.0下这种控制他人信息源的模式,能代表什么民主的概念。
  目前国内的web2.0强调的方向之一是UGC,用户贡献内容(User Give Content)。即网站的全部信息不是由编辑提供的,而是由用户提供的。这样在信息源上不再是某几个编辑来决定,而是由全体网民来决定。自然更符合民主的要求。包括新浪博客在内的各个博客服务商、百度的贴吧及知道、豆瓣、抓虾,都是UGC的典型代表。
  在用户提供内容的基础上,用户偏好聚合的服务也开始衍生出来。如,新浪的博客圈,就是将兴趣相仿或其他某种联系的博客组成一个圈子。再比如百度贴吧,将对某类话题感兴趣的人聚合起来。再比如豆瓣的豆瓣猜,将和某个人口味相似的书、影、音及其他有关信息聚合起来。这样用户就可以方便的找到自己的同类人,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种服务目前在国内的网络中正在起步,还不是十分普及。而桑斯坦的论述,就是从这种服务开始的。
  
  二、桑斯然对web2.0的忧虑
  桑斯坦认为,对于民主和自由来说,信息审查是个威胁。而这种审查不仅是来自政府的,还来自消费者个人,“消费者过滤所读所听所看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已经到了威胁共和主义下的民主的地步。他认为,“人们应该置身于任何信息下,而不应事先被筛选。未经计划的,无法预测的信息接触,对于民主至关重要,即便某些主题或观点是人们从没想过,甚至令人不安的。这些主题和观点之所以重要,部分在于防止社会的四分五裂和往极端发展,因为志趣相投的人往往只喜欢和他们圈子的人交谈。”而“大部分公民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假若无法分享彼此的经验,一个异质的社会将很难处理社会问题,人和人之间也不容易了解。共同经验,特别是由媒体所塑造的共同经验,提供了某种社会的粘性。”
  老实说,开篇便看到这种论述,我有点既不服气又不服气的心理。消费者自我过滤信息确实有使自己的认识越来越狭窄的危险。我个人本来依赖于网络获取信息已经很久了,在一年前我又重新开始看纸质报纸,就是因为在网上自己点击查看的文章都是自己感兴趣的,接触不到自己可能不感兴趣但能拓宽思维的信息。关于这个我以前在博客里有描述。但是我又不服气,为什么媒体提供的共同经验,也就是“共同话题”就那么好?媒体专制下的话题控制,岂不是对民主威胁更大。我目前看来,桑斯坦这么认为,可能因为他们国家的媒体本身是民主的,能提供多元的思想和话题,即使在911后布什政府对媒体大加控制,甚至是麦卡锡时代的白色恐怖,也都只是特列。而在媒体缺乏民主精神的地方,强调通过一元化思想的公共媒体来促成公民的交流,则确实是在协助专制。可能是,以民主为基础共和制,和以专制为基础的集中制,在形式上具有太多的相似性,很容易将对共和制的称颂误解为对专制集中的鼓励。
  当然,桑斯然对网民自我控制信息的焦虑至于中国国内也并非多余。如果去看看百度贴吧的一些“吧”,如“李宇春吧”,还有一些民族激进的军事BBS,如铁血论坛。一群有着共同的非理性思想的人聚集其中,容不下意见不同者,不愿意接受其他思想,喜欢用滥駡的方式对待不同思想,并沉浸在群体的偏见与偏执中,营造出来的是一种类似疯狂的情绪。桑斯坦将这称之为“群体极化”,即“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这种群体化倾向,恰恰是目前网络领域中SNS理论的基础之一。而群体极化与“社会串联(social cascades)”联系起来,将群体极端的观点传播给几十人、上百人、上千人,最后发展成“引爆流行”,则会对社会产生非常巨大的破坏力。沈阳刘涌案中因网民对法律程序、程序正义的不理解,而传播起来的非理性观点,对最高法院改判行为就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桑斯坦也并未彻底否认信息过滤、群体化的好处。“因为一些团体成员在参与更大团体的讨论中,往往显得特别安静。让那些原本被忽视、被压抑的议题,有一个重见天日的机会。”这正是我们目前要信息过滤和群体化的基础。
  
  三、桑斯然焦虑的调和
  Web1.0是一种信息的人为集中,并且是少数人控制下的信息集中。显然,既不能满足网民对信息多元化、个人化的需要,也满足不了民主与自由的需要。
  Web2.0下,用户提供内容、用户个人过滤信息、用户小群体化,个人、小群体越来越成为信息的中心,也就是所谓的长尾理论下的信息消费者个人化,能够充分的满足用户对信息和交流的需求。但是,正如桑斯然所说,也加剧了社会的分化,不利于全社会范围内的民主讨论。
  
  借助网民之力,将一个个网民、一个个小群体的个人观点,展现到全社会范围内供以讨论,则可以有效的避免桑斯坦所焦虑的事情发生。这方面已经有了很多非常好的尝试。比如,Digg的投票机制。Digg允许网民将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分享出来,通过其他网民的投票,将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顶”出来,大家一起关注、一起讨论。或者有很多网站现在已经在做的,通过技术上的算法,分析用户对信息进行的操作,将收到用户共同关注的信息在网站的首页等公共页面展现出来。或者像法天下这样,通过首页的专题推荐,允许用户将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制作为专题,然后推向首页供全体用户共同讨论。这些都是桑斯然向往的“形成共同经验、公共话题”,而展现用户共同感兴趣话题的首页或其他页面,也就是桑斯然说的“街道、公园”等进行共同讨论的场所。

《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读后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者:陈夏红 来源:法学时评网 

   这一段时间一直在准备毕业论文。我准备写的题目是关于刘涌案的。去年发生的刘涌案,其前前后后的波折聚集了许多人的目光,一时间法学界、传媒界、舆论界言必称刘涌,一直到刘涌成为另一个世界的人。刘涌之死的原因中是否有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因素,也许会由于当事各方的沉默和健忘成为一个“悬案”,但的的确确舆论在刘涌之死中起了大作用,这从刘涌案宣判、改判、最高院执行死刑等过程中的舆论的表现可以反映出来。把原因全归因于舆论也许夸大其词,许多人都会说“黑社会头子”刘涌死了罪有应得,毕竟刘涌做了很多违反刑法的事情,——所以我假设如果刘涌一审就死了也许就没有这么大麻烦了。但是事实不能假设,一波又一波的舆论喧哗无疑充当了“刘涌之死”第一推动的重任。
   
    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刘涌之死——非理性的舆论对司法的消极影响以及对策》,从这个题目可以清楚地看出我想表达的意思。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王宏哲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题目,但是他在看过我的提纲以及部分初稿后,对我能否用法学的理念和知识分析做此题目表示担心,——在初稿中,我更多地采用了传播学方面的参考资料,——我的好朋友也认为我写的初稿根本不成其为论文。至少目前看来,我比较庆幸的一点是我始终端正着我做论文的态度,我并不想随随便便就拿一篇狗屁不通的抄袭稿结束我的法学本科生涯。还有不到两周时间就要交定稿,就算从现在开始,我仍然觉得时间很紧,对于能否按时拿出一篇至少问心无愧的论文心里多少有点发毛。
   
    百无聊赖中,我翻开了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所写的《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去年在重庆采访时购得此书,当时我从书名中判断了此书的价值。这本是由黄维明翻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6月出版,是“东方编译所译丛”系列书之一。对《网络共和国》的作者凯斯?桑斯坦很陌生。据该书介绍,凯斯?桑斯坦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政治系Karl N.Llewellyn法哲学讲座教授。曾就美国宪法、宪法第一修正案和法哲学发表多本著作。
   
    美国参议员爱德华·M·肯尼迪这样推荐这本书:“凯斯·桑斯坦是美国最杰出的法律与宪法学者。他在《网络共和国》一书中提醒我们,应该对因特网及其对言论自由、观念市场和民主制度的影响投注更多关心。因特网是一种可以有效保存上述价值并加以发扬光大的方法;但因特网也潜藏着破坏上述价值的能力——我们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史蒂芬·霍姆斯也说:“凯斯·桑斯坦以其犀利的眼光和出色的分析,清晰地勾勒出新一代的通讯技术对美国老一代的民主多元论所造成的矛盾影响。只指人心、发人深省,是高呼网络万岁的群众不能忽视的言论”。显然这是一本论述关于高科技发展带给原有价值秩序冲击的著作。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双刃剑的特征,它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给我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以网络的发展为例,新闻网站的发展加速了新闻这个“易碎品”老化的速度,公民能够在新闻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获得资讯成为现实,但是这同时也意味着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逐渐萧索;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货款两讫”的贸易方式,极大地节约了交易的时间、经济、精力成本并进而实现了利润的最大化,但是由此也产生了一些始料不及的问题,比如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网络BBS的发展,极大地延伸了公民表达自由的空间,——这在后极权国家显得更为重要——同时也给舆论表达增加了新的方式,使得以媒体为代表、以舆论为支撑、以公民为基础的“第四种权力”力量无形中增大,但BBS的匿名性等特征也引发了公民名誉权被侵犯、甚至“虚假舆论”等现象;网络寻呼器QQ、OICQ等网络工具的流行节约了人们交流的成本,极大地增强了人们交流的便捷性,但在实际生活中也出现不少以此为工具的犯罪事件;此外还有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等等。网络,究竟让我们欢喜还是让我们忧?
    正如本书的副标题所示,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一书中,着重从法学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了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
   
    该书以网络社会中根据网络用户个人喜好定制的“我的日报”现象入手。作者指出,“新闻、娱乐和信息的市场将日趋完美,消费者能够准确地看到他们想看的节目。当筛选的力量没有什么限制时,人们能够进一步精确地确定,什么是他们想要的,什么是他们不想要的。他们设计了一个能让他们自己选择的传播世界”(该书P2)。桑斯坦认为,网络用户依据个人喜好而量身定制的“我的日报”将使“我们的传播市场急速地朝着乌托邦前进”。作者据此提出了几个问题:
   
    ——不断壮大的个人控制力将如何影响民主?
    ——网络、新形式的电视和传播媒体又将如何改变公民治理自己的能力?
    ——一个运作良好的民主机制,或者是个人自由本身,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先决条件?
    ……
   
    《网络共和国》主要就是反思上述的问题。作者试图在本书中,探究自由表现机制的形成原理,并力主“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这样的机制需要更加尊重个人的选择,而非政府的监控”。作者认为,一个表达自由的完善机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人们应该置身于任何信息下,而不应该被事先筛选;其二、大部分公民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作者认为“一个自由的社会会赋予人们力量去过滤他们不想要的信息,只有暴君才会强迫人民去读、去看”,“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尤其是又媒体特别塑造的共同经验,提供了某种社会粘性”。
   
    桑斯坦敏锐地洞察到,传播多元的现象在民主国家早已司空见惯,随着选择越来越多,个人对内容的掌控激增,而所谓公共媒体的力量,包括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却相对的剧减。——公共媒体是形成作者所想要的“共同经验”的必须的、不可或缺的、不可替代的基本工具,对此作者不能不担忧,因此“将在本书中大力阐扬公共媒体的社会功能”。
   
    作者再次强调了“新科技的发展是一柄双刃剑”的观点。在该书中,桑斯坦无不担忧地指出,“从确保接触更多意见和话题的立场来看,新的传播技术简直就是老天的恩赐。然而真实的情况却是:许多街谈巷议的议论,特别是在网络上,其主题往往更为局限”(该书P10)。作者所以做出此判断的依据,是2000年的时候作者和维斯乐(Lesley Wexler)为了本书所做的一个调查研究,该研究结果显示:在60个政治网站的随机研究里,只有9个(15%)链接到不同看法的网站,相对应地有35个(大约60%)会链接到志同道合的网站(详细结果统计见该书P41)。
   
    作者由此指出:“我不担心人们缺乏好奇心或街谈巷议从此消失,相反地,人们越来越好奇,对街谈巷议的需求也持续升高,因此,表达自由的机制必须从这种需求的角度加以检视。我也想建议,当个人都忽略公共媒体,而对观点及话题自我设限时,这样的机制其实存在着许多危险。我特别想强调的危机是,越来越多的人只听到他们自己的回音,这样的情形比分裂来得更糟糕”(该书P10)。
    网络技术的发展、发达已经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网络在增强了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机会和可能性的同时,事实上也“降低了我们与他人不期而遇的机会”,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喜欢电子通勤,而非去公司上班,这样的工作形态已经成为趋势。我们不在逛地区书店,而是改在亚马逊书店买书”。
   
    桑斯坦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其利弊: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急剧增加的方便性是最美好的礼物,消费者“移动鼠标并按下按键,是一个了不得的进展”,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可以“去”他以前根本想不到会造访的地方;但是从民主与公民权的角度而言,作者得出了极为悲观的结论:“这样的便利性减少了百万人与他人实际接触的机会,也削弱了民主和公民权”。——共同经验的缺乏以及个人化的过滤系统,将使得宪法理想大打折扣!
   
    桑斯坦说,“要修正这种情形,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自由社会应该建立许多公共论坛,让演讲者接触到不同的民众,并且确保我们可以在过程中听到不同演讲者针对不同主题的不同意见”(该书P17)。作者认为公共论坛原则可以促进三大目标:首先、确保演讲者可以接近一大群人;其次、公共论坛允许演讲者,不只可以接触不同的公民,还可以接触他所抱怨的特定人及特定机构;再次、公共论坛原则增加了人们置身于一堆不同人和看法中的可能。(见该书P20~21)
   
    公共论坛原则是要确保经验的分享,“我认为这有助于彼此的了解,也许有助于自由”作者指出了人们置身于公共论坛中时的情况:非计划的和不想要的、置身于体验和置身于论述。非计划的和不想要的情况是指公民在公共论坛所碰到不期而遇的信息,之前没有计划性,主观上是否接受的预期被降至最低;而置身于体验和置身于论述也都是参与者无法预料的,作者认为“最好的公共论坛能同时给人们提供论述和体验,虽然体验常常是一种参考,就像一张照片或一次实际接触却可能胜过千言万语”。
   
    公共论坛原则有两个特点:其一、赋予演讲者接触场所和人的权利;另一个特点是公共论坛原则创造出一种权利,政府不应该处罚言论,反而应该补助言论。此外,桑斯坦还认为“在公共论坛原则下,无疑地纳税人应该支持街上和公园里的演讲活动”,——作者把这看成是在公共论坛所代表的法律区域里,言论自由权是让演讲者获得公共补助的唯一理由。
   
    这是否意味着公共论坛只应该在街道和公园里?不是的,现在已有其他场所取代了传统公共论坛的角色,比如大众传播、包括网络,这些场所已经比街道、公园成为更重要的表达活动的竞技场。
    公共论坛原则和美国的共和主义宪政理想不谋而合。在美国共和制初创期,政府不受国王或者女王管辖,没有人有独立的、最高的统治权,美国的制宪者很自觉地将共和国的统治权交给“我们人民”手中。同时,立国者也害怕大众的激情和偏见,所以他们不希望政府将民之所欲直接诉诸法律条文,他们试图采取一种过滤机制来确保公共政策能够促进公众的福利。桑斯坦认为,“代议政治的架构、监督制衡的体系,都是为了在人民和法律之间进行过滤而设计,以确保最后出线者都经过深思熟虑并且为公众所周知”(P25)。作者说,监督和制衡体制在政府内创造了一个促进深思明辨的机制,显然这样的话美国的宪法并非源于直接的民主,而立国者之所以不敢选择直接民主不仅是因为当时的传播技术实在太落后了,更主要的原因是直接民主无法给美国一个深思明辨的机制。
    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公共论坛原则的合流逐渐使直接民主成为一种可能。作者在书中举了个例子——网络投票——人民似乎可以据此每天告诉政府“他们的欲求”,作者说,“我们所采行的体制从来不曾是直接民主,一个好的民主体系会确保深思熟虑与广为人知的决策体系,而非只是快速呈现个人的意见以及适当加总而已。”(P25)公共论坛原则显然可以确保“深思熟虑与广为人知的决策体系”,这正是美国立国者的初衷。
   
    但是,不管怎么说,公共论坛在网络时代在逐渐萎缩。在网络时代,个人超强的信息筛选能力使得每个人都能完全控制自己的传播世界,而这些控制将减少传播经验的分享,减少个人置身于事先未经筛选的题材里的机会,并且为个人和社会都带来难题。桑斯坦认为,难题有三:其一、新的科技,特别是网络,会增强人们听到自己回音的能力,让自己与他人隔绝。这种趋势将加速社会的分裂,同时不同的群体也将逐渐走向极端化,进而产生极端主义、仇恨和暴力;其二、在每个人都“量身定制”自己的信息世界时,太少信息供人们选择,或者个人选择时会忽略社会公益;其三、自由被曲解,自由在“消费者主权”原则下被理解为自由就是满足个人喜好,自由就是一种毫无限制的个人选择,这显然有悖于当代言论自由的观点。是以,作者得出结论说:
 “一个只致力于‘我的日报’的体系,是无法保障自由的”。

我们的网络共和国编辑本段回目录

    “未来某时,科技能够最大程度的帮助人类过滤他们的所读所看所听。”

    正如其他一些拥有预见性的洞见性观念一样,当2002年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政治系教授凯斯桑斯坦所著的这本《网络共和国》(republic.com)出版的时候,虽然他在这本中以上述的一句话作为开始,但得出这种观念更多的也许还是以电视报纸等媒体作为基础。当时,网络分化也许已经开始进行,但是肯定没有达到今天的这种程度,而上述“科技”也并非仅仅指代互联网。概括说来,这本出版于互联网“新科技泡沫”破裂之后不久的书可以归纳到以下这种分类方式中去: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究竟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它的益处跟弊端,是否可以在一开始就为人们所预见?

    传播学中的一个观点是,一种新媒介的诞生,并不意味着旧有媒介一定要彻底消亡。因为一种媒介之所以可以被称之为新,是因为它身上有着与原先传统媒介不一样的特质。正是因为如此,这样在出现时间上有先后的不同媒体之间,并不一定会构成后者取代前者的关系,因为总有一些特质是一种媒体所独有的,而这些特质是人们所需要的,它们会得到延续。电视的出现并没有彻底取代电影,甚至连看起来全能的互联网也没有做到,因为有人仍然喜欢在大屏幕上观看电影才觉得效果震撼,假如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够装得起如三层楼高的荧幕,那么电影院应该就会永远有存在下去的意义。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可能从单纯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讲报纸的存在已经开始变得得不偿失, 《报纸的消亡》已经不再只是学术著作中的题目,杂志如《时代》、《纽约客》,网站如《slate》,都在讨论这样的问题。但与互联网的大规模介入社会生活相比较起来,报刊杂志这种形态的大众媒介的存在,的确拥有其独特的不可被取代的价值形态。

    如桑斯坦教授自己所言,这本书最大的目的是:如何更好的传袭密尔和杜威的自由民主观?本书的理论框架之一由一组对比构成:究竟在言论自由领域里面,更多的应该以达至民主自由为目的,还是仅仅根据“消费者主权”,由着信息的“消费者”自己的性子,随意选择自己所喜欢的信息?桑斯坦教授在本书中最核心的观点之一因此变得清晰起来:假如事实是后者的话,那么原本给予人们以言论自由的权力,也许并不能够培养出真正民主自由的社会形态。

    桑斯坦教授2002年的设问,今天已经在部分程度上变为了现实。借助互联网,你的确可以随意组织自己的“我的日报”——你可以通过RSS订阅只浏览自己喜欢的网站;你可以通过百度发送只跟你设定的关键词有牵连的新闻;可能现在你已经不再继续泡论坛了,但你在经营自家博客的时候,只把自己喜欢的人链接为好友,而你上了豆瓣,也只会加入你所喜欢的小组里面(因为可以加入的小组数量是有限制的,所以虽然豆瓣有时候也会给你一些新鲜的体验,但在更多的时候,你还是只会进入那些自己感兴趣的小组)。

    在当当或者卓越网上,每次你买了一本书,它总会向你推荐你可能会喜欢的其他书,有时候你会发现,这推荐的确是很恰当的;在豆瓣上,它每天都会根据自己的算法向你推荐今天你可能会喜欢的书电影和音乐,它的推荐有时候也的确会很对你的脾胃。这些推荐都是用计算机在幕后自动根据算法生成,但这生成的条件,是以与你选择的书相近的其他书。这会变成一个螺旋,假如计算机得到的信息足够多的话,它也许会真的能够百分之百的向你推荐符合你兴趣的与你的选择类似的其他书目……

    这是一种蕴含着危险的“自我满足”。当你进入一个公开的信息广场的时候,你会不时获得不同的其他意见。但使用了互联网之后,你所见到的,都是你所希望见到的。而你所遵循这样的模式次数越多,你所见到的,就会越加符合你的心意。推而广之,一伙儿聚到一起的人会因此形成自己的小团体,什么其他的意见都听不进去,社会意见的偏颇和分裂,就此产生。继续恶化下去的话,不同群体之间,误会和偏见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民主共和国原本给予人们的自由权力,成为了自掘坟墓使用的镐铲。

    我们这些信息的“消费者”拥有自己的“消费者主权”,它是一种太容易就被滥用使得我们被宠坏的权力。而按照公共媒体的定义,表达自由应该具备两个条件:1,信息应该自由的传播不被强权所控制和隐瞒(主要是政府);2,人们应该有机会去接触原本自己不知道会不会喜欢,只有接触之后才会得出判断的信息。在这之前,他们甚至连这些信息的存在本身都是不清楚的。也许正是对于政府的警惕使我们忽略了后者的危险,而二者缺一——不管是因为外来的强权干扰,还是因为个人的主观喜好——表达自由都是不成立的。

    正是在以上所叙述的基础之上,报刊这种形态大众媒体的存在拥有了它的不可取代的独特性。在度过了“党报党刊”的时代之后,近代的大众报刊是以借助大量的销售获得广告商的青睐获得利润来源的。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它们为了获得最大的销量,便以“客观性”作为自己的卖点希望社会上各个阶层的读者都会成为自己的读者。在这种发展的形态之下,报刊的内容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各种各样的声音都可以存在。在形成读者头脑中“世界”的时候,它的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与之相比,互联网的免费性使得人们更加容易聚集成小圈子。

    这是一本希望对互联网使用的社会影响进行某种“预判”的书,所以它所提出的对问题的解决方案,也许并非灵丹妙药。桑斯坦教授对政府在帮助达成网络民主问题上进行了阐述,在他看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的介入是可欲的。这种观点是否恰当,难以进行评判,而最大的问题仍然是:在互联网会产生上述弊端的时候,究竟如何才能解决?

    桑斯坦在本书中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而在我看来,有几个因素导致了这个问题解决的困难性:互联网的信息浩瀚无边,人们不可能把它们完全关注和吸收。这样如何进行选择就需要标准,我们先前是因为自己的喜欢为标准进行选择,现在看来这是不恰当的。那么,如何找到一个或者多个其他标准,才是问题的关键。而在出发寻找之前,牢记这个观念,也许是十分必要的:互联网在保卫民主,也在扼杀它。(广益堂主的BLOG)

互联网在保卫民主,也在扼杀它编辑本段回目录

经济观察网 书评人 焦建 “未来某时,科技能够最大程度的帮助人类过滤他们的所读所看所听。”

正如其他一些拥有预见性的洞见性观念一样,当2002年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政治系教授凯斯桑斯坦所著的这本《网络共和国》(republic.com)出版的时候,虽然他在这本中以上述的一句话作为开始,但得出这种观念更多的也许还是以电视报纸等媒体作为基础。当时,网络分化也许已经开始进行,但是肯定没有达到今天的这种程度,而上述“科技”也并非仅仅指代互联网。概括说来,这本出版于互联网“新科技泡沫”破裂之后不久的书可以归纳到以下这种分类方式中去: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究竟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它的益处跟弊端,是否可以在一开始就为人们所预见?

传播学中的一个观点是,一种新媒介的诞生,并不意味着旧有媒介一定要彻底消亡。因为一种媒介之所以可以被称之为新,是因为它身上有着与原先传统媒介不一样的特质。正是因为如此,这样在出现时间上有先后的不同媒体之间,并不一定会构成后者取代前者的关系,因为总有一些特质是一种媒体所独有的,而这些特质是人们所需要的,它们会得到延续。电视的出现并没有彻底取代电影,甚至连看起来全能的互联网也没有做到,因为有人仍然喜欢在大屏幕上观看电影才觉得效果震撼,假如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够装得起如三层楼高的荧幕,那么电影院应该就会永远有存在下去的意义。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可能从单纯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讲报纸的存在已经开始变得得不偿失,《报纸的消亡》已经不再只是学术著作中的题目,杂志如《时代》、《纽约客》,网站如《slate》,都在讨论这样的问题。但与互联网的大规模介入社会生活相比较起来,报刊杂志这种形态的大众媒介的存在,的确拥有其独特的不可被取代的价值形态。

如桑斯坦教授自己所言,这本书最大的目的是:如何更好的传袭密尔和杜威的自由民主观?本书的理论框架之一由一组对比构成:究竟在言论自由领域里面,更多的应该以达至民主自由为目的,还是仅仅根据“消费者主权”,由着信息的“消费者”自己的性子,随意选择自己所喜欢的信息?桑斯坦教授在本书中最核心的观点之一因此变得清晰起来:假如事实是后者的话,那么原本给予人们以言论自由的权力,也许并不能够培养出真正民主自由的社会形态。

桑斯坦教授2002年的设问,今天已经在部分程度上变为了现实。借助互联网,你的确可以随意组织自己的“我的日报”——你可以通过RSS订阅只浏览自己喜欢的网站;你可以通过百度发送只跟你设定的关键词有牵连的新闻;可能现在你已经不再继续泡论坛了,但你在经营自家博客的时候,只把自己喜欢的人链接为好友,而你上了豆瓣,也只会加入你所喜欢的小组里面(因为可以加入的小组数量是有限制的,所以虽然豆瓣有时候也会给你一些新鲜的体验,但在更多的时候,你还是只会进入那些自己感兴趣的小组)。

在当当或者卓越网上,每次你买了一本书,它总会向你推荐你可能会喜欢的其他书,有时候你会发现,这推荐的确是很恰当的;在豆瓣上,它每天都会根据自己的算法向你推荐今天你可能会喜欢的书电影和音乐,它的推荐有时候也的确会很对你的脾胃。这些推荐都是用计算机在幕后自动根据算法生成,但这生成的条件,是以与你选择的书相近的其他书。这会变成一个螺旋,假如计算机得到的信息足够多的话,它也许会真的能够百分之百的向你推荐符合你兴趣的与你的选择类似的其他书目……

这是一种蕴含着危险的“自我满足”。当你进入一个公开的信息广场的时候,你会不时获得不同的其他意见。但使用了互联网之后,你所见到的,都是你所希望见到的。而你所遵循这样的模式次数越多,你所见到的,就会越加符合你的心意。推而广之,一伙儿聚到一起的人会因此形成自己的小团体,什么其他的意见都听不进去,社会意见的偏颇和分裂,就此产生。继续恶化下去的话,不同群体之间,误会和偏见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民主共和国原本给予人们的自由权力,成为了自掘坟墓使用的镐铲。

我们这些信息的“消费者”拥有自己的“消费者主权”,它是一种太容易就被滥用使得我们被宠坏的权力。而按照公共媒体的定义,表达自由应该具备两个条件:1,信息应该自由的传播不被强权所控制和隐瞒(主要是政府);2,人们应该有机会去接触原本自己不知道会不会喜欢,只有接触之后才会得出判断的信息。在这之前,他们甚至连这些信息的存在本身都是不清楚的。也许正是对于政府的警惕使我们忽略了后者的危险,而二者缺一——不管是因为外来的强权干扰,还是因为个人的主观喜好——表达自由都是不成立的。

正是在以上所叙述的基础之上,报刊这种形态大众媒体的存在拥有了它的不可取代的独特性。在度过了“党报党刊”的时代之后,近代的大众报刊是以借助大量的销售获得广告商的青睐获得利润来源的。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它们为了获得最大的销量,便以“客观性”作为自己的卖点希望社会上各个阶层的读者都会成为自己的读者。在这种发展的形态之下,报刊的内容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各种各样的声音都可以存在。在形成读者头脑中“世界”的时候,它的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与之相比,互联网的免费性使得人们更加容易聚集成小圈子。

这是一本希望对互联网使用的社会影响进行某种“预判”的书,所以它所提出的对问题的解决方案,也许并非灵丹妙药。桑斯坦教授对政府在帮助达成网络民主问题上进行了阐述,在他看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的介入是可欲的。这种观点是否恰当,难以进行评判,而最大的问题仍然是:在互联网会产生上述弊端的时候,究竟如何才能解决?

桑斯坦在本书中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而在我看来,有几个因素导致了这个问题解决的困难性:互联网的信息浩瀚无边,人们不可能把它们完全关注和吸收。这样如何进行选择就需要标准,我们先前是因为自己的喜欢为标准进行选择,现在看来这是不恰当的。那么,如何找到一个或者多个其他标准,才是问题的关键。而在出发寻找之前,牢记这个观念,也许是十分必要的:互联网在保卫民主,也在扼杀它。

相关阅读:

《论集体记忆》(法)哈布瓦赫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10月版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加)雅各布斯 译林出版社 2006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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