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门槛低于深圳创业板
谈起即将推出的深圳创业板,徐光勋非常兴奋:“中国资本市场的建设非常不容易。美国纳斯达克的创立时间是1971年,而纽交所则是1792年建成。但中国只有短短的近18年资本市场历史,却有着非常惊人的发展。”
他认为,就上市企业的门槛而言,纳斯达克要低于深圳创业板。“一些盈利不是特别明显的企业,照样也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从目前看来,这种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市的可能性很小。”
据了解,深圳创业板征求意见稿中对上市企业的要求是: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而纳斯达克的标准则是只要最后一年的税前利润达到75万美元即可。
徐光勋指出,纳斯达克的成功经验不可能完全搬到中国,这也不符合中国国情,但他认为,纳斯达克的市场体系、监管体制、服务理念值得中国的金融交易监管部门借鉴。
“其中,‘造市商’交易方式,就是纳市的独特之处。”徐光勋说。
所谓“造市商”,即每个公司上市时,最低要有三家造市的投资银行。“这些投行都要符合诸多要求:比如一定要用自己的净资产支持上市公司的交易量;一旦买卖,报价就要按照这个价格执行。”
显然,“造市商”交易方式增强了市场流动性,“这是市场的氧气和血脉。因此,尽管纳斯达克已有37年的历史,但凭借这个结构基础,一路发展得很好。目前来看中国的投行总量还不够,投行的工作方式和理念,也不太一样。”
徐光勋的经验是,不要指望创业板一经推出就会马上成功,“这条道路会比较漫长。而且,要多听听中小企业的想法。我不主张把创业板的动静弄得太大,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个事情,其实并不太好。”
在他眼里,中国有优秀的法律人才,也有逐步健全的法律,可是中国的市场执行力度还不够。“惩罚机制一定要更加具有震撼力,才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前几天,徐光勋刚刚去过证监会。“我们与上交所,以及深交所也在合作。我们在探讨,未来某个企业,是否可以实现在海内外都挂牌。这样,海外投资者能够通过国内的股票和分析,了解这家中国公司发展的如何。中国企业也能够通过国外资本市场,进入美国本土开展业务。”
另外,他还补充道,纳斯达克也希望有机会登陆中国市场。“如果可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话,对于纳斯达克来说是一件相当幸运的事情,目前我们在等待有关方面就海外企业境内上市的监管条例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