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价格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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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议购议销价格 商业部门按照国家或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规定的农副产品范围,同农业生产者协商议定的收购价格和对消费者的销售价格。实行议购价格的,包括不实行计划管理的农副产品和计划管理的农产品中完成国家计划收购任务后允许自由上市的部分。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市场供应情况的改善,议购价格的范围逐步扩大,但它在农产品价格体系中,仍只能居于辅助的地位。议销价格以议购价格为基础,按照商品的合理流向,加上必要的费用和利润确定,一般低于当时当地的集市贸易价格。对部分农副产品实行议购议销价格,对于促进农业生产,搞活农产品流通有着积极作用。
工商协商定价 工商企业之间协商议定的价格。主要适用于一般日用工业品,由工商企业按照省、市、自治区规定的作价原则和作价方法,双方协商议定。日用工业品的种类、规格繁多,产值小,产品质量差别也较大。对此,国家不可能也不必要把这些日用工业品都纳入国家计划,实行统一计划价格。由工商企业协商定价,使工商企业都有利可得,有利于促进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和流通,有利于促使工商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集市贸易价格 城乡集市上农副产品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议定。其形成受市场供求关系的自发调节,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和地区差异性。当某种农副产品上市量多了,供过于求,价格就下降;反之,上市量少了,供不应求,价格就上升。在社会主义价格体系中,集市贸易价格居于从属的地位,是计划价格的补充,它的形成受计划价格的制约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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